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6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oung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6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爱情] 爱情速食主义
最近听了朋友L的事情,让我真是大为所惊,爱情可以这么速食?!

每天中午,大家都在考虑要吃什么,我上司总说,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每次我都懒得想太多,我直接回答,不然温蒂阿!或者卖当劳…小小广告一下,我所居的城市不但是维多利亚的秘密总公司所在地,而且是温蒂的起源地,这个城市很速食,速食到可以诞生温蒂。吃可以很快速,可以不讲究,像我这种只要快,什么都能吃的人,的确是很速食主义,不过对于爱情,我可是慢火慢墩的喔!

L先生去年回台湾以相亲的方式认识了某个女孩子,开始交往,三个月,他又回美国,才要满一年,他们就决定要结婚,让我觉得无言以对,我还记得我和我男友在去年他回台湾玩前,我们还亏他,等他回美国他需要办我母校的夫妻宿舍,果真,真的觉得不可私意,也别想说他七老八十,他还小我一岁,我今年才26岁,我都觉得对结婚而言我太年轻了,我都觉得我28~29在结婚都还不迟,若我是男人,我一定32~33才要结婚,都还没玩够,都还没享受过单身的快乐,这样就要结婚了吗?够可怕!

这个世代变了,记得祖父母年代,他们是相亲,看个两三眼就要决定要不要嫁娶,一嫁娶就是一辈子,哪有离婚这回事,几十年后轮到父母这一年代,他们可以自由恋爱,可以决定先约会在结婚,也许那个年代只有Kiss,也许只有牵小手,约了几年会才结婚,也许前卫一点的会有打回本垒,不过如果不小心“弄出人命”,男方还是会马上负责,到我们这个年代,谁说打回本垒就非君莫嫁,这个年代很开放,恋爱自由,每个人都有掌控自己身体的权利,但是速食爱情却诞生了,也许不是诞生是复活也许更贴切是“Reborn”,五十年前的速食是被迫的,社会文化大环境的关系,现在的速食是无原由的诞生,也许大家都要快吧!

差拨一下,台湾的年代晚美国一代,该是….偷偷算一下,我上司大我20来岁,他的年代的爱情观与现在台湾差不太多,介于Semi状态,一半开放一半保守,他们的想法也与我较近,比起年轻一代,我反而和那些老人比较好沟通。

说些深的,几年交往才能结婚,一年、两年、三年?L先生与他的未婚妻实在让我忧心,一年而已,而且实际相处只有三个月,其他就靠偶尔的e-mail和电话,真令我难想像,如果是我我才不敢把我的幸福交给一个不太熟的人,即使我和我男友三年的交往常常见面,如果进入婚姻我也会怕,专家说,贺尔蒙的作用18个月就消失了,过了这18个月,感情进入亲情时代,相处成为家庭般的依赖,有人选在两年时结婚,有人选在三年,三年其实是很好的一个期间,在你的亲情成熟后进入婚姻,无论一年两年三年,只要是见面机会多,可以朝夕相处,进入婚姻不会是问题,但如果只是鱼雁往返,肯定会回到阿公阿妈的年代,先结婚后谈恋爱,也不能说对错,因为这样也有他的优点,结婚后才谈恋爱。

不说结婚的快慢,说谈恋爱,现在的恋爱也很快,见一两次面就决定交往,让我这种守旧派的赶到太快,我是朋友变情人主张,不过我这种慢郎中往往都变成哥儿们之后才生出感情,太夸张了!不过也得记住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这种人,守旧派,朋友情人论,闪电派,一见钟情论,见一眼就可以爱上,我遇到很多,这常常让我拔腿就跑,因为我都还不知道你是谁,就开始追我,几使你是阿汤哥、裴勇俊我都还是会跑,适中型,认识几个礼拜到一个月,决定交往,这是很理想的,不然像我那样可能等到更年期都过了,才能找到半个,我还得感谢我男友肯收容我呢!你是哪一型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4-20 07:07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moung于2005-04-20 07:07发表的 爱情速食主义:
最近听了朋友L的事情,让我真是大为所惊,爱情可以这么速食?!

每天中午,大家都在考虑要吃什么,我上司总说,这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每次我都懒得想太多,我直接回答,不然温蒂阿!或者卖当劳…小小广告一下,我所居的城市不但是维多利亚的秘密总公司所在地,而且是温蒂的起源地,这个城市很速食,速食到可以诞生温蒂。吃可以很快速,可以不讲究,像我这种只要快,什么都能吃的人,的确是很速食主义,不过对于爱情,我可是慢火慢墩的喔!

L先生去年回台湾以相亲的方式认识了某个女孩子,开始交往,三个月,他又回美国,才要满一年,他们就决定要结婚,让我觉得无言以对,我还记得我和我男友在去年他回台湾玩前,我们还亏他,等他回美国他需要办我母校的夫妻宿舍,果真,真的觉得不可私意,也别想说他七老八十,他还小我一岁,我今年才26岁,我都觉得对结婚而言我太年轻了,我都觉得我28~29在结婚都还不迟,若我是男人,我一定32~33才要结婚,都还没玩够,都还没享受过单身的快乐,这样就要结婚了吗?够可怕!
.......
有时候不要成为速食主义
这样子对自己也会比较好啦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10-03 16:3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72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