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97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oabearoa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8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转贴]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19岁之前,我一直以为我是个幸运的女孩,

在家我尊老爱幼,乖巧懂事是最受宠爱的孩子,

在学校我是品学兼优,勤奋好学是老师最喜欢的学生,

在同学眼里我是活泼开朗善解人意是最有人缘的朋友,

家人宠我,老师疼我,朋友同学喜欢我。
从小学到高中我不是直升就是保送,

考大学那年我更是没辜负大家的欺望,

考入一所重点学校,并在第一年就拿到一等奖学金。
那断岁月里,家人都为我骄傲,所有人都认为,

我的仕途应该是一帆风顺,

而我的另一伴也一定会是和我一样优秀甚至是更完满的人。
然而19岁之后,我在网上认识了他,

他是生活环境和我完全不同的人,

他的世界让我充满了好奇和诱惑,

我以为自己很理智,可还是和他见了面。
我对他一见钟情,他的颓废,他的浪荡,

他的忧郁对我产生强烈的吸引,

我心跳快的像要蹦出胸口,

我呼吸急促的快要止息,我脸红的就像发烧。
他一定是情场高手,一眼看穿了我的心,

要我做他女朋友,因为我与众不同,

单纯可爱,而我竟傻的以为他真的喜欢我,一口答应了。
我承认在这其中有虚荣心作祟,各方面都优秀的我,

唯独对外表没有太大自信,

而他填满了我心中最后的那块虚荣之地。
为了这百分之一的虚荣,和百分之九九对他的真爱,<BR>
我,付了百分之百的代价。
在我们相恋的第一年,我就给了他无数个人生第一次,

第一次的牵手,第一次的拥抱,第一次的亲吻,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我以为我这样的付出,

他会感动,他会知足,他会爱我,

可他对我的态度不冷不热,经常在一起时,

他如魂魄出窍,可以半天没有反应;

对我们的约会他时常忘记,

可以让我在寒冻酷暑苦等甚至不见人影,

对我的关心更是少之又少,
高烧一个星期,竟然一次都没看望甚至连通电话都没,

而事后竟说不知道。
那时如果换作聪明的女孩早就应该一脚踢了他,

而我却像鬼迷心窍,一点都没责怪他,

反而事事为他考虑,替他着想。真是傻的可怜啊。
第二年,我的导师和家人叫我考研,我放弃了,

所有人都感到奇怪,爸妈甚至还痛骂我,

那是第一次他们这样严厉训斥我,可没有效果。

因为我要赚钱,我不想他的开销太大,

尽管他从未在我身上化过一分一厘,

我向学校申请了打工,因为平时在校表现不错,

很容易就找了家挺好的单位,

我把所有的收入分成两半,他一半我一半。
还记得他?秅擛陉F帮他买双鞋,

一个月省吃节用,不坐公车;

为了帮他还债,我报名捐血,

把营养费和父母给的钱都替他还上,还不让他知道,

怕的是他会担心,可现在想想他那时也许根本不会担心。
真是傻的可悲啊。
第三年,我怀了孕,天啊,我急的要死,

可还不能让家人知道,

而我的病也就是这年开始慢慢抬头的。

(我恋爱的事没让家人知道,

因为这样的男友实在是见不得人的,这点我也明白。

可我还是一头栽进爱的盲区,任爱煎熬,

我时常会为他对我的漠不关心难过,

可一到家里我要将这些不愉快全部隐藏,

还要笑脸迎人,又无处发泄,那种日子真的非常难熬)

在家我表面依然要和大家嘻嘻哈哈,谈笑风声,

可内心却心急如焚,总算他有个阿姨是妇科医生,

为了不让医院其它人知道,我们是在晚上偷偷做人流的,

没有护士,没有麻药,只有冰冷的器具在我身体里搅动。
人流本来就会很疼,而缺少麻药作辅更是让我疼的想要死,

没经历过的人一定是无法想像那有多疼的。
我本能的想喊,可他的手紧紧捂住我的嘴,

不让我发声,我也明白夜深人?R的医院,

又是做这种手术,

要是传出斯心裂肺的声音,一定会让人知道。
我只能忍,我哭着看着他,

从他的眼睛里我第一次看到了疼惜的眼神,

我知道他心疼我了,眼泪更是忍不住的流了出来。
手术过后,我流了很多血,

他的母亲和阿姨给了我些钱,并叮嘱我好好休息。
而我把一半的钱给了他,并在第二天就去了打工的地方,

原因是我不想失去这份薪水丰厚的工作,

因为手术时他的眼神让我看到了希望,

况且他发誓说会努力发奋,要去读书,

所以我要更努力赚钱。
第四年,我毕业工作了,他兑现了承诺找了份工作,

并开始读书,由于他脱节脱的很厉害,

我可以说是天天陪他一起学,并替他付了学费,

为了不让父母怀疑,我还得每月交一笔钱给他们,

这样下来我不是打两份工,

就是月月缩衣节食,才能两边兼顾。
所幸的是在我们努力下,他总算考进了夜大本科,

而且由于工作业绩不错,还提升了主管,

这让觉得我和他会有未来,我所吃的苦疼都值得。
可现实却没那么美好,他真的是本性难改,

和他的一个客户发生了关系,并让我亲眼看到,

那一刻看他们亲密的样子,我真的好恨好恨,

如果手里有枪我一定会杀了他们我的脑子像被炸开一样,

发疯一样跑了出去,我告诉自己不许哭,

可一想到那么多年来,我反反覆覆为他做的,

为他付出的,为他放弃的,

终于还是不争气的哭了,止都止不住。
那晚我去酒吧呆了一夜,喝了个醉,我想忘掉一切。
清晨我回到家里,发现他守在楼下,

我不知道他呆了多久,也不想知道,

这对我已经没有意义,他很用力的抱住我,

拚命的道歉,可我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挣扎时,

他突然放手了,我知道他是看到了我脖子下的那块红色印记,

他以为我堕落去了,

其实只是我喝醉酒跳舞时撞到了台角,

可笑啊,他自己分明是个烂人,却还会在意这个,

这反而让我更加厌恶,

让我看清了他是个那么狭隘的人,

好像是我让他受了委屈一样,

我不想解释,就让他这样认为吧。
我回家之后,努力压抑着悲愤跟父母说了

现在的工作不顺心想去留学,他们很吃惊,

但也表示同意,因为很早他们就想让我去了,

是我一直不愿意。
我找了最好的朋友谈心,在她面前我再也无法忍受,

彻底崩溃了,我告诉她几年来我为他做的点点滴滴,

结果是我们抱着一起哭,发泄完心情有了好转,

我打电话辞了工作,告诉父母说找我都说不在,

换了号码,去了外地散心。
由于叔叔是仲介,自己大学成绩都很好,

鉴定证明三个月就下来了,我一刻不耽误的就走了。
可到了德国,我才知道原来自己得了忧郁症,

说给所有人听也许都不信,那么开朗活泼的我,

怎么会得这种病,好的时候我很清楚自己做什么,

可犯病时就会经常产生幻觉,回想那些往事,

然后就哭,就莫名的发呆,甚至伤害自己。
我自己都害怕,我讨厌自己为什么要活在他的阴影里,

还好我是个坚强的孩子,我一边接受治疗,

一边用功的读书,我听医生的话,

把所有精力都转移在读书上,按时服药,

多做些快乐的事,不要回想过去的悲伤。

总算给我熬了过来。
在德国的后两年里,我可以说是成功的戒了他。
今年毕业回国,我回到了久别的家中,

看着家人还是那样亲切,对我还是那样的引以为傲,

让我又找到了那种失去已久的感觉,

真的是无比开心幸福。可一星期后,

好友突然让我去了个网站,

看了一篇贴子,又再次激起了我的回忆。

那一个个字,一句句话,

始终让我难以相信是出自他手。他算是忏悔吗。
我最好的朋友被他收卖了,

或许她是真被感动了吧,可她不是我。
她或许知道我疼,可不知道我有多疼,

她或许知道我恨,可不知道我有多恨。
他三年的等待与我三年的付出能比吗?
他存起来的钱与我为他卖血洒汗的钱能比吗?
他买的那些所谓我喜欢的东西

与我为他不吃不喝所买的东西能比吗?
他那些写满我爱你,对不起的心型

与我为对他三年里的爱和委屈能比吗?
他那个腰上纹身的疼痛

能与我为他堕胎所忍受的痛疼相比吗?
我的痛疼才刚刚止住,我的生活也开始慢慢恢复,

可你却又想再次进入,19岁的初恋,换来无数的伤疤,

我曾把最真的爱都奉献给你,

六年的岁月,已让我不再单纯如纸。
你说我还要再赌一次吗,你说我有必要再赌一次吗,

你说会不会换来更多六年的惩罚?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人愿意再被伤害?
人生,没有彩排。
很多事情不能比。
男女双方的感情更是不能比的。
这样对对方残忍。
对自己更残忍。请对自己宽容。
爱可以不要重来。但可以选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2-01 09:49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oabearoa于2004-12-1 09:49发表的 [转贴]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19岁之前,我一直以为我是个幸运的女孩,

在家我尊老爱幼,乖巧懂事是最受宠爱的孩子,
.......
我觉得有时候可以重来自然而然就很好啦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07-31 15:5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856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