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63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亲爱的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特殊贡献奖 创作大师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活着就是希望活着就是希望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63 鲜花 x37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问题讨论] 行政学一问
凡是其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务,职司其事者皆有管辖权,如果人民有违反法令的情事发生,政府可以依法处分。就此而言,行政功能本身具有什么性质?
(A)艺术性
(B)完整性
(C)强制性
(D)法律性。
答案:C.为什么不是D呢?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0 (by 霞客) | 理由: ..........................X.会不会太夸张 你...哩嘛勒考国考.


不以风骚惊天下,而以淫荡动世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6-11-29 20:04 |
奋力不懈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因为他是问人民有违反法令的情事发生,政府可以依法处分,"行政功能本身"具有什么"性质"
他是问"性质",而不是问依什么来处分,
那代表不应该做而做,或应作为而不作,就会受到处罚是"强制性"
例如:租税(皆属于行政法)它的性质也是属于强制性

(我是参考法绪和租税法)(和上课老师所说的)
PS.如有错可纠正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80 (by 霞客) | 理由: 好见解~ 不过...衣服也穿一下吧 =_="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1-29 21:02 |
阿晟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鲜花 x8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亲爱的于2006-11-29 20:04发表的 行政学一问:
凡是其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务,职司其事者皆有管辖权,如果人民有违反法令的情事发生,政府可以依法处分。就此而言,行政功能本身具有什么性质?
(A)艺术性
(B)完整性
(C)强制性
(D)法律性。
.......

其实这是行政功能特性其中的一点:
强制性的定义如下:

政府虽然是一个服务者,但也是公权力的执行者,所以行政功能本身又具有强制性
凡是职权范围以内的事务,职司其事者皆有管辖权,如果人民有违反法令的情形发生
政府可以依法处分。

行政罚就是一个例子。

而且,行政功能系统的特性,我印象中是有六种,分别是:
一、基础性。
二、服务性。
三、强制性。(本题的答案)
四、行动性。
五、完整性。
六、艺术性。

所以说,D的答案是不用考虑的,那是拿来混淆视听的喔!不要被题目骗了^^

以上见解,与大家分享啰!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80 (by 霞客) | 理由: GOOD ANSWER~!!


暇满人身宝,难得而易失,已得应善修,莫令空无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6-11-29 21:27 |
charles021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对阿是c阿!
如果人民有违反法令的情事发生,政府可以依法处分。
这就是强制性了!
"政府虽然是本着服务为主,但也是公权力的执行者,所以行政功能本身脚具有「强制性」。
如果人民有违犯法令的情事发生,政产可以依法处分。(出处:大东海-行政学1-14页)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7-02 17:3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571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