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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立遗嘱问题
(1)如果在生前立遗嘱把名下的财产全部给某一儿子,那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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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sfyapp11在2007-11-06 13:57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1-06 10:55 |
weifan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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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嘱公证,大大可查一下我国民法第1186条~第1222条之规定
另这里有一篇遗嘱公证须知http://ksd.judicial.gov.tw/ksdin/ksdin_13.htm
您可以看看

如果在生前立遗嘱把名下的财产全部给某一儿子,那立遗嘱人在死亡后他其他儿女有权利再去分财产吗?<--如果要把财产全部给某一儿子,则可能有侵害其他同顺位继承人特留份的问题,不过也不能断定,须视具体情形判断之。

以上回覆,仅供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11-06 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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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下面是引用weifan于2007-11-06 11:32发表的 :
(如果要把财产全部给某一儿子,则可能有侵害其他同顺位继承人特留份的问题)
如果配偶已经死亡再加上其他子女也愿意抛弃继承之权利那还有同顺位继承人的问题吗?


[ 此文章被sfyapp11在2007-11-06 13:54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1-06 13:40 |
meich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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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关系到民法特留份与应继份
请参考民法第五篇


生活中美丽的东西,其实不需要去珍藏,而是要去珍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06 1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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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fyapp11于2007-11-06 13:40发表的 :
[quote]下面是引用weifan于2007-11-06 11:32发表的 :
(如果要把财产全部给某一儿子,则可能有侵害其他同顺位继承人特留份的问题)
如果配偶已经死亡再加上其他子女也愿意抛弃继承之权利那还有同顺位继承人的问题吗?

配偶殁,子女也愿意抛弃继承,那就没侵害特留份的问题了

以上回覆,仅供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7-11-06 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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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大大的解惑,感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1-07 1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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