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49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damlee9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天使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                       &n ..                       &n ..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53 鮮花 x745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4
[陰晴][喜歡] 蘇格拉底-失戀說
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見到一位年輕人茶飯不思,精神萎靡,其狀甚哀。
蘇格拉底:孩子,為什麼悲傷?

失戀者:我失戀了。

蘇格拉底:哦,這很正常。如果失戀了沒有悲傷,戀愛大概也就沒有什麼味道。

可是,年輕人,我怎麼發現你對失戀的投入甚至比對戀愛的投入還要傾心呢?

失戀者:到手的葡萄給丟了,這份遺憾,這份失落,您非個中人,怎知其中的酸楚啊。

蘇格拉底:丟了就是丟了,何不繼續向前走去,鮮美的葡萄還有很多。

失戀者:等待,等到海枯石爛,直到她回心轉意向我走來。

蘇格拉底:但這一天也許永遠不會到來。你最後會眼睜睜地看著她和另一個人走了。

失戀者:那我就用自殺來表示我的誠心。

蘇格拉底:但如果這樣,你不但失去了你的戀人,同時還失去了你自己,你會蒙受雙倍的損失。

失戀者:狠狠地傷害她,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

蘇格拉底:可這只能使你離她更遠,而你本來是想與她更接近的。

失戀者:您說我該怎麼辦?我可真的很愛她。

蘇格拉底:真的很愛?

失戀者:是的。

蘇格拉底:那你當然希望你所愛的人幸福?

失戀者:那是自然。

蘇格拉底:如果她認為離開你是一種幸福呢?

失戀者:不會的!她曾經跟我說,只有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她才感到幸福!

蘇格拉底:那是曾經,是過去,可她現在並不這麼認為。

失戀者:這就是說,她一直在騙我?

蘇格拉底:不,她一直對你很忠誠。當她愛你的時候,她和你在一起,現在她不愛你,她就離去了,

世界上再沒有比這更大的忠誠。如果她不再愛你,卻還裝得對你很有情誼,

甚至跟你結婚,生子,那才是真正的欺騙呢。

失戀者:可我為她所投入的感情不是白白浪費了嗎?誰來補償我?

蘇格拉底:不,你的感情從來沒有浪費,根本不存在補償的問題,

因為在你付出感情的同時,她也對你付出了感情,在你給她快樂的時候,她也給了你快樂。

失戀者:可是,她現在不愛我了,我卻還苦苦地愛著她,這多不公平啊!

蘇格拉底:的確不公平,我是說你對所愛的那個人不公平。

本來,愛她是你的權利,但愛不愛你則是她的權利,而你卻想在自己行使權利的時候剝奪別人行使權利的自由。

這是何等的不公平!

失戀者:可是您看得明明白白,現在痛苦的是我而不是她,是我在為她痛苦。

蘇格拉底:為她而痛苦?她的日子可能過得很好,不如說是你為自己而痛苦吧。

明明是為自己,卻還打著別人的旗號。年輕人,德行可不能丟喲。

失戀者:依您的說法,這一切倒成了我的錯?

蘇格拉底:是的,從一開始你就犯了錯。

如果你能給她帶來幸福,她是不會從你的生活中離開的,要知道,沒有人會逃避幸福。

失戀者:什麼是幸福?難道我把我的整個身心都給了她還不夠嗎?您知道她為什麼離開我嗎?僅僅因為我沒有錢!

蘇格拉底:你也有健全的雙手,為什麼不去掙錢呢?

失戀者:可她連機會都不給我,您說可惡不可惡?

蘇格拉底:當然可惡。好在你現在已經擺脫了這個可惡的人,你應該感到高興,孩子。

失戀者:高興?怎麼可能呢,不管怎麼說,我是被人給拋棄了,這總是叫人感到自卑的。

蘇格拉底:不,年輕人的身上只能有自豪,不可自卑。要記住,被拋棄的並非是不好的。

失戀者:此話怎講?

蘇格拉底:有一次,我在商店看中一套高貴的西服,可謂愛不釋手,營業員問我要不要。

你猜我怎麼說,我說質地太差,不要!其實,我口袋裏沒有錢。年輕人,也許你就是這件被遺棄的西服。

失戀者:您真會安慰人,可惜您還是不能把我從失戀的痛苦中引出。

蘇格拉底:是的,我很遺憾自己沒有這個能力。但,可以向你推薦一位有能力的朋友。

失戀者:誰?

蘇格拉底:時間,時間是人最偉大的導師,我見過無數被失戀折磨得死去活來的人,

是時間幫助他們撫平了心靈的創傷,並重新為他們選擇了夢中情人,

最後他們都享受到了本該屬於自己的那份人間之樂。

失戀者:但願我也有這一天,可我的第一步該從哪裡做起呢?

蘇格拉底:去感謝那個拋棄你的人,為她祝福。

失戀者:為什麼?

蘇格拉底:因為她給了你份忠誠,給了你尋找幸福的新的機會。



虛擬的世界虛擬的心年輕的宇宙年輕的人@
獻花 x4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7-20 17:15 |

首頁  發表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374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