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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法之抛弃继承之问题!
我想问大大~!

在抛弃继承中~有说到,父母之债务会由卑亲属也就是子女继承

而子女抛弃后,如果下有孙子女,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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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自己的一生,需要多大的勇气??

答案是.....无解!!!

但是,改变他人的一生~却只需要一瞬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09-10 15:37 |
云踪飘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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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大大~!

在抛弃继承中~有说到,父母之债务会由卑亲属也就是子女继承

而子女抛弃后,如果下有孙子女,则孙子女也需要去主张抛弃继承吗?
---------------------------------------------
先顺序继承人均抛弃继承,又后顺序继承人继承,是故孙子女不欲继承亦须办理抛弃继承。


而~外祖父母也一样吗??
---------------------------------------------
不区分外祖父母。


那么~如果,孙子女还有子女也需要主张抛弃吗??
---------------------------------------------
并无不同。


因为老师说~有相关人都要主张通知~就不知道他的期限是期间过后~就不需在另行通知

还是说~要一直抛弃下去~@@"
-----------------------------------------------

继承人抛弃继承,而须通知其他因其抛弃而应为继承之人,在于使应为继承之人为是否继承之表示,

并同时计算修法后3 个月之期间。

办理『限定继承』,可避免其他继承人因不知抛弃继承而须承受庞大债务之弊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东森 Cable | Posted:2008-09-10 21:11 |
p6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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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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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弃可以全部继承适格之人都来抛弃,一次就搞定了。
通知不是必要条件,法院不审查这个,而是法律有规定知悉时起算,通常还是会
以被继承人死亡时认定起算点,除非时间过远,才会叫你到法院来举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9-25 12:05 |
s8827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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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限定继承 会同时在所继承的财产上 偿还所要负担的债务
若债务超过财产 就只有继承的财产要负担而已
本身的财产不用负担 并且朔及其他法定继承人

若是抛弃继承 要所有有关的人要来办抛弃继承 而且要在法定期限内
否则 没办的 就要负担所还的债务
而且本身的财产要要担保赔偿

抛弃跟限定要有什么证件或资格

两者的不同-

1.期间的长短不同
抛弃继承:二个月内
限定继承:三个月内

2.期间起算点不同
抛弃继承:自"知悉"其得为继承之时起算
限定继承:自继承开始时起算,但是倘因他人抛弃继承而成为继承人者,为      限定继承时,应于知悉其得为继承之日起二个月内为之

3.期间得否延展不动
抛弃继承:不得声请
限定继承:得声请

4.应否造具遗产清册不同
抛弃继承:仅须以"书面"向法院为之,不必造具遗产清册
限定继承:要

5.一人所为之效力是否及于其他继承人不同
抛弃继承:仅能就自己之继承权为抛弃
限定继承:一人主张限定继承,其他继承人视为同为限定继承人

6.效力不同
抛弃继承:自始与继承无关
限定继承:虽然仅以因继承所得之财产为限,负其清偿责任,但其对于被继承人之权利义务,不因继承而消灭

另外:继承开始是从被继承人死亡而开始

参考资料 民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10-06 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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