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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刑诉搜索合法?
甲于路上偷车,适乙警员经过,予以逮捕,经甲供述,丙在路口把风.乙去找丙时,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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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6 1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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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柏桧 于 2009-11-26 19:41 发表的 刑诉搜索合法?: 到引言文
甲于路上偷车,适乙警员经过,予以逮捕,经甲供述,丙在路口把风.乙去找丙时,丙已离开.于是向甲问丙的住所,即通报支援,由丁警员赶往丙住所,并进入搜索并逮捕乙,其搜索是否合法?
若未逮捕到乙,但在床头的抽屉中意外发现大量海洛英,得否加以扣押?


前半段.
88-1紧急拘捕依现行犯供述~~可见丙为符合紧急拘提然对于屋
居搜索之部分131条须有事实证明受拘捕之在在其内使得为之.可
间131是为具备相当性理由且紧急之状况无法即时声请搜索票时.
使得为之.然.依提."由丁警员赶往丙住所,并进入搜索并逮捕乙".得
知丁当时无有相当性理由认定乙当时就在家之下不得迳行行使13
1条第一项.故.丁之行为难谓适法
后半段:
以前提要件为非法侵入搜索之下.使当不能为之紧急搜索131第二
项之要件.且.本题针对搜索客体人为人之下.应为131第一项而不得
藉由本条第一项而发动同条第二项之紧急搜索
(附带说明:131第二项之紧急搜索.仅有检座使得发动)

--------->以上仅为小的之见解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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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6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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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路上偷车,适乙警员经过,予以逮捕,经甲供述,丙在路口把风.乙去找丙时,丙已离开.于是向甲问丙的住所,即通报支援,由丁警员A赶往丙住所,并进入B搜索并逮捕C乙,其搜索是否合法?
若未逮捕到乙,但在床头的D抽屉中意外发现大量海洛英,得否加以E扣押?
.............
1A是否符合88-1,准用130和131I之拘捕搜索和附带搜索?
1.1 学者以为,是否还在追蹑中,如何时间太久,距离太远,且又换了人,则不可以.但若还在温追缉(还热的),则可以.
1.2 又住宅是否可以拘捕搜索,需符合131I要件,捉人,追人,有人犯罪,才可以.本案是共犯口中之现行为或共犯,但已不在现场,不符合88-1,为冷追缉,当然不可以131I.
1.3依131III和IV,法院得审查其合法性,不得为证据.(依158-4)判断.
1.4唯警员拘捕时(告知权利),立送检察官讯问(95,96),并依131III事后检查.
2涉及131I可否无票扣押?(137,152)
题旨为另案扣押(152),因捉小偷.按学者提美国的一目了然原则,只能就合法拘捕,立即明显为犯罪证物,始能扣押.
则本件,因丙不在屋内(且无88-1适用,如前述),且宪法保护居住权,除非有急迫,明显等合理根据外,应报请检察官,向法官声请搜索票.故丁进入丙宅已非法,其查扣之海洛英(在抽屉),必须说明是一目了然下发现,不是找人而开抽屉,故为非法扣押,依158-4,权衡其证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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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7 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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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进入非法,又其非一目了然发现,故为不合法扣押.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7 2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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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争点是独立扣押问题.
警察无独立扣押权.必须报检察官.(用电话,由检察官依131ii指挥来紧急搜索)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7 2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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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一目了然法则.乃系出于从事合法搜索为前提要件之司法人员
而合法搜索之下.以视觉感官神经之下完全目视之方式而为之:若仅
于单纯符合视觉感官之要件而非基建立于搜索为前提之下.亦不得对
屋居为无令状搜索处分

扣押乃伴随搜索处分之后.针对应没收之物品.或可为认定犯罪事实之
资料为之.适用具合理性怀疑之之下之令状或无令状搜索处分中为之.
法院签发(刑诉128)-->令状主义(针对人或物)
附带搜索(130)-->司法人员为拘提逮捕为前提(针对安全或物)
迳行搜索(131-I)--->司法人员为拘提逮捕为前提(但.是针对人)
紧急搜索(131-II)--->由检座为之或指挥230.231之司法警察(官)为之
同意搜索(131之1)--->明示意愿同意之下
以上搜索.针对动之客体皆可为搜索后迳而扣押
-------->以上仅为小的见解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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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1-27 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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