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717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fei77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公共管理]公部门策略管理
公部门策略管理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吴琼恩版)
一、策略管理何以日趋普遍?
书上说:现在欧美国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使用「策略管理」的概念愈来愈普遍,这个原因大约有下列四点:
(一)公私部门之间关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afei777在2010-06-26 21:16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24 00:04 |
NIMB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afei777 于 2010-06-24 00:04 发表的 [公共管理]公部门策略管理: 到引言文
公部门策略管理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吴琼恩版)
一、策略管理何以日趋普遍?
书上说:现在欧美国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使用「策略管理」的概念愈来愈普遍,这个原因大约有下列四点:
(一)公私部门之间关系的吊诡
(二)中央政府担任领航的角色功能愈来愈重要
(三)组织的语言与文化
(四)组织的位置
第一点也就罢了,第二点课本里还说中央政府采用策略管理的四种困难点,第三点则要求有特定组织语言与文化的部门才适合;第四点更夸张,原本说离中央越远的单位越适合采用,但又举台湾地方政府的例子予以否定。

请问,可否用「正相关」,而非「负列表列」方式,直接说明这四点和公部门使用「策略管理」的概念,谢谢!



"原本说离中央越远的单位越适合采用,但又举台湾地方政府的例子予以否定。"
请问这意思是指书中"对台湾地方政府使用策略管理加以否定吗?"

您说"正相关"是说用肯定叙述句?
不解何谓"负列表列"之意...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24 10:00 |
afei77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打错字, 表情
应该是「负面表列」

没错,我的意思就是,请用肯定句表示,不要用课本的否定法,看得很累!谢谢帮忙说明!

我自己应该好检讨,常骂人家用字不够浅显,应该被哈伯马斯狠狠教训一顿才是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24 22:02 |
afei777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曾经想过,会不会是吴琼恩老师故意设的一个谜!

他先下了个标题"公部门策略管理所面临的各种挑战"
然后再用SWOT对公部门进行分析,其中对公部门内部的分析就是
一、策略管理何以日趋普遍?
并列出四点分析结果:
(一)公私部门之间关系的吊诡
(二)中央政府担任领航的角色功能愈来愈重要
(三)组织的语言与文化
(四)组织的位置
提供给管理者,回头省视一下自己的部门,在推动策略管理时遇到的问题和比较容易实行的条件。
至于第二个标题,几乎也就是把他的SWOT分析手法给公布了,
二、公共组织所面临的各种挑战
就是外环境的机会与威胁吧!

这是个人的推测,因为只有用SWOT分析的角度来解读这篇文章,可能比较容易读得通吧!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25 22:2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44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