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617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鬱金香的種子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關於簡訊內容語帶恐嚇
請問各位大大:
我狓前妻發了簡訊(內容如下)
1.你不接沒關係,我會一直打不過到時候有人再被辭職那就真的是你的錯...
2.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鬱金香的種子在2006-11-19 23:50重新編輯 ]


最愛雨中不撐傘...用最慢的速度走過最多人的街道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1-19 23:26 |
SaintChris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7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兩個例子,要成立恐嚇危害安全最大概只有1.可以...不過還要看您的情況,才決定是否成立。

至於申請保護令~ 用不到吧=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11-21 00:54 |
石虎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在她簡訊中並未題到要對你人身攻擊的字眼或可能要
所以可能不被受理吧!
但是你怎麼不接她電話呢?真的不想接你也可以接起來跟他說

妳別打來了.....再打我要換電話了... 表情


一寸長.一寸強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6-11-28 14:27 |
刺鳥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像他老婆那種無理取鬧個性
就算是換電話也沒有用吧~
他可以直接去工作地方 住家地方
甚至親戚朋友
總之 對於一個只想報復的人
他什麼手段都做的出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6-11-28 16:57 |
weden032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你可以直接到警局詢問就知道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6-12-11 15:51 |
rt8001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29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鬱金香的種子於2006-11-19 23:26發表的 關於簡訊內容語帶恐嚇:
請問各位大大:
我狓前妻發了簡訊(內容如下)
1.你不接沒關係,我會一直打不過到時候有人再被辭職那就真的是你的錯...
2.你可以不接我的電話!反正,對我來說你只是個垃圾...比垃圾還不如!不要以為你自己很行,在別人
眼中你只是個沒有用的男人...沒有用到連一個十五歲的小孩都會討厭你..你還真是非常可悲啊...
.......
以上兩點依法官的自由心證論定是否帶有'恐嚇'意味,並非自己意識到的意味,只不過你是否可以提出其他佐證,否則很難判定有無恐嚇事實。


點下面的連結就是對我最大的回饋,並不花你半毛錢
http://bbs.mychat.to/index.php?u=200012
請支持小弟開版(有關社區管理或社區生活上的相關問題回覆)
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59561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6-12-26 07:16 |
jencen38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刑法恐嚇罪要件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因此前妻簡訊內容尚不致構成吧

保護令是家庭成員間有暴力行為才能申請,既已離婚當然不適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07-11-29 10:57 |
netman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貼圖大師獎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推文 x115 鮮花 x6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鬱金香的種子於2006-11-19 23:26發表的 關於簡訊內容語帶恐嚇:
請問各位大大:
我狓前妻發了簡訊(內容如下)
1.你不接沒關係,我會一直打不過到時候有人再被辭職那就真的是你的錯...
2.你可以不接我的電話!反正,對我來說你只是個垃圾...比垃圾還不如!不要以為你自己很行,在別人
眼中你只是個沒有用的男人...沒有用到連一個十五歲的小孩都會討厭你..你還真是非常可悲啊...
.......
1.以上這兩點應該是無法提出刑法恐嚇罪告訴,因內容沒有指名道姓,且只是心裡層次面的發表,
  至警察局也是不受理的。
2.至於申請保護令的部份應該也是無法申請,她是妳的前妻(這一個部份會有爭議)
3.簡訊內容可以請通訊行幫你影印出來,(需與通訊行申請)因為這對你是一個保障。
4.這一個案例應該最多只能申請毀損名譽罪來提出告訴。
5.本案件至警察局報案時應該警察不會受理,而且也不會當一回事。所以你要有心理準備。
6.本案若提出告訴最多最多也是以先協調,協調不成才會進行法院程序。

以上回覆提供給您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12-18 11:05 |
心煩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恐嚇罪與公然誹謗罪

收到這樣手機的簡訊內容實在讓人很讓人不安
這樣子我算不是被恐嚇了
收到這樣子手機簡訊內容
發送簡訊內容的對方恐嚇罪是否成立?


前陣子因為家庭中的一位長者因病住院
在家中聽聞父親使用電話與其中一位妹妹交談內容
內容提到討論要趁家中長者意識尚為清楚時
請代書或是律師到院中將長者名下不動產作處置
但因為考量到家庭成員龐雜浩繁
因恐父親如此做為會引起其他成員糾紛
所以我也就以簡訊的方式將大約的談話內容
傳送了父親的其中兩名兄弟
並有提及到父親的妹妹名字
結果事後就收到了這樣子的簡訊內容
請問這樣子以簡訊方式傳送告訴父親的哥哥及弟弟
我自己所聽到談話內容及經過
後來父親的妹妹好像是知道了傳送手機簡訊內容及經過
結果.....就是我的手機收到了以下簡訊內容
請問我是否真涉及到公然誹謗罪
麻煩~有人可否替我解答相關法律責任
還有對方發送下列的簡訊內容給我
是否也涉及到了恐嚇罪?


我的手機裡收到的內容如下:


亂發簡訊公然污辱.
此乃公然誹謗罪.
本人已向電信警察報案偵辦中.
(此乃公訴罪非告訴乃論之民事罪)
如要消案需在家族中公開道歉了事.
受害人X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02-19 12:1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77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