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man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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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分享] 自己之前所整理的一些民法总则考试题目(仅供参酌)
【民法总则】 ◇◇法例◇◇ ◆ 民法第1条规定:「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请问习惯法应定位在什么地方?习惯法与习惯有无不同? ◆ 试述「习惯法」之法律概念。 ◆ 民事案件之法律关系依法律、习惯、法理定之。试就三者之意义及适用之顺序简述之。 ◆ 我国民法对于「签名」及「关于一定数量之确定」有如何之规定?请分别说明之。 ◆ 依法律之规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是否须本人自写?其应有之方式为何?试说明之。 ◆ 下列情形如法院不能决定何者为当事人之原意,应以何者为准?(1)关于一定数量,同时以文字及号表示者,其文字与号码有不符合时。(2)关于一定之数量,以文字或号码为数次表示者,其表示有不符合时。(3)同时以文字或号码为数次表示,其表示有不符合时。 ◆ 关于一定数量,文字与号码之表示有不符合时,应如何决定?下列情形,倘若当事人之原意不明时,应以何者为准?(1)新台币肆仟伍佰元整:NT$54000元。(2)新台币肆仟伍佰元整;新台币伍仟肆佰元整。(3)NT$4500元;NT$5400元。(4)NT$4500元;新台币伍仟肆佰元。 □ 何谓民法?其规范之内容为何?又何以民法之性质多为任意法?试分别简述之。 □ 请解释下列法律名词,并举例说明之:(扩张解释)。 □ 试简要说明下列名词间之不同:(财产权与非财产产)、(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 □ 试各举例说明下列法律名词之意义:1.财产权与人身权 2.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 3.动产与不动产。 □ 何谓撤销?何谓撤回?撤销与撤回有何不同? □ 何谓形成权?请举例释明之。 □ 试解释下列各名词,并述说其彼此之差异:(撤回、撤销、解除及终止)。 □ 何谓撤销?何谓解除?并请比较二者之异同? □ 请解释下列法律名词,并举例说明之:(权利之社会化)。 □ 受禁治产宣告之人,于禁治产宣告撤销前,若其意思能力回复健全,并无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致不能处理自已事务之情事。请问:该受禁治产宣告之人究竟有无行为能力? □ 民法第一条规定:民事,法律所未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请问习惯法应定位在什么地方?习惯法和习惯有无不同。 □ 民事事件之法律关系依法律、习惯、法理定之。试就三者之意义及适用之顺序简述之。 □ 试简述民法适用之顺序。 □ 关于一定之数量,同时以文字及号码各表示数次而不相同,如不能决定何者为当事人之原意时,究应以文字之最低额为准仰或以两者之最低额为准?请附理由说明之。 □ 甲出卖土地一笔予乙,在经双方签名之契约书中有如下之记载:「乙同意以新台币壹仟贰佰参拾万伍仟元整(NT$12,350,000)向甲购买本笔土地」、「本笔土地之价金经双方洽定为新台币壹仟参佰贰拾万伍仟元整(NT$13,305,000)」。嗣甲、乙于签约次日均因车祸死亡,其继承人均无法确知甲、乙关于价金之约定数额。问:乙之继承人应给付少价金予甲之继承人?
◇◇人◇◇ ◆ 何谓权利能力?人之权利能力始于何时,终于何时? ◆ 何谓权利能力?自然人之权利能力的始终为何?胎儿有无权利能力?失踪人有无权利能力?经死亡宣告之自然人实际尚生存者有无权利能力? ◆ 关于外国人之权利能力,我国民事法规之规定如何?试略述之。 ◆ 民法上有所谓「视为」、「推定」,请举例释明之。 ◆ 民法第7条规定:胎儿以将来非死产为限,关于其个人利益之保护,「视为」既已出生。第11 条规定:二人以上同时遇难,不能证明其死亡之先后时,「推定」其为同时死亡。请说明「视为」及「推定」有何不同? ◆ 下列之人其权利能力如何?(1)财团法人;(2)禁治产人;(3)外国人。 ◆ 下列何人得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其法律理由为何?(1)有限公司;(2)禁治产人;(3)三岁之幼儿;(4)合伙商号;(5)立案私立中学。 ◆ 何谓行为能力?试说明自然人行为能力之态样为何? ◆ 试说明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区辨能力)之区别。 ◆ 法律关于行为能力、侵权行为能力之规定各如何?试分别说明之。 ◆ 行为能力与侵权行为能力如何区别?又与权利能力之区别为何? ◆ 试依我国民法规定,说明下列情形有无行为能力?(1)限制行为能力人某甲伪造其身分证年龄使相对人信其为有行为能力与其订立买卖契约,某甲有无行为能力?(2)满二十岁之某乙,在无意识或精神错乱中将其所有价值一千万元之土地以三百万元出卖予他人,某乙有无行为能力?(3)满十八岁之某丁未经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许自书遗嘱,关于其自书遗嘱,某丁有无行为能力?(4)满十八岁之某戊经他人授权代理出卖机车一部,关于该买卖行为,某戊有无行为能力? ◆ 何谓人格权?我国民法总则对于人格权设有如何保护? ◆ 人格权与身分权有何不同?试说明并分别举例以明之。 ◆ 何谓住所?何谓居所?住所的种类及要件为何?住所与居所有何关系? ◆ 何谓住所?住所在法律上有何作用? ◆ 何谓居所?其在法律上发生何种实益? ◆ 何谓住所?何谓居所?依我国民法之规定,在何种情形下,居所视为住所?请分别释明之。 ◆ 何谓选定居所?试简单解释其法律概念。 □ 关于胎儿利益之保护,我国民法有如何之规定?试简述之。 □ 甲出国旅游因车祸不幸罹难,身后遗留下财产总值新台币一百万元,甲去世时,除父母均仍健在外,甲尚有子女二人,其妻乙亦怀有八个月之身孕,试问谁享有继承权?各得继承多少遗产? □ 何谓权利能力?其意义为何?有无例外规定?又外国人有无权利能力? □ 何谓权利能力?自然人之权利能力始于何时终于何时? □ 何谓权利能力?请问自然人及法人之权利能力各始于何时?各终于何时? □ 民法规定,失踪人为遭遇特别灾难者,得于特别灾难终了满一年后,为死亡之宣告。试说明何谓特别灾难?又甲到海边钓鱼,不慎失足落海,是否属于前述民法规定之特别灾难? □ 何谓死亡宣告?试简述其成立要件? □ 「推定死亡」或「视为死亡」,二者之法律效力有何不同?我国民法关于死亡宣告判决所确定死亡之时,究采何种制度?试说明之。 □ 民法上有「视为」、「推定」、「撤回」、「撤销」及「无效」,请举例释明之。 □ 民法第七条规定:胎儿以将来非死产者为限,关于其个人利益之保护,「视为」既已出生。第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同时遇难,不能证明其死亡之先后时,「推定」其为同时死亡。请说明视为及推定有何不同? □ 何谓权利能力?其意义为何?有无例外规定?又外国人有无权利能力? □ 何谓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二者之区别何在? □ 试解释下各列名词,并述说其彼此之差异。(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意思能力) □ 试说明行为能力与意思能力(识别能力)之区别。 □ 试简要说明下列各名词间之不同:(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 请举例说明下列名词,并叙述其重要法律问题:(禁治产人) □ 请举例解释下列名词:(禁治产人) □ 民法第七十五条后段规定,虽非无行为能力人,而其意思表示,系在无意识或精神错乱中所为者,亦为无效。为何还需要禁治产宣告制度? □ 试说明宣告禁治产之要件,经宣告禁治产者,于意识回复正常时,所为意思表示是否有效? □ 简述禁治产宣告之要件及其效力。 □ 禁治产人甲至乙开设之餐厅点菜用餐。甲于用餐后表示其为禁治产人,与乙所订立之契约无效,因此不必付钱。试问甲之主张是否有理由?乙对甲得主张何种权利? □ 何谓「禁治产人」?禁治产宣告之要件如何?其效力如何? □ 甲因精神异常,经法院宣告禁治产后,赋闲在家。某日,甲于意识回复时,承其监护人之嘱,赴杂货店购买沙拉油及其他日用杂货后,返家煮饭,由于使用电锅不当,导致电线走火,波及乙屋。请问:(一)买卖沙拉油及其他日用杂货之契约是否有效?(二)乙屋之所有人如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 试简要说明下列各名词间之不同:(死亡宣告与禁治产宣告) □ 甲公司未经乙之同意而擅自使用乙之人像照片于该甲公司之出版品,请问乙可为何等民事上之主张? □ 甲姓白,排行老七,为人诚实。甲参加某次选举,其对手乙散发传单、攻击甲个性软弱,只是一个「白贼七」(台湾俚语,指有说谎习惯的人),甲要求乙举出事证,还其清白形象,乙置之不理,如甲因心情受扰,无法全力竞选,请问:甲得向乙主张何种权利? □ 何谓住所?住所在法律上有何作用? □ 解释下列法律名词:(选定居所) □ 何谓法定住所、拟制住所、选定居所?试分别简述之。 □ 何谓住所?何谓意定住所、法定住所、拟制住所?试分别简述其要。 □ 何谓意定住所、法定住所、拟制住所? □ 何谓居所?其在法律上发生何种实益?
◇◇法人◇◇ ◆ 何谓法人?法人之本质学说有几种?试举其要说明。 ◆ 法人之机关分几种?权限为何? ◆ 关于法人之意思机关(社团总会),试研究下列问题:(1)社团总会之决议违反法令或章程之规定,其效力为何?社员对违法决议得如何处理?今有某社团章程规定总会之召集通知应于二十日前发出给各社员,某次总会之召集于三月二日发出,但于三月二十一日召开会议并作成某项决议,请问此项决议效力如何?(2)A社团法人某次社员总会,讨论开除社员甲久事宜,兹有社员甲、乙、丙均书面授权社员丁代理行使表决权。问丁在这次总会中有多少个表决权? ◆ 关于法人之行机关(董事),试研究下列问题:(1)何谓董事?董事与法人间之关系为何?又股东对董事代表权之限制效力如何?(2)法人有无侵权行为能力?试举我国法之规定说明之。(3)法人之何种机关有侵权行为能力?此种机关因执行职务侵害他人权利时,法人应负何种责任?试依民法总则及债编有关规分别论述之。(4)董事因执行职务加于他人之损害,法人于赔偿损害后,对该董事有无求偿权? □ 试简要说明下列各名词间之不同:(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 法人依不同之标准,可分几类,试略举以对。 □ 法人有无侵权行为能力?又纳税义务人甲公司违反税法逃漏税款时,政府可否以其受有损害为由,依据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法人对于其董事或其有代表权之人因执行职务所加于他人之损害,与该行为人连带负赔偿之责任」,向甲请求赔偿? □ 试简要说明单独行为、契约行为与合同行为? □ A社团法人某次社员总会,讨论开除社员甲事宜。兹有社员甲、乙、丙均书面授权社员丁代理行使表决权。问丁在这次总会中有多少个表决权? □ 解释下列法律名词:(财团)。 □ 某财团法人之董事会召集程序违背法令或章程,请问该董事会所作成之决议效力如何? □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就其成立基础与法人解散上有何不同?
◇◇物◇◇ ◆ 何谓物?试说明物之种类。 ◆ 解释:融通物与不融通物。 ◆ 下列各物之性质,试释明之:(1)代替物、不代替物;(2)特定、不特定物;(3)消费、不消费物;(4)可分、不可分物。 ◆ 试述动产与不动产之意义为何? ◆ 何谓动产?包括那些范围? ◆ 何谓动产?何谓不动产?二者之区别在法律上有何实益? ◆ 下列各物是动产或不动产?(1)土地之树木;(2)双十节搭建之牌坊;(3)铺设在铁路上之铁轨。 ◆ 下列各物是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试说明之:(1)二二八纪念碑;(2)建筑工地工寮;(3)二层楼之违章建筑;(4)工地搭建之工寮;(5)以人力推动之轻便「台车」。 ◆ 以下各物究竟为动产或不动产?(1)砖造一层楼「违章建筑」;(2)煤气;(3)装在人体上之「假眼」、「人工心脏」;(4)工地搭建之工寮;(5)以人力推动之轻便「台车」。 ◆ 民法第66条规定:称不动产者,谓土地及其定着物,试申其义。建筑尚未完工之房屋,究系动产抑为不动产? ◆ 解释名词:主物与从物。 ◆ 试述主物与从物之意义及其区别实益。 ◆ 何谓主物?何谓从物?下列之物,是否有主物、从物关系?试分别说明之:(1)锁与钥匙;(2)房屋与房屋之门窗;(3)土地与种植于该土地之树木。 ◆ 主物与从物应如何区别?若商店出卖一锁,自应包括钥匙在,内其理由何在? ◆ 何谓天然孳息?何谓法定孳息?又天然孳息之收取与法定孳息之收取民法上有何不同之规定? ◆ 甲将其所有已出租于乙停放车辆之建地一笔,出售于丙,并办理土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于丙。该笔土地上植有杨桃一株,并有甲之(已谢世)建造之旧式茅屋一间(未办理所有权登记),问:(1)茅屋所有权归谁所有?(2)杨桃树之所有权归谁所有?(3)谁有权收取杨桃树上之杨桃? ◆ 甲将其农场出租与乙,约定每月租金五万元,请问:(1)农场是否为物?(2)农场种植之果实谁有权收取?(3)租金之性质为何? ◆ 甲所有之土地,出租予乙,有邻人丙私自在该地种苹果树。问树及苹果归何人所有? □ 试各举例说明下列各法律名词之意义:(动产与不动产)。 □ 何谓动产?包括那些范围? □ 何谓动产、不动产?下列之物究为动产或不动产?(1)土地上之树木 (2)庆祝双十节搭建之牌坊 (3)敷设在铁路上之铁轨。 □ 请依我民法之规定,说明「动产」与「不动产」之区别实益。 □ 何谓动产?何谓不动产?请问左列之物究为动产或不动产? (1)悬挂大楼上之招牌 (2)电话亭 (3)十层大楼仅盖到二楼。 □ 解释下列法律名词:(从物)。 □ 何谓主物?从物?下列之物,是否有主物、从物之关系?试分别说明之。 (1)锁与钥匙 (2)房屋与房屋之门扇 (3)土地与种植于该土地之树木。 □ 简述主物与从物之意义及区别之实益。 □ 何谓「主物」?何谓「从物」?两者区别之实益何在?试申述之。 □ 甲将其所有之A车出售于乙,A车上本有甲所有之备胎一只,甲于交车时拟将备胎取出,乙请求甲交付,有无理由?如备胎随A车交付于乙,乙是否取得备胎所有权? □ 甲挖取乙所有种植于乙土地上之南洋铁杉一株,种植于丙之土地上(丙不知情),问: (1)铁杉之所有权为谁所有? (2)乙请求丙返还铁杉或其价额,有无理由? (3)乙对甲有何权利可以请求? □ 请举例说明左列法律概念: (孳息)。 □ 何谓孳息?何人有收取孳息之权利?试分别说明之。 □ 何谓天然孳息?何谓法定孳息?又天然孳息之收取与法定孳息之收取民法上有何不同之规定?
◇◇法律行为◇◇ ◆ 试述法律行为之意义。 ◆ 试说明法律行为之成立要件与效力发生要件。 ◆ 何谓法律行为?其成立及生效要件为何?试简要说明。 ◆ 试说明法律行为之种类。 ◆ 试简要说明单独行为、契约行为与合同行为。 ◆ 契约行为与共同行为应如何区分?试说明之。 ◆ 何谓法律行为之要式、不要式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民法中重要的要式行为为何? ◆ 何谓要因行为与无因行为?二者有何区别? ◆ 何谓债权行为?何谓物权行为?试说明两者关系及区别。 ◆ 何谓物权行为无因性?试解释其法律概念。 ◆ 何谓负担行为?何谓处分行为?二者如何区别? ◆ 保险公司甲将其大楼一栋出租与国泰医院乙,租金每月五十万元,请问: (1)甲、乙各为何种性质之法人? (2)甲、乙之租赁是何种法律行为? (3)甲、乙间共有几个法律行为? (4)甲、乙间之租赁标的何在? (5)甲、乙间之租赁标的物何在? ◆ 试说明下列法律行为之意义并举例说明之:(1)财产行为与身分行为(2)要物行为与诺成行为(3)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4)独立行为与辅助行为。 ◆ 如何之标的,法律行为始得生效?试说明之。(1)法律行为之标的,如何始可谓为合法?(2)法律行为之标的,如何始可谓为妥当?(3)法律行为之标的可能之意义。(4)法律行为之标的,如何始可谓为确定? ◆ 法律行为违反强制或禁止规定者,其效力如何? ◆ 何谓脱法行为?其效力如何? ◆ 何谓暴利行为?其成立要件为何?暴利行为之效力如何? ◆ (1)委托贩卖烟毒而给付报酬之契约,其效力如何?又假装买卖之效力如何?试分别详述之。(2)甲已婚,但另与乙女同居多年。某日,乙女要求结束同居关系,甲表示同意,且书立字据答应给付乙女新台币五十万元,不久后,甲又与丙女同居,并又以字据约定;甲应移转其所有之土地一笔予丙女,但丙女嗣后欲结束同居关系时,应返还该土地予甲。问:甲、乙及甲、丙之约定是否有效? □ 甲男约乙女在饭后到河边散步,乙女依约前往,两人会面后才共同走了几步,甲男的呼叫器响了,甲男一看来电讯息,就对乙女说:「抱歉,没法子陪你散步了」,就扬长而去。请问乙女对甲男可以主张什么吗? □ 甲公司办理公司周年庆酒会,邀请函上载明「敬备薄酒点心」,乙欣然应邀出席,乙虽准时出席,鸡尾酒及点心已被一扫而空。其次乙将其风衣于入口处交与来宾同来六岁的丙,丙为赚取小费自愿替甲看管雨伞,因丙之粗心大意,致乙之雨伞被窃。试析其法律关系? □ 「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有何区别?并试各举一例对之。 □ 法律行为依法应以书面为之者,若不使用书面,其法律效力如何?试说明之。 □ 要式行为与不要式行为如何区别?试各举例以对。 □ 何谓要式行为?试就民法各编之规定,各举一例以明之。 □ 试各举例说明下列各法律名词之意义: (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 □ 乙向甲购买中古汽车一部,约定于一月三日交车并同时支付价金一百万元。嗣甲因可归责于自已之事由未于一月三日交车,却于同日请求乙支付价金,乙拒绝之。一周后,甲交车予乙,乙亦支付全部价金。乙数日后,发现该车为赃车,且甲于订约时即已知情,乃以被诈欺为由,撤销买卖契约,并请求甲返还价金。上例中,何者为债权行为?何者为物权行为?何者为请求权?何者为抗辩权?何者为形成权?试分别说明之。 □ 何谓债权行为?何谓物权行为?二者关系如何?试举例加以说明? □ 保险公司甲将其大楼一栋出租与国泰医院乙,租金每月五十万元,请问: (1)甲、乙各为何种性质之法人? (2)甲、乙之租赁是何种法律行为? (3)甲、乙间共有几个法律行为? (4)甲、乙间之租赁标的何在? (5)甲、乙间之租赁标的物何在? □ 何谓「法律行为」?试简述其成立要件。 □ 不动产之买卖及不动产之移转、设定等多需订立契约,契约为法律行为中之最重要者,而法律行为之成立与生效所需具备之要件各不相同,试分别说明其各应具备那些要件? □ 请举例说明下列名词,并叙述其重要法律问题:(2)禁止规定。 □ 请举例解释下列名词:(禁止规定)。 □ 法律行为违反强行规定者,其法律上效果如何?请析述之。 □ 法律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或禁止规定者之效力如何?请举例释明之。 □ 甲与乙以扑克牌捡红点方式对赌,结果甲输乙新台币(下同)贰拾万元,甲当即交付其身上仅有之捌万元于乙。余款迭经乙催讨,甲均设词拖延。乙诉请甲清偿拾贰万元,甲则反诉请乙返还捌万元。问二者之结果如何? □ 何谓要式行为?试依我国民法规定,说明法律行为不依一定方式者之效力如何?
◇◇行为能力◇◇ ◆ 无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之法律行为,其效力如何?试说明之。 ◆ 限制行为能力人在那些情形下,无须法定代理人之允许,得自为法律行为? ◆ 限制行为能力人,如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时,其行为效力如何?试依民法规定说明之。 ◆ 与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契约之相对人,法律赋予那些那些权利以保障其权益?试述之。 ◆ 民法第83条:「限制行为能力人用诈术使人信其为有行为能力人或已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者,其法律行为为有效。」其立法意旨何在?此种强制有效之适用,须具备那些要件?效力为何? ◆ 试依我国民法规定,说明下列情形有无行为能力:(1)限制行为能力人某甲伪造其身分证年龄使相对人信其为有行为能力与其订立买卖契约,某甲有无行为能力?(2)满二十岁之某乙,在无意识或精神错乱中将其所有价值一千万元之土地以三百万元出卖予他人,某乙有无行为能力?(3)满十八岁之某丁未经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许自书遗嘱,关于其自书遗嘱,某丁有无行为能力?(4)满十八岁之某戊经他人授权代理出卖机车一部,关于该买卖行为,某戊有无行为能力? □ 试说明下列各法律行为所生之效力。(四)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与他人订立之契约。 □ 何种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何与建设公司订立不动产买卖契约?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与建设公司所订立之不动产买卖契约,效力如何? □ 试解答下列二问题:(1)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其法定代理人乙之允许,即免除丙对甲所负之债务。试问:是否发生免除之效力?(2)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其法定代理人乙之允许,即与丙订立A物之买卖契约,试问:该买卖契约之效力如何? □ 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之法律行为,在何种情形下,无须经允许亦能生效? □ 某甲现年十七岁,未婚,正就读某高级中学二年级。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允许之情形下,某甲所为下列契约行为之效力如何?请附理由说明之。(1)甲以其父母所给之零用钱新台币三千元,向乙购买收音机一台。(2)甲以新台币三百元,向丙书局购买英汉辞典一本。(3)甲向丁购买汽车一辆,约定价金新台币五十万元。 □ 限制行为能力人之何种法律行为,无需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而完全有效? □ 某甲十八岁,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其法定代理人乙为培养其经济独立之能力,遂于民国八十一年元旦允许其独立开设超级商店,经营文具及杂货业务。甲经营不善,乙乃于民国八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撤销其允许。其后如有顾客丙上门购买杂货,厂商丁前来推销新产品并收取营业期间积欠之款项,甲仍照往常出售杂货、订购新货与支付款项,请问各该行为效力如何? □ 限制行为能力人在那些情形下,无须法定代理人之允许,得自为法律行为?试分别简述其要。
◇◇意思表示◇◇ ◆ 何谓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之成立须具备那些要件?成立阶段为何? ◆ 试说明意思表示之成立要件。解释意思表示究以所用辞句为重,抑或须探求表意人欲表达之真意为准?试申述之。 ◆ 意思表示于何时发生效力? ◆ 甲以电报送给乙一份效期一天之买卖要约。同一天内甲要约之货品价格大涨,致此要约对甲极为不利。甲以撤回要约之意思,立即驱车前往乙处,在乙处仅遇乙之女佣丙。甲以蒙骗方式,使丙将该已送达但尚未开敫之电报交付于甲。试问甲之撤回是否有效? ◆ 意思表示不一致之情形有几种?依现行民法之规定,其法律上效力如何? ◆ 何谓心中保留?何谓通谋虚伪表示?何为隐藏行为?试就其意义及效力述明之。 ◆ 何谓单独虚伪意思表示及通谋虚伪意思表示?法律效果各为何? ◆ 试分别解释真意保留与通谋虚伪表示之异同。 ◆ 通谋虚伪思表示之法律果如何?试说明之。 ◆ 何谓错误?类型为何?试说明之。 ◆ 错误之法律效果为何?试说明之。 ◆ 何谓意思表示之不自由?因被诈欺或被胁迫而为之意思表示,其效力各如何?试分述之。 ◆ 何谓诈欺?因他人诈欺而为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如何? ◆ 因受诈欺而为意思表示者,其在当事人间之效力,以及对第三人之效力各如何?试分别简述其要。 ◆ 何谓胁迫?因胁迫而为之意思表示,其法律效果如何?试说明之。 ◆ 甲因继承得一明代古画,托友人乙鉴定,乙为使甲低价出售予自已,乃称为近代仿作品市价五千元,实则为真品价值五十万元,适有三人丙愿以七千元求售,甲丙达成买卖契约之合意,并完成交付,乙嗣后告知实情。问甲得对丙为何种主张? ◆ 试附理由说明甲受乙之诈欺而以低价将名画售予乙,乙旋即转售予善意之丙,乙与丙之买卖契约是否有效? ◆ 商店员工某甲窃取店内物品,事为老板某乙知悉。乙要求甲立即签下离职书并声明抛弃其对乙所得主张之薪资等请求权,否则将送警究办。甲遂签下该等书面。事后甲反悔,请问甲得否主张撤销或主张该等书面为无效? ◆ 试说明诈欺与胁迫之区别? □ 意思表示于何时发生效力? □ 甲以电报送给乙一份效期一天之买卖要约。同一天内甲要约之货品价格大涨,致此要约对甲极为不利。甲以撤回要约之意思,立即驱车前往乙处,在乙处仅遇乙之女佣丙。甲以蒙骗方式,使丙将该已送达但尚未开敫之电报交付于甲。试问甲之撤回是否有效? □ 试说明意思表示之成立要件。解释意思表示究以所用辞句为重,抑或须探求表意人所欲表达之真意为准?试申述之。 □ 通谋虚伪意思表示之法律效果如何? □ 某甲因债务累累,唯恐债权人查封拍卖其财产,乃与乙通谋而为虚伪意思表示,将其所有之土地虚伪转让予乙,并办理登记。后来,乙自已亦债务缠身,在未经毋同意的情况下,将该笔土地出卖予善意的丙,并移转所有权,请问乙丙之间的土地所有权移转是否有效?试说明之。 □ 何谓通谋虚伪表示?其效力如何?试举例说明之。 □ 何谓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其效力如何?并试举例说明之。 □ 某甲为避免其债权人某银行强制执行,与某乙通谋将其仅有房屋乙间出售与某乙,并办峻所有权登记。试问:(1)银行是否为法人?属何种性质之法人?(2)房屋是否为物?属何种性质之物?(3)甲乙间之买卖契约是否有效?乙是否取得该房屋之所有权? □ 何谓单独虚伪表示及通谋虚伪意思表示?法律效果各为如何? □ 试举例说明「通谋虚伪意思表示」、「隐藏行为」之意义及效力。 □ 甲以房屋一幢连同基地赠与其子乙,惟恐其女丙知情不悦,乃虚订买卖契约,订明价金为五百万元。问:甲如拒绝将房屋及基地所有权移转登记于乙,乙可否请求甲办理所有权移转登记? □ 何谓心中保留?通谋虚伪表示?隐藏行为?试就其意义及效力述之。 □ 试述意思表示故意不一致时之法律效力。 □ 请举例说明下列名词:(2)意思表示错误。 □ 何谓动机错误?动机错误可否作为撤销意思表示之理由? □ 甲因被乙诈欺而出卖自已之房屋予乙,双方已经办理该屋所有权之移转登记并为交付。乙立即以该屋设定抵押权予善意之丙,以担保乙对丙所负之债务。不久,乙死亡,乙之唯一继承人丁不知乙诈欺甲之事,而就该屋办理承登记后,出租并交付于亦为善意之戊。上述买卖契约订立后两年,甲发现被乙诈欺,请问,甲于此时:(1)得否请求丙涂销抵押权之登记?得否请求丁涂销所有权之登记?(2)得否请求戊返还该屋?得否请求丁返还相当于租金之不当得利? □ 因受诈欺而为意思表示者,其在当事人间之效力,以及对第三人之效力各如何?试分别简述其要。 □ 甲因继承得一明代古画,托友人乙鉴定,乙为使甲低价出售予自已,乃称为近代仿作品市价五千元,实则为真品价值五十万元,适有三人丙愿以七千元求售,甲丙达成买卖契约之合意,并完成交付,乙嗣后告知实情。问甲得对丙为何种主张? □ 甲珍藏据称由名画家张大万所绘山水画一幅。某日,甲之友人乙偕同古画商丙至甲处,丙见该画后向甲称,该画实非真迹,市价顶多只有二万元左右。听丙之所言后,乙向甲提议愿以三万元购入该画,甲失望异常之余,首肯之,甲、乙双方乃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成该画之交易。事后,甲由他处得知丙之所言实非真实。请就民法规定中,说明甲有无任何寻求救济之方法?并检讨甲获得救济之可能性。 □ 甲无照驾驶行经双向均系双线之道路,与有照由同方向右车道违规左转的乙所开车辆相撞。乙向甲表示,如果甲不立即签署车祸肇事认诺书,承认一切之责任,其将招唤警察,甲因此被迫签下认诺书。试问事后甲可否反悔? □ 商店员工某甲窃取店内物品,事为老板某乙知悉。乙要求甲立即签下离职书并声明抛弃其对乙所得主张之薪资等请求权,否则将送警究办。甲遂签下该等书面。事后甲反悔,请问甲得否主张撤销或主张该等书面为无效? □ 试解答下列二问题:(1)甲受丙之诈,欺与乙订立A物之买卖契约。试问:该买卖契约之效力如何?(2)甲受丙之胁迫,与乙订立A物之买卖契约。试问:该买卖契约之效力如何? □ 被诈欺所为之意思表示与被胁迫所为之意思表示,其效力有何异同?试说明之。 □ 简述被胁迫而为之意思表示,其成立要件及法律效果。 □ 构成有瑕疵之思表示有何些情形?试论述之。 □ 意思表示,于有何种情形时,表意人得撤销其思表示?如何撤销其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经撤销后,其效果如何?试论述之。
◇◇条件及期限◇◇ ◆ 何谓停止条件?抵销及离婚契约可否附停止条件?此等行为附条件之法律效果如何?请附具理由说明之。 ◆ 何谓停止条件?又何谓解除条件?试各举一例以说明之。 ◆ 停止条件与解除条件如何区别?试说明之。 ◆ 何谓条件成就之拟制?请解释并举例说明之。 □ 何谓停止条件?何谓解除条件?试举例说明。 □ 何谓停止条件?又何谓解除条件?试各举一例以说明之。 □ 何谓停止条件?何解除条件?试各举二例说明之。 □ 由于民国三十八年将房屋租给乙,明订租期至反攻大陆时为止,请问此一契约之效力? □ 请说明何种法律行为不得附条件。 □ 何谓停止条件?抵销及离婚契约可否附停止条件?此等行为附停止条件之法律效果如何?请附具理由说明之。 □ 请解释下列法律名词,并举例说明之。(1)权利之社会化(2)条件成就之拟制(3)消极地役权。
◇◇代理◇◇ ◆ 何谓代理?要件为何?试说明之。 ◆ 代理之种类为何?试简单说明之。 ◆ 何谓自已代理?何谓双方代理?试举例诠释之。 ◆ 何谓双方代理与自已代理?其法律效果如何? ◆ 试说明下列法律概念:(1)使者;(2)代理;(3)间接代理。 ◆ 试述代理之意义及效力。若甲之代理人乙,代理甲返还其所欠乙自已之借款新台币参拾万元,试问其效力如何? ◆ 代理权之性质为何?发生原因为何?试说明之。 ◆ 何谓代理?代理人于代理行为,而所为意思表示有被诈欺、胁迫等情事发生,应如何认定?而有此等情事发生时,是否亦得依民法第92条得撤销?何人有撤销权?试分别说明之。 ◆ 代理权消灭原因为何?又代理人之代理权消灭后再为代理行为时,效果为何? ◆ 何谓无权代理?种类为何?效力为何?试说明之。 ◆ 试述表见代理之意义,并举例说明之。 ◆ 无权代理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义所为之法律行为效力为何? ◆ 乙未经甲同意,将甲托其保管之古董一件以甲之名义出卖予不知情之丙,并即以移转所有权之意思交付之,但尚未支付价金。试问,若甲请求丙支付买卖价金时,丙得否拒绝? □ □下列行为何者得由代理人代理为之?何者不得由代理人为之?试述其理由。(1)订立买卖契约。(2)订立结婚契约。(3)拾得遗失物。(4)侵权行为。 □ 何谓「代理」?其成立之要件及法律效果为何?试述之。 □ 甲因脚伤在家休养,遣六岁小妹乙至A书店,传达甲购福尔摩斯全集意思,言明一月后付款,问契约效力如何? □ 代理与代表有何不同?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又有何区别?试分别举例说明之。 □ 代理与代表之不同何在? □ 某甲十八岁,未经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受雇为乙建设公司职员。某日,获乙公司之授权,代理乙公司与丙订立钢筋、水泥之买卖契约。请问:(1)甲乙间之雇佣契约是否有效?(2)甲丙所订立之买卖契约,效力如何? □ 我国民法关于法定代理权之作用,在无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之法律行为间,究有何不同?试分别说明之,并根据所述,回答下列案例之问题。乙今年十八岁,未婚,甲未经征询乙之父母之意见,仅经乙同意,将乙雇为自已之店员,则乙与甲之客户丙所成立之买卖契约,究否完全生效? □ 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受雇于他人,受雇期间代雇主与第三人订定租赁契约,则该租赁契约之效力究如何? □ 民法一百零四条:「代理人所为或所受意思表示之效力,不因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而受影响。」其理由安在? □ 请依我民法之规定,附理由简答左列法律事实之效力:(1)成年人甲授权十九岁之乙将其车卖与丙。(2)乙将甲寄托于其处所之车,未经甲之允许,以自已名义出售与善意之丙。(3)甲乙约明买卖标的物土地之土地增值税由买受人乙负担并缴纳,但乙因一时缺钱无法依约缴纳,由出卖人甲自行缴纳。 □ 大学生甲已成年,因病在家休养,授权十九岁同学乙,出售其所有桌上电脑予丙;又遣十一岁小妹丁至商店,传达甲购买某笔记型电脑意思,先送货到家后付款。试问该二契约效力为何? □ 何谓双方代理与自已代理?其法律效果如何? □ 何谓双方代理?我民法原则上禁止双方代理,是否有例外?试分别说明之。 □ 试说明下列各法律行为所生之效力。(1)非真意表示(真意保留)(2)通谋虚伪意思表示(3)被胁迫而为之意思表示(4)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与他人订立之契约(5)无权代理人以他人之代理人名义所为之法律行为。 □ 何谓无权代理?其法律上效果如何?请举例叙明之。 □ 何谓无权代理?其效力如何?若某乙自称为某甲之代理人,甲知之而不为反对之表示,则其效力如何?试分别说明之。
◇◇无效、撤销与效力未定◇◇ ◆ 试问法律行为无效、撤销、效力未定之意义及其区别。 ◆ 何谓无效之法律行为与撤销之法律行为?试分述其要义并举例说明。 ◆ 请分别举例说明法律行为一部无效,则全部皆为无效之原则及例外情形,并举例说明无效行为之转换。 ◆ 何谓无效行为之转换?其情形有几? ◆ 甲将眼角膜移植与乙而由乙给付价金之契约,试说明其行为之效力及法律上之理由。 ◆ 何谓效力未定行为?请举例释明之。 ◆ 法律行为之「无效」、「效力未定」、「撤销」各有何不同?并分析下列各法律行为之效力:(1)十八岁之甲伪造其父之同意函,与房乙订立一年之房屋租赁契约。(2)十九岁之丙未经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将其名下土地赠与于丁。(3)戊遇金光党,将其银行存款新台币五十万元提领交予己换得泡面一箱。(4)家境清寒庚自愿与辛订立愿终身为奴之契约。 ◆ 我国民法上之撤销,有不同之意义,试列举其主要者说明之并述其效力。 ◆ 何谓得撤销之行为?其撤销之原因为何? ◆ 试解释下列名词,并述说其彼此之差异:(1)撤回;(2)撤销;(3)解除;(4)终止。 ◆ 某甲因误信画商某乙谓其所收藏毕卡索之名画为膺品,遂以新台币十万元将该画廉让与乙,嗣后乙却称该画为真品又以新台币五十万元转售丙图利。该画经丙请专家鉴定为真品。试问:甲知悉咳画为真品后,不甘受损,应如何请求救济? ◆ 何谓法律行之效力未定行为?试举民法之规定说明之。 ◆ 何谓法律行为之效力未定?试举例加以说明。 ◆ 何谓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之效力如何? ◆ 何谓无权处分?何谓无权代理?二者既均属无权,所为行为是否概属无效? ◆ 试举例说明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之区别。 ◆ 无权代理与无权处分有何异同? ◆ 民法中无权处分规定所称之处分行为,是否须为法律行为?其与未经授权而以本人名义处分本人之权利有无不同? ◆ 试附理由说明乙将甲寄存之手表,声称已有,出卖予丙,问乙、丙间之买卖契约效力如何?甲对乙可为如何之主张? ◆ 试说明效撤销与效力未定之区别。 □ 无效之法律行为、得撤销之法律行为、效力未定之法律行为,三者有何不同,请简要说明之。又请附理由说明下列契约之效力为何?(1)十九岁之甲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与二十五岁之禁治产人乙订立买卖契约。订约时,甲不知乙为禁治产人,乙亦不知甲为十九岁。(2)甲之代理人乙诈欺丙,丙因而与甲订立租赁契约。 □ 何谓无效法律行为转换?无效之遗嘱是否得转换为有效之遗嘱? □ 何谓效力未定行为?请举例释明之。 □ 何谓效力未定行为?列举民法之规定说明之。 □ 解释下列法律名词:(1)抗辩权(2)选定居所(3)从物(4)无权处分(5)财团。 □ 请举例说明下列名词:(1)无权处分(2)意思表示错误。 □ 请举例说明左列法律概念:(1)表见代理(2)无权处分(3)让与担保(4)最高限额抵押(5)孳息。 □ 试简述「不完全法律行为」之种类及效力。 □ 乙将甲寄托之古画一幅,出卖于丙。试依下列情形,说明其法律效力:(1)乙冒用甲之名义,与丙订立买卖契约时,甲丙间之买卖关系。(2)乙自称甲之代理人(事实上甲并未授权予乙),与丙讧立买卖契约。(3)乙以自已之名义,与丙订立买卖契约。 □ 甲将乙寄托之古画,谎称为其所有,而出卖于丙。又若甲非以自已之名义,而之名义,将该古画出卖与丙。问二者之法律关系有何不同? □ 无权利人就权利标的物所为之处分与无权代理人之行为,其性质及效力有何不同? □ 何谓无权处分?其法律效果如何?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有何区别? □ 请问:下列行为之效力为何?(1)甲将登记在其父亲名下之土地出卖与乙,甲、乙并约定,系争土地增值税应由买受人乙负担。(2)甲与乙约定,甲将其肾脏捐赠给乙,乙则应于接受该肾脏之移植手术后,捐赠新台币三百万元给丙财团法人。 □ 无权利人就权利标的物为之处分,与无权代理人之无权代理行为,其性质及效力有何不同? □ 何谓无权处分?其效力如何?相对人于何种情况下得主张善意取得?
◇◇期日及期间◇◇ ◆ 试述期日及期间之意义。 ◆ 试就民法之规定,说明期间的起算点及终止点如何计算? ◆ 甲确定是民国三十五年出生,而实际上的月、日无法确知,乙只知道是民国六十八年三月出生,不知那一日,问为计算甲、乙之年龄,依民法规定,应如何决定? ◆ 甲与乙两个人约定自民国八十五年五月十八日起三个月内给付所欠债款,请问:三个月期间的起算点与终止点为何? □ 期日与期间之计算方法为何?又其计算之始点及终点如何?若甲乙双方订定承揽契约,约定工程之工作期间为四个月,雨天扣除不算,则此项期间应如何计算?
◇◇消灭时效◇◇ ◆ 何谓时效?设立时效制度之理由与目的为何?试说明之。 ◆ 何谓消灭时效?客体为何?试说明之。 ◆ 何谓消灭时效?已登记之不动产有无消灭时效之适用? ◆ 我国民法关于消灭时效的期间可分为一般期间与特别期间,试简要说明之。 ◆ 消灭时效期间如何起算?试说明之。 ◆ 何谓消灭时效?何谓取得时效?二者之异同为何? ◆ 何谓消灭时效?何谓除斥期间?二者之区别为何? ◆ 何谓时效中断?其事由及效力为何?试说明之。 ◆ 何谓消灭时效?何谓消灭时效中断?试举一例说明之。 ◆ 何谓消灭时效中断?其事由有几?效力为何? ◆ 消灭时效制度之意旨何在?试以起诉为例说明消灭时效中断事由之原则规定及例外规定,以及消灭时效之重行起算。 ◆ 何谓时效不完成?其法定事由为何?与消灭时效不中断有何区别? ◆ 时效不完成其效力为何?试说明之。 ◆ 何谓消灭时效?消灭时效完成后,其法律效果如何?试略试之。 ◆ 丙向乙借款已逾清偿期十五年而提出担保,试说明该等行为之效力及法律上之理由。 □ 何谓时效?时效制度存在之理由为何? □ 何谓消灭时效?其适用之范围有何限制? □ 何谓消灭时效?其效力内容如何?又物权请求权及身分请求权,有无消灭时效之适用? □ 物上请求权是否因时效期间而消灭?试依基于动产所有权之物上请求权、基于不动产所有权之物上请求权加以说明。 □ 何谓请求权?何谓形成权?以上二者何者为消灭时效之客体?何者为除斥期间之客体?请并同释明之。 □ 试简述消灭时效与除斥期间之区别? □ 基于身分关系所生之请求权,是否有消灭时效规定之适用,试说明之。 □ 消灭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何不同?试比较说明之。 □ 甲于民国七十一年元月五日向乙借款新台币五十万元,作为开设服饰店之用,约定以二年为期,按月利率百分之一每月支付利息,为担保是项债务,并以家中所存名画一幅交予乙作为担保。二年期满后,服饰店因生意清淡而结束营业,但仍继续按月支付利息至七十三年十月,其后即未再支付,乙见其境况不佳,亦未予催讨。日前乙持据向甲催讨,甲以时效早已完成为由拒返还。则:(1)原本返还请求权之时效是否业已完成?(2)利息清偿请求权之时效是否业已完成?(3)乙通知甲,若不清偿本息,将拍卖该画以抵偿,甲仍以时效业已完成为由,主张乙无权拍卖,并要求返还该画,是否有理? □ 请解下列法律名词,并举例说明之。(1)扩张解释(2)消灭时效之中断(3)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 何谓消灭时效之中断?「起诉」可否中断消灭时效?又起诉后因不合法被法院驳回确定后,消灭时效是否即被视为不中断? □ 何谓消灭时效之中断?依我国民法之规定,其中断之事由为何?试述之。 □ 试述消灭时效之中断事由及其效力。 □ 何谓「消灭时效」?何谓「时效中断」?试举一例说明之。 □ 试举例说明「时效中断」与「时效不完成」有何不同? □ 消灭时效完成后,债务人不知其情事而为清偿者,其给付效力为何?经受领后,债务人得否依不当得利之规定请求返还? □ 债务人甲以设定抵押权及质权担保返还其向债权人乙之借款,请问乙之债权请求权时效完成后,乙是否仍得就该抵押物及质物取偿? □ 何谓消灭时效?并试说明消灭时效完成之效力。 □ 何谓消灭时效?消灭时效完成后,其法律效果如何?试略述之。 □ 消灭时效究何所指?消灭时完成后生之法律效果又如何?
◇◇权利之行使◇◇ ◆ 民法总则对于权利之行使有何限制? ◆ 何谓正当防卫?何谓紧急避难?二者有何区别?并各举一例说明之。 ◆ 何谓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难?法律效果各为何? ◆ 请指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难之异同点。 ◆ 请指出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难有何区别?若甲为免自已所饲养之狗被乙所驾驶汽车辗死,而伤害丙之身体,试问甲是否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 试说明权利行使之原则为何? ◆ 何谓权利社会化?试解释并举例说明之。 ◆ 试扼要说明「诚实信用原则」与「权利滥用之禁止」之意义。 □ 最高法院五十二年台上字第三二一八号判决指出:「私人所有土地登记为「道」,且供通行之用,依土地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即不得为私,有其管理权也受有限制。土地所有人虽保有土地所有权状,其请求该土地上经警察局许可设摊使用之摊贩拆摊还地,于人有害,于已无益,显系权利之滥用。」请评述此一判决要旨之见解。 □ 试述权利行使之原则。 □ 试述正当防卫之意义及民法上之效果。 □ 何谓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难?法律效果各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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