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85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882714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请问各位大大法律人 一个生活问题
请问各位大大法律人 一个生活问题

我之前在某家私人补习班服务
应里面的主管需求
把我高中的教科书放在那边补习班
时间久了我想里面的老师应该看完了
想拿回来
里面的主管也同意要还给我
不过书本因为上次整理混乱要在整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1-02 15:31 |
s882714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补充 不是要站版面的
我只是把时间来由再说清楚

借书时间大约 三年前
请求归还是 两个礼拜前

答应归还是一礼拜前

请求权时间 要如何起始
以及我记得没错的话 民法对于请求权消灭 虽然有利于债务人
但是债权人 还是可以请求 归还的   相关观念\\

我该 让他准备多久 以及多久我又该如何权利救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1-02 15:37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先寄存证信函
限期归还

期由你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1-05 09:05 |
cat1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3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反正先留下你要求归还的纪录
不过之前借出也只是口头的吧
赶快留下证据跟纪录比较重要

上面大大说的存证信函不错
不过有这么严重吗?

还是祝你可以拿回自己的书 表情


[ 此文章被cat14在2009-01-05 23:42重新编辑 ]


构成要件该当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1-05 13:27 |
s882714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两位大大的回应
我想 电话纪录应该是起始点
还有
里面的员工也知道我有电话过去
如果还有其他要注意的事项

麻烦请在PO给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1-06 18:35 |
大丽丝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鲜花 x105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赞成3楼的意见,毕竟法律应该是最后手段,特别是在台湾,存证信函是不能乱寄的(粉伤感情的)。
采取法律手段除了注意有没有请求权基础外,还要注意诉讼经济问题,就是说你可能可以透过诉讼取回你要的,但却是要花比诉讼利益高好几倍的时间和金钱和劳力(出庭应讯)。
所以采证是必要的,但还是以比较温和的方式表达,例如藉口要给其他学弟用等等。


感恩惜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1-24 12:27 |
luciferydog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7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请问你借他书的时候你几岁,谢谢!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1-24 13:56 |
rutk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采取法律行动前应该表示撕破脸还无法处理事情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1-30 21: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80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