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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罚金的多少???
我国刑法将罚金列为主刑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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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一个普通平凡人
☆要☆更努力读书求学问
☆上☆得天堂地狱靠颗心
☆榜☆上有名梦想轻敲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3-22 1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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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33条

主刑之种类如下:
一、死刑。
二、无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减时,得减至二月未满,
  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满。但遇有加重时,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罚金:新台币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计算之。

所以应该是一千元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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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ne Fleiss, kein Preis!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3-22 1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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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有人跟我说~一元
然后课本也写一元耶


☆我☆乃一个普通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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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3-22 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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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的分则中最低的罚金金额好像是300欸
可是那还是银元 表情

我没听过一元的...sorry啰
不然等看看有没有其他人回应好了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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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3-22 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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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规所定货币单位折算新台币条例
第1条
为现行法规所定货币单位折算为新台币,以维持现行法规之适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2条
现行法规所定金额之货币单位为圆、银元或元者,以新台币元之三倍折算之。
第3条
本条例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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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2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22 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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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奇摩知识:

我国许多法律早在大陆国民政府时期便已制订,因当初国币为「银元」,所以各项法律条文中所称之「元」,系指「银元」而言。

嗣政府播迁来台,由中央银行委托台湾银行发行通用货币,是为「新台币」,又因新台币与银元之币值不同,如欲将现行法中所有关于涉及银元之规定一律修改为新台币,将构成立法机关之严重负担,于是在立法技术上,便采制订特别法之方式,规定银元与新台币之换算标准。

而目前新台币业经政府明定为国币,并由中央银行自行发行,因此近来立法院在制订或修正法律时,即迳以新台币为货币单位,造成现行法(甚至同一法律)中,有以「元」为货币单位者,有以「新台币」为货币单位者之混乱情形。故您在参阅法律条文时,如该条文已明定为「新台币○○元」时,即系指新台币元而言;如该条文仅称「○○元」,则指银元而言,应依上述规定,以三倍换算为新台币元。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22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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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wanhoug 于 2009-03-22 20:0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记的分则中最低的罚金金额好像是300欸
可是那还是银元 表情

我没听过一元的...sorry啰
不然等看看有没有其他人回应好了 表情



那分则在哪一条啊
可告知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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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3-22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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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有一百元的

第140条

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当场侮辱,或对于其依法执行之职务公然侮辱
者,处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罚金。
对于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这应该是最低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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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3-22 2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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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法条可能看错啰!
刑分并没有哪一条规定该罚最低额为一元以上。
仅有第72条规定,因刑之加重、减轻,而有不满一日之时间或不满一元之额数者,不算。
所以间接来说,就是罚金因加重减轻,如少于一元,不算。

例:依第66条,有罚金减轻者,减轻至二分之一。同时有免除其刑之规定者,得减至三分之二。
此时,不满一元之数额,不算。


南无阿弥陀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22 2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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