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frankey2000 於 2009-04-18 15:01 發表的 :
您好,參考看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這個可以不用問塔羅牌,問律師即可。(雖然這裡是塔羅牌版。)
(其實是因為對於塔羅牌看訴訟沒有研究。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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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當下沒有所謂的律師可以提供協助,即使有,律師也是希望看到實實在在的書面資料,才得以提供專業資訊。
1.是被害人撤回告訴?還是檢察官為不起處處分?
(但是從您的文字敘述說明看來,感覺是您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那有可能是被害人撤回告訴。)我們有請當地的市議員出面協調,所以理賠程序也都有所共識,相對96年的年底有收到一張通知書,是關於原告的撤銷告訴,站在檢座立場,勢必要作處分,像是庭上報告以緩刑作為判決。
2.既然是被害人撤回告訴,所以那張通知書應該是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如同前面所說的,收到處分書,也不太可能拖到今年才收到吧!何況已經有收過撤銷告訴書了。
3.您去問郵局也沒用,郵局僅是送達機關,無法為任何處分。郵局的部份,我是看能否先行詢問法院的發文地是來自於哪個縣市?
3.這個事情應該是已經告了一個段落,法院應該是說地檢署那邊只是跟你說事情已經結束了。緩刑期間無再犯,所以另行告知,刑期結束嗎?就不曉得了,得依照前面占卜師說的,去領取才知道此通知書所謂何事?
4.一年半載嗎?兩年前的罰單我都可以收到了,還有甚麼不能收到的?哈。
當然,這張單我也是要撤銷的。不過程序還在打,也還沒定案。
5.不用覺得收到法院的通知書就是壞事,我天天都收到一張行政執行處的單子,根本不太理會。小小百姓收到法院通知,心臟都快停了,沒想到大大您還趕不予理會。
當然,您若是收到國稅局的欠稅通知,那就會麻煩一點。所以不用自己嚇自己。年收入不高,所以欠稅問題可以移除
6.最後當然牌面上的確有官非產生,不過,應該錢可以擺平才對。小錢還可以考慮,大錢就。。。
建議案例事實可以多說明一點,這樣別人才能夠幫忙回答。
當初到底是發生甚麼事情?95年的過失傷害官司,程序跑到96年的11月才終結,任何程序,理賠專員的在過去處理經驗是說,除非他們沒有支付理賠金,不然對方可依照沒有實質收到理賠金,撤回取消告訴,那中間的調解成立書自然失效,相對我就是要刑事與民事自行負責,不過這些至今,沒有聽過對方原告的反應。想說該不會有其他非關過失傷害的刑事案件去觸發到的吧@@”,所以才會很煩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