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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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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侵占罪
甲~97年任職於某社區擔任社區行政助理
      職責:協助總幹事行政事務;代收管理費;財務結帳製表;
乙~總幹事
丙~公司

甲於97/02任職,乙於97/03~97/12陸續拿取收取之住戶管理費至97年底結算財務總額短缺30萬多,
甲雖知情但卻並未報知公司!

97年底公司撤哨辦理交接,因財務短缺導致財務無法交接,98年乙因侵占罪移交板橋地檢署並於98年11月法院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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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09 12:21 |
我愛布布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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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雖知情但卻並未報知公司>知情不報有虧職守
我並沒有拿錢做為私人用>舉證阿
錢都是我跟總幹事收的>易持有(職務保管)為所有(自己使用)>侵占要件

重點是>職務上所持有的錢短少了,又不及時回報,除非能證明,否則公司的損失算你頭上(即使能證明,公司也能向你民事求償)

所以阿>不要鄉愿>不要尸位素餐>資方的錢不是白給的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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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作廢~駁回
放肆~無理~大膽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10-03-09 13:36 |
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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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為什麼我要跟公司談和解?
因為檢察官認定你有犯罪
想用協商程序快點把案子結掉
他還有很多案子要趕著結案
可能去年底案子卡太多   = =

檢察官說收據上都是我跟總幹事的簽名
檢認為抽屜裡面有多少錢你應該知道~
你卻放任讓人隨便去拿~也未呈報公司

客觀上
你持有公司的款項~還有業務身分捏~
卻放任別人任意幹走公司的東西~變成他人所有
主觀上
你明知沒有法律上合法權源
而有使自己或(第三人)為所以人自居的意思

簡單的說就是他認為你應該要知道
幫別人保管錢不能讓人隨便去拿
你還讓人隨便去拿~


結論
快去找法扶或者律師幫你找證據
推翻檢察官的證據~
不然只單憑你說丙也有鑰匙~難道你就沒有嗎?
只憑丙有鑰匙~你就完全沒有嫌疑嗎?
我想這只能證明錢是從丙那拿出去而以吧
還是無法證明你並無犯罪
所以我想法官是不會相性你的說辭的~

(這只是我個人的看法~當然要看法官心證)




這段可以不用看
單純以刑法的觀念來說~(假設)你真的沒有犯罪的意思
主觀要件就不該當~是不會成立犯罪的~
但主觀這東西是誰有辦法猜測~誰會一開始就相信你是無罪的呀~~
無罪推定喔~我感覺這好像是口號捏~


[ 此文章被麥場在2010-03-09 14:25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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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09 14:10 |
cash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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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客觀來說,說實在一點,你幹嘛知情不報,這樣很像是你也有拿

依我看檢察官那邊是認定你跟總幹事一定是共同正犯,一定有拿
我只能建議你,你舉證證明你沒拿,反正你漠視的態度(因為你是會計本身有責任向公司報告)
至少是幫助犯跑不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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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3-10 03:08 |
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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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易,2213
是這個嗎? 好像是40萬耶 =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10 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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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麥場 於 2010-03-10 11:12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98,易,2213
是這個嗎? 好像是40萬耶 = =


No~!!
不是這個社區~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11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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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沒有跟公司提報~
因為我任職是於97/02
大約97/03月時
總幹事有跟我說在他來這任職前,有一個總幹事曾經被叫回公司...
簡訴大約是某天上班日某總幹事被急Call回公司,事因不清楚,從公司回來後就全身是傷,在社區被當時監委問過後才知道被叫回去打的
為什麼打人,這就不清楚
現在想想不知是閒聊還是刻意說給我聽得
這段話 我有說給檢察官聽
但是檢察官好像認為這是總幹事自己的說詞
因為公司方面有說 這是造謠 
不過我當時聽到的時候並不是總幹事自己說而已 還有當時的監委 跟當時常來串門子的住戶
總幹事是一定沒看過那個被打的總幹事(因為中間還差了兩位總幹事)

至於法扶 有申請資格跟門檻的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11 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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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cash821 於 2010-03-10 03:0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以客觀來說,說實在一點,你幹嘛知情不報,這樣很像是你也有拿

依我看檢察官那邊是認定你跟總幹事一定是共同正犯,一定有拿
我只能建議你,你舉證證明你沒拿,反正你漠視的態度(因為你是會計本身有責任向公司報告)
至少是幫助犯跑不掉啦。

雖然我沒有跟公司提報 但是我自己都有催他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3-11 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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