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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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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 [民法]- 连带债务
问题:
连带债务人中一人,受确定判决败诉,而其判决非基于该债务人之个人关系者,
对于其它债务人之效力如何?
A)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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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daphne23在2010-04-12 15:5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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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4-12 15:30 |
sudehu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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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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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民法的连带债务
佪人想法(仅供参考):

这要考虑「受确定判决败诉」,其诉为那一种?(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
若是确认之诉,效力仅及于诉之当事人,不及于其他债务人!
若是给付之诉,受确定判决之诉,亦及于其他债务人!

以下举例:
民法275:甲、乙、丙三人同为丁之连带债务人,甲认为对丁的债务已还清,
故向法院打确认对丁债务之诉后来胜诉了,甲的判决就会及于乙、丙→给付之诉
但如果甲只是打确认自已与丁之债之诉,就只及于甲了(因为诉之容内只与甲有关)→确认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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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4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10-04-12 16:07 |
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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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sudehui 大大的回覆,回答的很清楚,
这样我就了解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04-12 17:16 |
annie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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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还是不懂
照大大说法 :答案 A) 同样有效 、B) 不生效力 都有可能阿 因为 "这要考虑「受确定判决败诉」,其诉为那一种"
题目我看不出是「哪种诉」,那不是应该= C) 效力未定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6 01:30 |
sudehu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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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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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大大说法 :答案 A) 同样有效 、B) 不生效力 都有可能阿 因为 "这要考虑「受确定判决败诉」,其诉为那一种"
题目我看不出是「哪种诉」,那不是应该= C) 效力未定 ??

个人想法:
所谓「效力未定」,因效力之产生须经「某人」之承认或拒绝,始能生效或失效,依此题,必不为此答案!

当然就题目中,看不出「受确定判决败诉,其诉为那一种」,所以个人认为答案为A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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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台湾大哥大 | Posted:2010-04-16 17:54 |
k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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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有疑惑,为何不是A 呢???? 因为民法275条: 连带债务人中之一人,受确定判决,
而其判决非基于该债务人之个人关系者,为他债务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1.用民事诉讼法五十六条来解释
诉讼标的对于共同诉讼之各人必须合一确定者,适用下列各款之规定:
一、共同诉讼人中一人之行为有利益于共同诉讼人者,其效力及于全体;不利益者,对于全体不生效力。
题目是写败诉判决,也就是不利于其他共同诉讼人,故答案是不生效力

2.用民法民法275条来解释:
为他债务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败诉判决不利于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以反向解释是不生效力

这样解释可以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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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3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4-17 18:27 |
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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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ino 于 2010-04-17 18:27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但我有疑惑,为何不是A 呢???? 因为民法275条: 连带债务人中之一人,受确定判决,
而其判决非基于该债务人之个人关系者,为他债务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1.用民事诉讼法五十六条来解释
诉讼标的对于共同诉讼之各人必须合一确定者,适用下列各款之规定:
一、共同诉讼人中一人之行为有利益于共同诉讼人者,其效力及于全体;不利益者,对于全体不生效力。
题目是写败诉判决,也就是不利于其他共同诉讼人,故答案是不生效力

2.用民法民法275条来解释:
为他债务人之利益,亦生效力 ,败诉判决不利于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以反向解释是不生效力

这样解释可以清楚吗???



我觉得您的回覆更清楚, 谢谢!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10-04-26 23:34 |
emmalef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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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的很清楚哩~感谢各位高手~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2 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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