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该合法化吗?变成植物人后,都无法自己表达意思,当然别人也无权决定生死
现在的政府大部份的做法我不同意,但这一点我认为是合理的
没必要其它国家反对我们就不敢做呀
成为植物人一段时间后,才能让家属申请安乐死,应该是较好的选择吧
以经给了一段时间的考虑与等待奇绩的时间了,家属当然也有选择的权利呀,再逐步开放让颈椎受伤者自行决定
家属如果没办法好好照顾患者,这应该是比较好的方法
或让植物人自己来决定
植物人还是可以用眼神来表达他的意见
他的眼睛还可以动,
或让3个长辈申请同意医生盼修法 让末期病人能善终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4/5/2d0p0.html这跟本是错误的法律加上医生误解法律又不敢负责所产生的社会奇怪现象
里面说
「国外医生看到台湾的情况,不解为何要把病人折磨成这样」请问我们与外国比那个较重视人权
夫帮病妻自杀 哭着报警http://udn.com/NEWS/SOCIE...1564.shtml她应该痛苦的活着还是有尊严的死...........................
久病厌世而自杀的新闻太多了
甚至撞火车自杀的一堆,反而死无全尸还造成交通的困扰
人生悲歌 老夫杀久病爱妻 2010/12/27你赞成让植物人安乐死吗?http://pk.ixpanel.co...?id=449 万物皆有一灭,何必执于生死
没有希望的人生,不能称之为人
不必凡事以人为本,人也是万物之一
如果活着会为他人痛苦,何不学习圣人舍己存道
一个植物人一个月医疗费最少6万以上,那还是最便宜的医疗机构
放着不管的那种,也一堆清寒家庭中的植物人被丢在安养院无法处理
反对安乐死的人,知道植物人的痛苦吗,躺在床上什么都不能做,每天吃一样的东西
安养院就有家属试过,整天除了吃饭和上厕所其他时间都躺在床上,结果不到三天就受不了.所以可想而知她们并非是幸福的
有时院内的工作人员和家属自己也都会怀疑要帮植物人照顾的那么好吗?如果照顾不好让她早日往生对于家属来说可以减轻很多经济的负担和心理的压力,对他自己来说或许也是一种解脱,但如果照顾的很好则要让她们继续如此度日很久
累的其实是家人, 安乐死不只是让病患解脱, 也是让家属解脱
如果不是年薪百万以上的人,应该也没资格讨论植物人的人权
因为就算给社褔机构照顾,
也是用国家或民间团体资源,成为拖累财政的原因之一
社会弱势者太多了,政府不想花钱照顾又不肯让安乐死合法化让他们一路好走,这样很奇怪
以前老师就在班上讨论这个问题,说到一个植物人家属在照顾他,但那个植物人却跟邻居托梦抱怨
抱怨活的那么痛苦,背部也长满
褥疮,家人却一直不让他死,他拜托邻居跟他家人讲他很想死
但邻居也不敢讲什么,只说要多多帮他翻身而己
一个你一定得知道的小故事
http://tw.myblog.yahoo.com/rainbow-insummer...rev=5554&l=a&fid=38
他到处去拜访贫困的植物人家庭。
在台北,他发现被弃置在幽暗、腐臭角落的植物人;
在台中,他看到全身长满褥疮的植物人,
伤口钻出十多条又肥又大的蛆;还有一次在花莲,
他看到一个植物人瘦的只剩一把枯骨,躺在粪便与馊水中,让曹庆再也忍不住湿了眼眶,
誓言要为他们找回为一个「人」的尊严。
但这些只有一个结论,更多的资源被用在似乎没有希望的人身上
还要有人肯当志工帮忙
各县市每个月都欠几亿元到几十亿的健保费
不知有多少是用在照顾这些没有明天的人身上
如果自己不能负担要丢给政府,又要说他有人权而不做任何决定
这是很不负责的说法
志工本人也当过呀
但优先选择:「还有办法进步的事来做」不是更好吗?
分享一部电影: 登峰造击
Million Dollar Baby
片中女主角颈椎受伤后也等于是废人一个了,因为褥疮而把脚切除了,想死的决心坚定,不惜咬舌自尽,但于腐的基督教神父却还是坚持不让他死,终于男主角下了痛苦的决定..........
看了以后可以自己想想安乐死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