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01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zunmoon88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法緒例題解析
煩請各位先進,協助解析下列例題,感恩
1.甲向小販購買水果一斤,付款一百元,提著水果離去,甲與小販之間共有幾個法律行為?
解答是三個,請問要如何解

2.甲對乙表示說:「我贈與隨身聽一台給你,但三個月內你若去娛樂場所打撞球,就必需返還。」乙允受之,則該法律行為係為:
解答是附積極條件之解除條件,請問積極與消極要如何解?

3.甲將乙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10 22:42 |
ventus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 買賣契約 價金交付 標的物移轉

2. 積極-事實的發生為失效條件
  消極-事實的不發生為失效條件
 
3. 買賣契約係債權行為 不以對標的物有處分權為必要

4. 侵害乙公司之信譽 乙公司是法人 依民法26條除專屬自然人之權利(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及身體上之自由權)、身分權(親權、家長權、法定繼承權)及以人之身體勞務為給付之債務),法人同自然人
  故乙得依195請求損害賠償

5. 大大...生命權受到侵害>>"被害人"就死啦...怎麼請求損害賠償?
  又 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係指諸如精神上受到損害之賠償 同上 本人是不太可能的

6. 基於法律行為而繼受取得動產質權即非原始取得之設定質權,而係基於法律行為所繼受取得
  故 abc.均非法律行為
    d.動產質權與其所擔保之債權一併讓與>>讓與為法律行為之繼受取得(須與擔保之債權一併讓與則係因擔保物權之移轉從屬性)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教育部 | Posted:2011-04-11 14:40 |
ventus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抱歉漏看一題

原第四題4.債務屆清償期,債務人縱未經債權人同意,仍有下述何種權利可為主張?
a.一部清償之權利 b.代物清償之權利 c.分期給付之權利 d.抵銷之權利

ac.依民法318須"法院"斟酌債務人之境況許其為之
b.似無法源 若以質權為代物清償觀之 則依民法907須得對方之同意
d.民法334 只能假定本題雙方互負債務 故均屆清償之期時 雙方各得以期債務與他方之債務互為抵銷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教育部 | Posted:2011-04-11 14:56 |
eric060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甲向小販[color=]購買水果一斤,付款一百元,提著水果離去,甲與小販之間共有幾個法律行為?
解答是三個,請問要如何解

買水果成立一個債權行為(民法345) ,小販給水果一個物權行為(民法761),甲給錢一個物權行為(民法761)

2.甲對乙表示說:「我贈與隨身聽一台給你,但三個月內你若去娛樂場所打撞球,就必需返還。」乙允受之,則該法律行為係為:
解答是附積極條件之解除條件,請問積極與消極要如何解?

"你若去娛樂場所打撞球"此條件須積極作為故為積極條件 ,"必需返還隨身聽"故為解除條件

3.甲將乙暫時寄放在其住處的畫作一幅,未經乙之同意,出賣給丙,甲丙間所締結的[color=]買賣契約:
a.無效 b.有效 c.若丙不知情才有效 d.乙同意才有效
解答是b 有效,為何不是選c 呢

記得無權代理為債/物權皆效力未定 ,無權處分債權有效物權效力未定 ,題目未明示為無權代理 ,故應係無權處分

4.債務屆清償期,債務人縱未經債權人同意,仍有下述何種權利可為主張?
a.一部清償之權利 b.代物清償之權利 c.分期給付之權利 d.抵銷之權利
解答是d ,請問要如何解

不知 ,應該是334條

5.甲不法侵害乙公司之[color=]信譽,被害人乙可請求甲什麼賠償?

乙得類推民法18條請求除去侵害 ,並得依195條第1項請求慰撫金及請求回復名譽

6.[color=]生命權遭不法侵害者,得由下列何人請求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a.被害人自己 b.被害人兄弟姐妹 c.被害人父母 d.被害人祖父母
解答是c ,為何不能選a 呢?
因為第6條 ,人之權力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 白話說法:人都死了,難道被害人要爬起來請求嗎..表情

7.下列何者為基於法律行為而繼受取得動產質權?
a.繼承取得 b.時效取得 c.法定質權之取得 d.動產質權與其所擔保之債權一併讓與
解答是d ,請問要如何解

關鍵字在讓與 ,讓與明顯有前權利人 ,故為繼受取得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4-12 12:2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5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