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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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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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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一題
甲向台北縣政府申請核發建築執照,台北縣政府予以拒絕,並附記:如不服本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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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07 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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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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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92


討論問題歡迎~ 拒絕 惡意貶低人格~
問題無關事及未細看回文的人~
=====
心境~
每個人都有座山~
他人身後有座山,稱"靠山";
我亦有山,而它在我前方,
稱"礙山"~
以前,想要剷平它,但力未逮;
現在呢?? 想輕盈的飛越過它,
越過這座名為人生之"礙山"。
使它爾后為我之"靠山"~~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07 23:07 |
鴿群裡的貓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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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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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提起期間為30日
--參訴願法§14

...如不服本處分者,得於"3年"內,向本府轉內政部訴願...
教示制度告知錯誤, 可成立3種可能情形:
1. 原處分機關自行發現後更正為30日
2. 原處分機關有更正, 但被處分人信任其告知而超過30日,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仍給3年(將錯就錯)
3. 原處分機關沒更正, 被處分人一年內提起都算有效
--參行政程序法§98

選項沒有3年, 所以選1年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07 2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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