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9084 個閱讀者
 
<< 上頁  1   2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exLiang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今天又學到了水貨跟公司貨的差別了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7 12:14 |
cus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其實現在買水或會便宜很多 而且也有人會有修理的保固 也挺不錯的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台灣省CZ88.NET | Posted:2004-11-29 01:17 |
GaryWang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小弟本身就是從事相關資訊產品的品牌商台灣分公司,其實各位一定要有一種想法
現在的資訊商品如電腦 相機 電視 冰箱 音響 隨身聽(包括MP3)......等這些,在我們營業項目中
通稱為"消費性電子商品",會稱消費性,就是一般消費者適用的商品,早15-20年前
這些商品的"耐用度"都很高(日系商品對"品牌的經營"初期都要保持好品牌形象)
,但隨著資訊化電腦化數位化的不斷進步,慢慢的也都降低了(奇怪,不是可以做的更好嗎?)
不是不能做好,只是"商業利益考量"也就是說,要賺錢啦!
所以希望除自然汰換(舊款新款)外也希望有"非自然汰換"(故障零件耗損)
所以勒,買台有保固的公司貨(代理商)貨,對比較粗手粗腳或不熟悉電子類使用的消費者比較有保障
水貨還是留給比較懂照顧它的消費者比較好(這叫使用者因素啦!)
而"水貨=平行輸入"或自己國外帶回(如有國際保固亦分成原產地保固或各區域性保固)
基本上,會比較麻煩,產品的不良率商品,不管公司或水貨,都會賣到比較倒楣的消費者身上
因此,只要在保固期內保固規範有到的,都還是有機會得到該有的照顧
(這又要去了解每一個品牌的公司經營策略,如何去對生產 銷售 客戶 維修做妥善的安排)
所以,不管買水或買公司,都差不了多少(指正常狀況下,不是那倒楣消費者買到不良品)
因為,所有企業,在"賺錢"的前題下,不會讓你的產品像以前可以使用個10-20年的(不包括少使用的狀況下)
我的建議是,好好細心照顧它,買比較知名品牌或老代理商代理的品牌,然後~3-5年後等換新的嘍!
(商業經營,有太多的細節,不是三兩下可以讓大家認識的,初淺拙見,希望能讓大家有所吸收)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台灣省 SONY公司 | Posted:2004-11-29 03:11 |
eve178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cola2000cc於2004-11-6 6:23 PM發表的 :

SONY的策略.......或是說商業手段吧!
就算保內人為故障也是可以考慮買新的


Sony的保固真的是很讓人幹譙的
就算在保固內,送修東西都要自送自取
運費全要自己出,又常常不能解決問題

很多Sony的代理商都很幹譙Sony的........



    我夢見了妳

    夢見了深深烙印在我心底的妳

    也夢見了妳將我深深烙印在妳的心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29 16:54 |
MaverickWu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終身成就獎
頭銜:~~Doctor Mike Whiskey~~~~Doctor Mike Whiskey~~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47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eve178於2004-11-29 16:54發表的 :
Sony的保固真的是很讓人幹譙的
就算在保固內,送修東西都要自送自取
.......
唉!這就是Sony啊~~
也許跟他的老闆形式風格有關吧?! 表情


~只要是藥,管你中藥西藥,對症叫下藥,不對症叫下毒~
~~小弟的BLOG:http://tw.myblog.yahoo.co...ikeWhiskey
~~歡迎大家指教!!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14 23:22 |
炎龍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原來水貨的意思是這個喔
我以前都以為是泡過水的東西叫水貨(被颱風泡水車誤導)
不然就是盜版才叫水貨
現在終於董了
謝謝大大
我又多上了一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15 19:50 |
3910400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水貨保固可不見得比代理商差....
像CANON的彩虹就很有名....
有些水貨商也是服務很棒...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15 23:23 |
最終夢幻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水貨跟公司貨~其實都差不多的
一個是以企業或個人引進~公司貨是以在台灣總代理商引進來
主要看產地在哪
水貨保固都是以店家保固~要維修的話可能是寄回引進來的地方(指店家無法自己維修時)
現在水貨商都有連鎖全省商家做維修
公司貨是總代理商來做保固的~~幾乎全省都有服務站~要送修比較容易~維修速度上也快(除了缺件)
接下來就要看運氣嚕!! 好運的話 買水貨用到你不想要還不會壞掉
在來機子本生語言而已

至於買不買公司貨 或 水貨 這都現人限制了

個人建議 公司貨比較有保障~

以上有錯誤請指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2-16 04:56 |
yachi0414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學到不少心得....

以前對我來說 的確也有水貨或公司貨的迷思

就我個人而言 我覺得我自己會照顧相機 所以我不在乎買水貨

因為如果相機沒問題 我要那區區的一兩年保固幹麻

水貨跟公司貨 差了有多有少 最多可以差到五六千



我個人覺得 買公司貨 就像買保險一樣

像人不一定會出事 但是就是買個保險心安 但是到期以後 錢就掰掰了

但是如果公司保固做的很爛 就像大家說的某些公司

那不就像買個保險 被車撞 保險公司還跟你說 你撞的不夠嚴重 這不能賠錢

意思不就一樣 那還要自己去付醫藥費 真的是何必

我要呼籲的是 大家多愛自己的相機一點 多照顧它 別怕麻煩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02-20 00:20 |
ok711014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39104005於2005-02-15 23:23發表的 :
水貨保固可不見得比代理商差....
像CANON的彩虹就很有名....
有些水貨商也是服務很棒...

彩虹是canon在台的總代理商
不是水貨商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5-06 19:31 |

<< 上頁  1   2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15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