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qwert987于2004-12-5 5:40 PM发表的 :隔天拿去退.那商家竟然说我用"偷吃步"的.拿20要换60的.我们吵了快半小时.后来小弟我超级给他不爽..拿硬碟整个扔过去.喊了声"XXXX"送你啦,林背不是乞丐啦-.-就闪人了.......
下面是引用tsengr于2004-12-5 6:20 PM发表的 :教你一招保证有效.....直接换货不成,将商品轻放柜台走人,直接到附近派出所报案,就说店家抢钱,然后请警察与你去店家理论,说买完东西没开发票东西也不给,就是跟店家一直吵,警察最后一定会要求双方私下和解,相信这时店家一定会与你更换的。不管你信不信,或是说说算.....试试吧!
下面是引用粗勇工人于2004-12-6 12:18 AM发表的 : = = 错误示范 请勿模仿警务人员在平时就已经很辛苦了这种状况之下最好是向消基会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