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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狐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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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用這首歌表達了

大家 好 我是 陳冠c

還記得我嗎   rap     大聲點 我聽不見
流行就是我   我就是流行!!

題外話
媒體才是 最可惡的!!!
大家別忘了!!


慈光之塔展驚嘆,殺戮碎島開救贖,
詩意天城立神威,火宅佛獄現異數。

獻花 x3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1 21:44 |
Co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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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銀狐於2008-02-21 21:44發表的 :
我只能用這首歌表達了

大家 好 我是 陳冠c

還記得我嗎   rap     大聲點 我聽不見
.......


對~我少念了= =+

媒體也很奇怪~說他記者會說的不夠清楚= =
問號多多~

拜託~阿哪裡不清楚呀~就說要講明白也是跟警察說就可以了
不需要跟大眾說呀~

還問說你跟這些女藝人等等的這些人是什麼關係??

這問題不是廢話= =都說是不雅照~
況且~這麼露骨的照片~也不難猜出他們之間的關係吧
(我是看蘋果的~深入的我就不暸了)

媒體~我看是你們想知道吧~~不要推給我們老百姓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2-21 23:00 |
hawks_huang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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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這事根本就不關其它人的事

當大家一味的數落當事人的不是之時
是否該回想一下
大家是不是也是屬於這事件的加害集團之一

道德觀?!
很抱歉!這種東西對老衲而言,是不存在的!
世俗的道德觀好像只變成「待人嚴、律已寬」的一把尺

藝人?
目前華人中的藝人,大都是靠包裝
包裝的成功
就成為了「偶像」
看看每次某些自稱為「歌星」辦簽唱會
難道台下的都是「歌迷」嗎?

不是的!
那些都叫「人迷」
只是迷戀那個「偶像」
不管他做什麼,都是最好的

如果去除掉「偶像」的光環
那麼...華人世界中的「藝人」又能剩下多少?

既然做了「偶像」
就表示他的一切行為就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的風氣
因此衛道人士就會以高標準來看待這些人
某些喜好小道八卦消息者
又莫不要挖盡這些「偶像」不為人知的一面

社會群體有了這二類人
媒體自然就會為了滿足這二類人
不斷的挖人隱私
以滿足人類的私慾

再來談到「偶像」本身
他們也是人
也有七情六慾
也有自己的生活
自然有好有壞
重點是在大家在看待「偶像」時
是否有一廂情願過度美化的幻想?

看看台下的那些無知的少男少女
就是如此
不管「偶像」做什麼都是對的!
不管「偶像」做什麼都是好的!

一堆人在謾罵著陳冠希
一堆人等著看笑話
但老衲要問
這些人當中(尤其是男人)
哪個不希望自己是那個主角?(未曝光時)
哪個不想能劈多腿?
這些人說穿了
也不過是「酸葡萄」心理

老衲雖然是學佛的
但老衲想要引用耶蘇的一句話
「你們當中沒有犯過罪的,就可以拿起石頭砸他!」

再以社會法治的層面來論
陳冠希何罪之有?
他的對象
皆是成年人
再者,他的照片也非他故意外流
以「原罪」而論
這事件每個人都是錯的

再以男女間的情感來論
或許這些「女主角」或許早就知道陳冠希是一位花心大少
但也情願如此
或許陳冠希是欺騙這些女主角
不過感情上的對錯
旁人是無權過問及干涉的

每次什麼緋聞事件
還不都是這些「觀眾」一邊看
然後一邊罵?

是誰需要「偶像」?
社會大眾!
是誰需要「緋聞」?
社會大眾!
是誰在罵「偶像」?
社會大眾

這種情形好像
某些人為了自身的利益
然後把某個人拱上高位
然後再想辦法打擊他
講的難聽一點就是「代罪羔羊」
(這種情形幾乎每天都在發生)

題外話:
「偶像」這名詞還真的很貼切
自己不能有任何的私人行為
一切的行為只能受到外力的操作
就像小木偶皮諾丘一樣


別離世間恩怨纏
自此身駕白鶴返
歸去雲深洗淨塵
悠然自在觀世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2 11:05 |
hawks_huang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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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ng於2008-02-21 19:07發表的 :
就台灣而言,目前正朝嚴查,嚴辦的方向來保護當事人
目前來說就快"收線了"
散發者"極可能面臨法律處分及無限求償的問題"

基本上
老衲對於法律一直很「反感」

老百姓丟了一部車
破案率低的可憐
胡自強丟了一部車
警方就出動大批人馬
連鑑識小組都出動了
老百姓有這種福利和待遇嗎???
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嗎?

警方要查辦這些散發照片的人
那麼
在網路上
總是有不少的自拍流出照
這些又有看過警方在查辦的嗎?
因為受害者是名人、富商、權貴
警方就會比較積極
受害者只是一名沒沒無聞的平凡老百姓
就得活該受氣嗎?

無限求償?!
這根本就是笑話!
如果要照以前大陸的文化
這叫做
高階層鬥下階層
就算求償
被散發的人
也可能拿不到錢
世上有很多東西是無法用金錢衡量的
但是到了法律
就都是用錢來衡量
到了這階段
也是有錢人佔上風

散發是不對
但是罪不至此吧!
無限求償?!真是天大的笑話!

好像今天撞死一個流浪漢
只要賠償二十萬
撞死一個權貴子弟
就要賠償二億

老衲認為
人皆有佛性
生命皆是平等的
人的權利更無貴賤之分


[ 此文章被hawks_huang在2008-02-22 12:10重新編輯 ]


別離世間恩怨纏
自此身駕白鶴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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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2 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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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師的意見很寶貴也很有立場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2 21:29 |
me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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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hawks_huang於2008-02-22 11:05發表的 :
基本上
這事根本就不關其它人的事

當大家一味的數落當事人的不是之時
是否該回想一下
大家是不是也是屬於這事件的加害
.......

基本上,他們的行為是有點異常 表情
男女雙方你情我願,其他人是沒啥好說的 表情
但自己種的因,就要承擔那個果 表情
因為 他們是"明星","偶像",自然會受到注目 表情
在想要做某件事時,有沒有想到以後的後果 表情
現在資訊那麼發達,是很可能會出事的~~ 表情
當然不是說散佈是對的 表情


不過,人是好奇的動物~~ 表情


下面是引用hawks_huang於2008-02-22 11:05發表的 :
一堆人在謾罵著陳冠希
一堆人等著看笑話
但老衲要問
這些人當中(尤其是男人)
哪個不希望自己是那個主角?(未曝光時)
哪個不想能劈多腿?
這些人說穿了
也不過是「酸葡.......

或許吧~~ 表情

但我不是這種個性的人 表情

所以無從了解他到底抱著啥心態跟女人來往~~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2 2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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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有,看法是沒有,別人的家事,只能看,不能有看法~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8-02-22 22:44 |
ell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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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是妳請我願.

凴什么都怪到陳先生頭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2-23 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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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銀狐於2008-02-21 21:44發表的 :
我只能用這首歌表達了

大家 好 我是 陳冠c

還記得我嗎   rap     大聲點 我聽不見
.......

抓到了 !陳冠狐 自首吧 !! 表情
不雅照的定義我發現因人而有"不同"哦
反而法律的解釋稍有規範,但是需要加上"圖鑑"
才能更完整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3 1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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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ng於2008-02-23 17:07發表的 :


抓到了 !陳冠狐 自首吧 !! 表情
不雅照的定義我發現因人而有"不同"哦
反而法律的解釋稍有規範,但是需要加上"圖鑑"
.......


唱歌不犯法喔
- -   表情 表情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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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23 1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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