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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有高手能釋疑嗎!民法1030之1所負債務與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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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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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條款」三讀過關 政府課錯稅全額退回
如果因為政府機關適用法令錯誤或是計算錯誤,導致納稅義務人溢繳稅款,納稅義務人可以全額退稅.
可依適用法令錯誤進行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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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1-07 08:46 |
hn88833022
級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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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致謝
亦請告之〝陳長文事件〝何處網站可捜尋全文資訊
感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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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1-07 20:21 |
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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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mychat.to/reads.php?tid=763767&page=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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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1-08 05:59 |
luciferydog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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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大大您好,小弟不太明遺產稅法僅從民法提出一些看法,希望有所助益。
已繳清之醫療費看護費不屬債務,個人認為國稅局不認同是正確的,大大要爭取的不應該是這個,而要證明是誰幫其繳清的,也就是由於該債務之清償不是由本人為之的,是由其他第三人(假設是板主大大)代為清償,那麼在繳清的時候該債權也就移轉到板主大大的身上。因此如何移轉對板主大大在稅法上較有利,以及該證據如何較能合於國稅局的相關規定,應該才是大大要斟酌的重點。
總之第三人代為清償該債務,會使該債務移轉(或是意定移轉或是不當得利),而不會憑空消失。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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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2-01 16:30 |
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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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哥哥:
推理跟樓主哥哥事件無關
如果一個老爸
沒錢是個田僑仔
兒子個個擺不平,窮得只剩下地
那醫療費可能一年都沒繳
也許殯儀館要躺到官司打完
公務員就是欠人罵欠人投訴
最好給他上新聞
所以開始我以官家的角度
不過法律鬼千條,要用自己調
以我20幾年官家經驗,法律只是參考不是準用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2-02 09:25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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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2-02 09:13 |
luciferydog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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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了解樓主的意思,所以舉個例子如下
A的醫療費用為一百萬,總財產有500萬,在死亡前後由B繳清,我的想法是
1國稅局認為不能扣除是因為上述的總財產500萬應該是B拿A的錢繳完那100萬後剩下的,也就是A原財產是600萬,600-100=500,所以沒有所謂債務的扣除餘地。
2那樓主會認為不公,應該可能是那100萬可能被重複計算了一次,即死亡前總財產是500萬,申報時是500萬,但是B為了繳清醫療費所以拿100萬繳清費用,於是總財產剩下400萬,但是要報稅卻要報500萬的稅額。
如果是後者,解決的方法可能有兩種
1確認時間點,到底申報時該醫療費用已被繳清了沒,應該是可以由該醫療費用收據的時間來判斷。
2或者乾脆說由第三人代為清償,該100萬是B拿自己的錢繳清的,而不是拿A的錢繳的,所以A對外仍然負100萬元的債務,只是不是欠醫院而是欠B。
總之個人覺得這比較接近會計問題,也許樓主應該請教會計師比較清楚。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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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2-02 09:38 |
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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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當事人繼承是市價幾億元的地
卻沒錢繳遺產稅
申請以地抵繳
國稅局要以公告地價
那繼承人自然不甘心
未過戶的地,不能買賣,也不能貸款--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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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2-03 08:39 |
luciferydog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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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過戶的地可以買賣啊,只是不能處分而已,所以可以約定待繳交遺產稅並辦理完繼承登記後再行移轉土地之所有權及辦理土地移轉登記。
所以應該還是可以賣啊,只是市場價格會不會因此而變得低,就不一定了。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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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9-02-04 06:19 |
hn88833022
級別: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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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看倌熱誠提供意見
此案件國稅局已將醫療費、看護費自遺產稅中扣除
至於〝債務〞一詞之定義,全在為官者之解釋,若純學術探討總有A說、B說、C說……無定論也
本人尋問四方人士,就法論法、就實務論實務,
就法論法:1o3o之1之債務顯有盲點瑕疵(恕本人無法於此無法一一論述),若有志深論為文者,請詳看此條之1與之2,或許會有所悟,吾不再贅言
就實務論實務:亡者所留下之債務(醫療…等),若不先解決徒生社會之糾紛,茍若全待國稅局確定遺產稅之債務後方允許處理上述債務已顯違倫常之社會
是故此案既已得有利之解決,就不再深論之,畢竟吾等非為學術論文、亦非為官者,追根到底,終究無一定論,
是故於此再次萬分敬謝各位,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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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9-02-19 22:22 |
12191219
級別:
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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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認為經濟蕭條、生活苦悶時代,心生恐懼所以今年景氣一定比大家想像的好,明年大家想谷底已過,結果卻會使大家失望那才是真正的反轉底點,否極泰來,物極必反,歷史都是如此
郭董說景氣沒想像中的糟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8-03 09:26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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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
2009-03-05 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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