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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a2Bc3D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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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关系啦 表情
只给和我(01a2Bc3DeF)pcpc305305Chaosx分享这么好的东西我会良心不安而已 表情


[ 此文章被01a2Bc3DeF在2010-02-01 22:21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10-02-01 21:31 |
恶魔之枪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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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01a2Bc3DeF 于 2010-02-01 21:1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那我刚发的那个又破解又主程式,好险只是超连结,不然我就被封死死喔
声明超连结是cspromod官方放上去的,不要做掉我阿 表情
刚说恶魔12大大就把我做掉了表情


连引用别的论坛的主程式也不行喔,谢谢提醒


有不足之处 请多多提点



World Of WarCraft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香港特别行政区 | Posted:2010-02-01 2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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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12=amore12的谐音 表情

就和猪聪一样被FK取的,HAHA!

FK的头贴我会说他龙魂大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10-02-01 21:59 |
csear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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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pcpc305305 于 2010-02-01 19:14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我相信您不是会跟小白计较的人表情



不过发放游戏程式是不对的表情

那你是否看过那边论坛呢?
CS程序资源下载>最新CS客户端
版规:鼓励发表CS主程式

而且我曾经读完整本着作权法,我可以说这种权益纠纷不是amore大大说的抓或不抓的问题,
这种纠纷是要经过民事诉讼才会生效,不然就算是警察、检察官看到了,也不抓,
况且索沛都没被告了,那么在索沛论坛里面一个来自台湾的文章是更不会被告了。
以上的言论绝对不是鼓励你们违法!

※这在MyChat是禁止的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2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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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tsaodingtw 于 2010-02-02 07:55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那你是否看过那边论坛呢?
CS程序资源下载>最新CS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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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我曾经读完整本着作权法,我可以说这种权益纠纷不是amore大大说的抓或不抓的问题,
这种纠纷是要经过民事诉讼才会生效,不然就算是警察、检察官看到了,也不抓,
况且索沛都没被告了,那么在索沛论坛里面一个来自台湾的文章是更不会被告了。
以上的言论绝对不是鼓励你们违法!

※这在MyChat是禁止的喔

大陆和台湾法律是不同的~当然台湾的贴要去大陆发~我也没意见~

其他论坛鼓励发表和本论坛没有关系吧~



主要是提醒不要在数位发表这些文章用意~只是您对这些违法的空间解读~太过轻忽!!

毕竟数位是在台湾~您知道台湾部分论坛站长及数位站长因为这些下载资源帖而跑官司多少趟?

我想您也不甚理解~况且被告不是您~请问您亲身体会过这段过程吗??

版权事宜就如您这样说~数位论坛的法律顾问是当假的???

在台湾因为公开在部落格公开分享音乐~就被告侵犯着作财产权外加刑事,判刑五个月,易科罚金十五万元~

有太多实例因为软体/音乐/游戏等..比比皆是~不要心存侥幸!!就因为公开散拨这些文章~官司就让您吃不完!!


不过您可以在自己论坛~多多开放资源版区提供主程式游戏下载~也行

更甚多多招募其他会员鼓励在您论坛发表也OK~

还是在台湾论坛大似散拨您的主程式也OK~说穿了您要怎发都OK~

但唯读数位论坛这些公开提供散拨资源主程式下载就是禁止的!!

多去了解大多论坛的声明~反观会员发表权益~您就能比对差异性在哪!!







恭喜您~读完整本着作权法~我相信您应该有把握表情

辛苦了!!


[ 此文章被amore12在2010-02-02 14:46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2-02 1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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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外连和超连结和给网址的判定呢?
我觉得法律超怪的都写不清楚,版主要把这3者分清楚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10-02-02 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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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01a2Bc3DeF 于 2010-02-01 21:5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恶魔12=amore12的谐音 表情

就和猪聪一样被FK取的,HAHA!

FK的头贴我会说他龙魂大 表情

那么这里有两个MIO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香港网上行 | Posted:2010-02-02 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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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字的英文的都容易被人取绰号
不雅英文也容易被人取绰号(FK表情 )
其他应该还好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7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10-02-02 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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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01a2Bc3DeF 于 2010-02-02 21:2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直接外连和超连结和给网址的判定呢?
我觉得法律超怪的都写不清楚,版主要把这3者分清楚吧 表情
主要是看提供分享公开发表!!

毕竟法律不是本人所学科目!要如何分清楚!我只能配合论坛站长

论坛有法律顾问可以协助!当然会已保护论坛和会员权益做优先!

既然论坛要禁~何必去区分应该用哪些方式提供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8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2-02 2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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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01a2Bc3DeF 于 2010-02-02 21:39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多字的英文的都容易被人取绰号
不雅英文也容易被人取绰号(FK表情 )
其他应该还好吧
其实还OK..如果帐号取不雅名称~论坛就会请他重新注册..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9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2-02 2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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