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chuchung712 於 2011-05-20 23:43 發表的 : 印象中一破解出來就是「非法擁有」吧…?至於敏感與否就見仁見智了要不是偉大的模組破解者們在一開始發佈模組後見n公司沒行動更大肆宣揚破解方法的福音n公司也不會到處抓人吧?
原創 - 迷彩製作教學 浮水印教學
下面是引用 a97444039 於 2011-05-21 07:44 發表的 : 第一,破解出來的東西不一定等於非法擁有第二,要視乎被破解的檔案是否虛於公開狀態第三,公開狀態的意思就是你可以自由下載 / 取得第四,如果並非透過Hack的話就不屬於非法擁有第五,把破解看開一點就只是解壓縮一樣,兩者都是外面有個「屏幕」保護,只不過是那些檔案是用不太出名的程式來「開啟」第六,個人擁有無犯法差不多了
6. 不可意圖破壞、入侵、修改或破解任何「絕對武力Online」系統、伺服器或用戶端資料,並禁止使用任何影響遊戲運作之其他程式、軟體。違反規定者,本公司將逕行終止遊戲服務合約書,並對行為人追訴相關法律責任。
下面是引用 chuchung712 於 2011-05-21 11:01 發表的 : 這麼兇幹嘛 CSO已以白背景黑字明文寫著所以個人擁有就不等於「入侵」、「修改」或「破解」了啊?如果把偷竊看開一點就只是人家送東西給我一樣,兩者都是得到他人的財產,只不過我沒經過他的同意而已話說,我不知從何得到一把槍並收藏的話,我沒拿來殺人,但個人擁有也一樣要見法官大人
為了提供玩家良好的服務品質並進一步增進公司與玩家之間的互動,用以提升遊戲品質,玩家需熟知並遵守以下遊戲管理規則。本遊戲管理規則可能會因特定的服務更新或改版而有所修正,請您定期查閱並確實遵守。
下面是引用 a97444039 於 2011-05-21 12:45 發表的 : 我很兇嗎? 請問一下,你這個是在那裡看到的??而且也有很多方法令責任消失 (炸我在官網的服務合約書看到....但我可以跟你說....合約可能對破解人士無效...因為我下載遊戲 ≠ 玩家如果你看清楚上面就會看見這句 我下載遊戲不玩,所以不算玩家...爛燈還不是做不了什麼.... 還有,你的那些例子未免有些過份....你那個很明顯犯了香港法例,可是我的沒有-V-而且槍一向沒有申請,根本不能有...豬豬還是熟讀多些香港法例吧.... (溜
下面是引用 chuchung712 於 2011-05-21 12:54 發表的 : 話說 下載遊戲不玩 = 拿著槍指著人但不開槍如你所說我對法律沒興趣,所以也不熟這樣有沒有違法呢?不過說例子都是廢的聽說安裝遊戲要按「我同意」所以就是同意受有腿橙的條約約束了所以你一安裝就是玩家喔
下面是引用 KK@.@ 於 2011-05-21 13:12 發表的 : 我有一個疑問一直想問各位在場的老大???為什麼一個cs討論區會扯到n社?關n社什麼事?cs1.6告訴我跟n社有什麼關係??????為什麼就是有一些白....的新手喜歡不經大腦亂發文章呢????要是這帖事發在cso區的話我相信樓主不會被砲這麼嚴重不要怪我說話坦白,根本就是自己貝戈戈....根本就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自找罪受
下面是引用 garsonyue123 於 2011-05-21 18:31 發表的 : KK@.@ 你自己去玩CSO吧... 永遠反對CSO. !為何? 你試試想想.彊屍3一場有13回合..我有懂連跳的.破位當然容易了~ 但是香港的小學生出了名"隨意踢人" 經驗有拿不到,雖然免除強制出回大廳的50Point,但我多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