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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ao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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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这一个其实就是台湾文化的一种良好示范,为何称作良好示范呢??因为他带给我们一个很大的启示,那就是:做生意一定要跟政府做,因为不但油水多多,而且不怕被人告(有政府贪官给你撑腰),再加上台湾人又不喜欢讨公道,而且记忆力奇差,昨日发生的事,今日即可忘记,你说能不被政府跟奸商占便宜吗??举个之前的例子:高捷弊案,这个案子想必大家不陌生吧!!结果呢?有谁为此坐牢了吗??还是丢官??据我所知好像除了调职以外其他的事情就好像没发生过一样,因为大家焦点都被模糊掉了,所以你说是不是良好示范,这也告诉我们以后做错事情,只要模糊众人的焦点,就可以无罪开释,而且etc远通败诉的话,是要政府买回的喔!!大家一听到政府买回就觉得好像政府很有魄力哦!!阿那您知不知道政府的钱哪来的阿??没错就是从你我这些两千多万个阿呆身上拿来的,所以这种稳赚不赔的生意好不好赚阿!!所以有志青年别再花头脑想一些网拍小吃店的主意了,跟政府做生意准没错,稳赚不赔喔!!(以上言论纯属起笑之作,如有冒犯敬请见谅)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0 楼] From:局域网对方和您在同一内部网 | Posted:2006-02-27 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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