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1347 個閱讀者
 
<< 上頁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下頁 >>(共 5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藍色鯨魚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可以重刑...但是不能死刑.....因為如果強姦判死刑...那麼強姦又殺人還是死刑...這樣會讓兇手覺得反正都一樣....殺人滅口好了.....所以可以重刑...不能死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16 02:20 |
ch8001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覺得應該是直接判死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16 02:44 |
Kabayama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8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藍色鯨魚於2005-04-16 02:20發表的 :
可以重刑...但是不能死刑.....因為如果強姦判死刑...那麼強姦又殺人還是死刑...這樣會讓兇手覺得反正都一樣....殺人滅口好了.....所以可以重刑...不能死刑...

...


!!
...

2..2
B,?
...!!!
!!!!
...
..?
...?
....!!!!



若有緣即使天涯也咫尺
若無緣即使見面也天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16 04:37 |
anstd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頭銜:No bloodNo blood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7 鮮花 x6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y501525於2005-04-16 04:37發表的 :


...


.......

大大你要不要先泡個茶冷靜一下
太衝動會出事的喔..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16 08:08 |
ed1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不然這樣好了.

把所有強姦犯都收集起來, 然後關在綠島, 然後每天餵他們吃生蠔, 嘿嘿.
哈哈哈哈哈, 然後那個收容中心就會變成數位語言中心.
因為所有的人不是0, 就是1, 或是有介於0與1之間切換的.

然後就...綠島小夜曲.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14 樓] From:加拿大 | Posted:2005-04-16 08:45 |
振翔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個問題老實說樓主問的真的很好
各位女生大大一定都會認為把犯人閹割掉或者是直接處以死刑最好對吧
但是否想過如果真的如你們所願 政府公佈了那個法令那麼 "連續"強暴犯該判什麼罪呢
還有犯人第一次犯罪就處以死刑 那麼你認為在他強暴過後他會不會多一種心理
就是橫豎都要死 乾脆把那個女生直接殺掉 以絕後患.....


當流星劃過妳身旁,幸福已悄悄來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5 樓]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04-17 17:38 |
max1110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當然是直接把它剁了..快刀斬亂麻..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29 02:45 |
jerry_yao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頭銜:再出發吧!再出發吧!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7 鮮花 x2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振翔於2005-04-17 17:38發表的 :
這個問題老實說樓主問的真的很好
各位女生大大一定都會認為把犯人閹割掉或者是直接處以死刑最好對吧
但是否想過如果真的如你們所願 政府公佈了那個法令那麼 "連續"強暴犯該判什麼罪呢
還有犯人第一次犯罪就處以死刑 那麼你認為在他強暴過後他會不會多一種心理
就是橫豎都要死 乾脆把那個女生直接殺掉 以絕後患.....


這位大大你的說法果真另類
也對啦
那是都是發生在別人家吧
那假設萬一要是你的家人或是你的姐妹的話呢(非詛咒或攻擊喔...純粹只是假設而已)
你是不是也覺得這樣是正確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7 樓]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04-29 10:20 |
sun0304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雖然我剛剛投了死刑一票
不過突然又有點於心不忍
不過最重的有期徒刑是必要的
讓他感受在裡面那種生不如死的感覺
就如同被他施暴的受害者一樣的心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8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29 10:48 |
暗夜寒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覺得應該直接判死刑好了,反正目前人類太多了
如果不實行比較嚴格的法律,天下一定會大亂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1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4-29 12:00 |

<< 上頁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下頁 >>(共 5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71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