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luciferydog:
你的未遂理论~~~应该是读偏了!所以我看不太懂!
1. 想杀人不代表一定有杀人故意,同时必须对杀人的构成要件有认知才该当杀人故
意!
犯罪之主观故意,其实在【犯罪行为前】就已经存在了!只不过因客观上行为形式不同而有所区分【阴谋、预备、未遂、既遂】,但不论是其中哪一项,都具备了【欲使犯罪目的达成之知与欲】,如:我去买刀,就是基于【杀人的故意】~~~~但之后我是拿刀还是拿枪去杀人【根本不认知!】
2. 不能犯之所以无罪,是他根本就不该当构成要件故意,否则行为人的认知与客观事实的认知有重大出入时,如何去说他主观上与客观行为没有错误??
你把不能犯与错误【混为一谈】:
错误是指:主客观不一致,因主观上欲达成犯罪目的之故意,导致产生与主观认知不符的客观结果!因此当错误发生了就构成要件方面,会产生【未遂】与【过失】
(1) 未遂:
是指基于【主观故意】,却发生【结果未发生】或【行为与结果间偏离常态关联性】,其中【行为与结果间偏离常态关联性】则欠缺【因果关系】,构成要件不该当,而去讨论【未遂~~~~不是不能犯!】,问题是:行为人为故意行为,并发生犯罪结果~~~不是应该既遂吗??若照此逻辑推论,行为人主观上有为杀人行为与结果发生的故意,且结果也发生了,那应该是杀人既遂,而非未遂!那就欠缺讨论因果关系之必要!因此为使因果关系与行为人的主观,产生【合理连结】,而产生了【因果关系中断】~~~~若行为与结果间【偏离常态关联性】,则视行为人对此结果【欠缺预见可能性】,对此结果【不具有故意】~~则此行为【主客观构成要件不该当】,而去讨论【未遂~~~~不是不能犯!】
(2) 不能犯:
只是未遂犯之一环,代表其行为【不具有危险性】,如有危险性,即回归【普通未遂】
(3) 本题中,甲是基于【糖可以杀死人的心态】,而欲往乙饮料到之(怎么会没有杀人的认知呢???),但是误毒药而放之,导致乙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是误毒药为糖放之,就一般经验观之【不太可能】,所以偏离常态,甲的行为不该当死亡之结果,甲对此因毒药产生乙死亡的结果【不能预见】而阻却故意,甲不成立杀人既遂,而是去论未遂犯的普通未遂、不能未遂!
【PS:你是以为构成要件不该当而直接论以不能犯~~~~~~所以你的论诉我才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