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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三轉法「輪」
三轉法*,佛教術語,有兩種說法:
1.在《轉法*經》中,釋迦牟尼在鹿野苑為五比丘,
說四聖諦,以示轉(初轉),教轉(二轉),證轉(三轉),
三次宣說。稱為三轉法*,又稱三轉四諦,或三轉十二行相。
2.在《解深密經》中,將釋迦牟尼說法,
分為三個階段:初轉法*,轉阿含經等四諦法*;二轉法*,
轉般若經等一切法空法*,為不了義經;
三轉法*,為如來藏了義經法*。

轉法*的意義
《瑜伽師地論》解釋,佛陀轉所解法,置於阿若憍陳如身中,
他又隨轉置餘身中,從「展轉」、「隨轉」的意義,稱為「輪」。
八正道所成,稱為「法*」。
《大毗婆沙論》解釋,「輪」的意義包括「動轉不住」;
「捨此趣彼」;「能伏怨敵」。

《解深密經》的說法 初轉法*
這是釋迦牟尼佛在證道成佛之後的第一階段說法,
又稱阿含期,主要的內容為二乘解脫道的修證,
以現觀蘊、處、界無常而斷我見與我執的法門,
即聲聞、緣覺所修的解脫道,總名二乘菩提,
以弘演出離三界生死之解脫道為主,所度部眾為聲聞部;
聲聞所證果位共有四果,也就是初果須陀洹、
二果斯陀含、三果阿那含及四果阿羅漢;
而阿羅漢在捨壽滅盡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之後就可以入無餘涅槃,
不受後有-永遠不再於三界中受生出現,永離三界生死的輪迴。
精進而且慧力好的人,若是因緣具足時,
只要一世就可以完成解脫果的修證。
這個階段主要是講四聖諦、八正道、
十因緣、十二因緣、三十七道品等。
主要的代表經典為《四阿含經》,也就是《長阿含經》、
《中阿含經》、《雜阿含經》及《增壹阿含經》。

二轉法*
佛在第二轉法*階段宣說般若,又稱般若期。
此階段的代表經典為《心經》、《金剛經》、
《小品般若經》及《大品般若經》等般若經。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經典就是《心經》,
在此經中講到空性是「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
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
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
亦無老死盡。」,相對於初轉法*所宣說的
世間一切法是生滅無常、染污、有增有減,無有自姓,
般若空性是不生不滅、非變易,不屬於六塵、六根、
六識十八界境界的世間任何一法。

在《般若經》中多處更明白的說明,為了通達種種世間、
出世間、有為、無為法,所以要學習般若波羅蜜多,
表示二轉法*的佛法的般若範疇,
不僅僅只有世間無自性的一切法,還包括了實際、
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
如所有性等不屬於世間一切法的部分。
並說明世間一切法虛妄,但「唯『心』」方能「所現」,
所以本身並沒有能出生自己或出生其它法的的自性,
所以說無自性,故說其體性與行相都是空。
而能「現」世間一切法的「唯心」,
便是般若經中一貫所說法界「真實心如來藏」,
因為包含了前五識、第六意識及第七意跟都是虛妄識,
皆無有能現一切法的體性。

第三轉法*
第三轉法*佛所講述內容是如來藏的更深細功能差別,
又稱唯識期,以弘演大乘成佛之道為主,
即是方廣諸經所說諸地菩薩所應修證之一切種智究竟了義妙法,
是唯識增上慧學-無生法忍,
是諸地菩薩乃至等覺菩薩應該要學的修證內涵。
一切種智是宣說第八識如來藏所含藏的一切種子,
若離開第八識如來藏所含藏一切種子的親證,
則無法成就諸地果證及成佛。
此階段所講述的為如來藏中所含藏一切種子
的功能差別更深細之智慧,也就是道種智和成佛的一切種智。
依此自心如來藏識而一一現前觀察與證驗,
出生般若慧的總相智、別相智、道種智、一切種智,
實證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華嚴法界實相,
方能圓滿成就究竟佛果。
此階段主要的代表經典為方廣唯識諸經,如《楞伽經》、
《楞嚴經》、《解深密經》、《大般涅槃經》、《勝鬘經》等。

參考文獻
1.^ 雜阿含379經 轉法*經. "世尊於波羅奈國仙人住處鹿野苑中,
三轉、十二行法*"
2.^ 龍樹《十住毘婆沙論》卷5:「轉法*者,說四聖諦義,
三轉十二相。是苦諦,是苦集,是苦滅,是至苦滅道,
是名一轉四相。是苦諦應知,是苦集應斷,是苦滅應證,
是至苦滅道應修,是名第二轉四相。是苦諦知已,
是苦集斷已,是苦滅證已,是至苦滅道修已。
是名第三轉四相。四相者,四諦中生眼、智、明、覺。
有人言:聲聞乘、辟支佛乘、大乘,是名法*解說。
是三乘義,名為轉法*。」
3.^ 大正藏《深密解脫經》卷第二:
「爾時成就第一義菩薩白佛言:
『世尊!如來初成應正等覺,於波羅奈城仙人集處,
諸禽獸遊處,為諸修行聲聞行人一轉四諦希有法*;
世間一切沙門婆羅門,天人魔梵無能轉者。
若有能轉依法相應,無有是處。世尊!此第二轉法*,
說上法相可入法相,分別彼諸不了義修多羅,
為住大乘眾生說於諸法無有體相,諸法不生、諸法不滅、
諸法寂靜、諸法自性涅槃;希有之中復是希有。
世尊!此是第三轉法*,為住一切大乘眾生說諸法無體相、
不生不滅、寂靜自性涅槃,善說四諦差別之相;
希中希有,無人能入,無人能對,無人能諍,
更無有上,更無有勝。了義修多羅無諍論處。』」
4.^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 西藏佛教的修行道 -
西藏佛教的修行道--三轉法*. 第十四世達賴喇嘛官方國際華文網站.
5.^ 堪布索達吉. 唯識見與中觀見.
6.^ 彌勒菩薩說. 卷第九十五//瑜伽師地論. 玄奘譯.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當知世尊轉所解法,
置於阿若憍陳身中,此復隨轉置餘身中,
彼復隨轉置餘身中,以是展轉隨轉義故,說名為輪。
正見等法所成性故,說名法*。"
7.^ 印順法師. 轉法*經//『雜阿含經論會編(中)』.
8.^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第182卷//大正藏第 27 冊 No. 1545. 玄奘譯.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 "如契經說:世尊轉法*,
諸餘世間沙門、婆羅門、天、魔、梵等,
皆無有能如法轉者。契經雖作是說,而不分別。
云何法*?齊何當言轉法*?契經是此論所依根本,
彼所不說者,今應說之,故作斯論。云何法*?
答八支聖道;若兼相應隨轉則五蘊性,此是法*自性。
是我是物是相是性是本性。已說自性所以今當說。
問何故名法*?答此輪是法所成,法為自性,
故名法*。如世間輪,金等所成,金等為性,
名金等輪,此亦如是。有說:此輪於諸法性,能簡擇,
極簡擇,能覺悟,極覺悟,現觀作證,故名法*。
有說:此輪能淨聖慧法眼,故名法*。有說:
此輪能治非法*,故名法*。非法*者,
謂布刺拏等六師所轉八邪支輪。問:何故名輪?
輪是何義?答:「動轉不住」義是輪義;
「捨此趣彼」義是輪義;「能伏怨敵」義是輪義;
由斯等義,故名為輪。"
9.^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001-200卷》卷3〈2 學觀品〉
:「「復次,舍利子!若菩薩摩訶薩欲通達內空、
太空、內太空、空空、大空、勝義空、有為空、
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散空、無變異空、本性空、
自相空、共相空、一切法空、不可得空、無性空、
自性空、無性自性空,應學般若波羅蜜多。
若菩薩摩訶薩欲通達一切法真如、法界、法性、
不虛妄性、不變異性、平等性、離生性、法定、法住、
實際、虛空界、不思議界,應學般若波羅蜜多。
若菩薩摩訶薩,欲通達一切法盡所有性、如所有性,
應學般若波羅蜜多。若菩薩摩訶薩欲通達一切法因緣、
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性,應學般若波羅蜜多。
若菩薩摩訶薩欲通達一切法如幻、如夢、如響、如像、
如光影、如陽焰、如空花、如尋香城、如變化事,
唯心所現性相俱空,應學般若波羅蜜多。」
(CBETA, T05, no. 220, p. 13, b22-c7)

*三轉法* - 维基百科

【三轉法*】 [出法華文句] 三轉法*者。
以苦集滅道四諦之法三番而說。名為三轉。
世間車輪。則有摧碾之用。

佛之說法。則能摧碾眾生一切惑業。故名轉法*也。
一示轉示即指示。如云此是苦。
此是集。此是滅。此是道。是名示轉。
(苦者。生死逼迫之苦也。集者。積集煩惱惑業也。
道者。戒定慧之道也。滅者。涅槃寂滅之樂也。)
二勸轉勸即勸勉也。如云此是苦。汝應知。此是集。
汝應斷。此是滅。汝應證。此是道。汝應修。是名勸轉。
三證轉證。驗也。謂引己所證以驗之也。如云此是苦。
我已知。不復更知。此是集。我已斷。不復更斷。
此是滅。我已證。不復更證。
此是道。我已修。不復更修。是名證轉。

【三轉法*】

(一)指佛陀在鹿野苑對聲聞乘人(五比丘)三轉四諦法*︰
(1)示轉,開示四諦法理,係對上根者所說;
(2)勸轉,勸勉世人修行四諦,係對中根者所說;
(3)證轉,證示佛陀己身已證四諦之理,係對下根者所說。
以四諦各具三轉,故稱三轉十二行相。
《法華文句》卷七(下)云(大正34·99a)︰
'三轉者,謂示勸證云云。亦將三轉對示教利喜。
示即示轉,教即勸轉,利喜即證轉也。'
或謂此三轉可配屬見道、修道及無學道。
(二)三論宗嘉祥吉藏所立的判教名目︰略稱三法*或三輪。
即將佛陀一代教說三分為根本法*、枝末法*及攝末歸本法*。
系根據《法華經》〈信解品〉的長者窮子喻,
以及〈譬喻品〉火宅三車喻所立。出自《中論疏》卷一、
《法華遊意》等。

'根本法*',指佛陀最初在華嚴會座,
為大菩薩開顯大悟界的真相,說一因一果的法門。'枝末法*',
指佛陀為不堪聞一因一果法門的薄福鈍根之人,
在四十餘年之間,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乘。'攝末歸本法*',
到法華會座,則會枝末之三乘教法而歸於根本之一乘教。

關於《般若》、《淨名》等大乘經典與此三法*的關係,
《法華遊意》云(大正34·635b)︰'華嚴之後、
法華之前為枝末之教。'《法華統略》云(卍續43·121下)
︰'三亦根本亦枝末,即法華前諸大乘經未廢三乘者是也。
有大乘故,即是根本未廢於小,故有枝末也。'這是說《般若》、
《淨名》等大乘經,就其不廢三乘之意義而言,
屬於枝末法*。若更細論之,對回入之機而言,是枝末法*;
對直入之機而言,則是根本法*。
對於三轉法*之外的三論宗其他教判,即聲聞、菩薩二藏,
古來有傍正之論。《三論判談集》及《三論玄疏文義要》卷一
都判定二藏為判教正意,三轉法*為判教的傍意。
明道的《三論玄義玄談》立總別二門,即︰若約總相門,
則佛陀一代教說一相一味,畢竟不出說空之理;若約別相門,
則為直往之機說般若,為回入之機說法華。


[ 此文章被adamlee9在2015-01-06 12:39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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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1-06 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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