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1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piconan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一般] 魔术方块面试考题
提供者:POST KILLER信交栈

我的老同学现在富得流油。他开创了一个软体公司,开发了一系列软体,生意越做越大。今天他来到这个城市后马上打电话给我。

「AA,是我啊!听出来了吗?是这样的,我到这儿的大学招毕业生,要在这儿呆上五天, 咱哥们趁这个时间好好聚一聚。我做东!」

既然他要做东,我理所当然顺水推舟。人家是老板,不吃白不吃!

我来到他下榻的宾馆,看见一个大学生模样的人站在他面前接受面试。

「这样吧!」我的老同学说。

「我这里有个魔方,你能不能把它弄成六面六种颜色呢?你看清楚,我给你做个示范。」说着,他扳起了魔方。不一会儿,那个魔方就扳好了。

「看到了吗?」他说。

「你也来做一遍吧。」

那个大学生拿着魔方,面有难色。我的老同学看了看我,便对大学生说:「如果你没考虑好,可以把魔方拿回去考虑。我直到星期五才走。」

等那个大学生走了后,我问老同学:「怎?,这就是你独创的考题?」

「咳!这个人有后台,我不好意思不要他。所以给他出个题考考他,以便到时候给他安排合 适的职务。」

「要是我...」我说。

「我可没有你那聪明,我会把魔方拆开,然后一个个安上去。」

「如果他这样做就好了。这就说明他敢做敢当,就可以从事开拓市场方面的工作。」

「那其他的做法呢?」

「现在的孩子都不玩魔方了,所以我不相信他能马上扳好。如果他拿漆把六面刷出来,就说明他很有创意,可以从事软体发展部的工作。如果他今天下午就把魔方拿回来,就说明他非常聪明,领悟能力强,做我的助理最合适了。如果他星期三之前把魔方拿回来,说明他请教了人,也就是说他很有人缘,可以让他去客户服务部工作。如果他在我走之前拿回来,说明他勤劳肯干,从事低级程式师的工作没问题。如果他最终拿回来说他还是不会,那说明他人很老实,可以从事保管和财务的工作。可是如果他不拿回来,那我就爱莫能助了。」

原来如此!

第二天晚上,我的老同学请我吃饭。在饭桌上,我又问起了魔方的事。这一回,我的老同学有些得意洋洋的。那个大学生我要定了,他今天早上把魔方还给了我,你猜怎么的?他新买了一个魔方给我!

他说:「你的魔方我扳来扳去都无法还原。所以我新买了一个,它比你的那个更大,更灵活!」

「这说明什么?」我问。

我的老同学压低了声音:「他绝对是做盗版的好材料!」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TANET | Posted:2005-01-22 14:55 |
蕃茄王子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过去玩过魔术方块,总共六面,每面相同颜色,各有九格
总计是54格

小时后最快的破解方式...
把贴纸全部撕掉,重新贴回去
估计只花了十分钟就破解完啰

不知道我能当什么职位...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5-01-22 18:14 |
kuuga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可惜哦,因为我真的会玩魔术方块,怎么都没有遇到这样的主管呀。



好想看『明智小五郎 对 怪人二十面相』哦。
田村正和好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网络 | Posted:2005-01-22 21:35 |
★幸运草☆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21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也是想说重新买一个耶. . .
我也是做盗版的料吗= =. .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1-22 22:5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5497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