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24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more12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總版主
級別: 總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13 鮮花 x43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修行][分享] 受鬼神附身危害,應視為最大恩人

就菩提的因來講,衆生和佛陀完全等同,如果恭敬佛陀而不恭敬衆生,那實在是沒有道理。《修心七要》中雲:「於衆修大恩。」衆生是我們修行的來源,也是一切成就的根本,應視他們爲自己的大恩人。《普賢行願品》十大願王中,隨順衆生這一願中也說:應把所有的衆生看作父母、師長、阿羅漢,乃至佛陀來對待(「如敬父母,如奉師長,及阿羅漢,乃至佛陀,等無有異。」)。

但實際生活中是不是這樣呢?觀察一下就會明白。我們每當看見佛像佛塔、上師三寶,就恭恭敬敬地頂禮供養,而看到經常損害自己的敵人,心裏就很不舒服,對他大肆毀謗,這是不合理的。要知道,佛和衆生同等重要,見到流浪狗之類的動物時,應想方設法予以幫助,把它看作成佛的一種助緣;如果受到鬼神妖魔等非人的危害,也應把它們作爲最大的恩人來觀想。

有些人身上有附體,耳邊能聽到各種聲音,這時就應該像《修心七要》中講的那樣,心想:「從無始以來,我吃過你們的肉、喝過你們的血,已經欠了你們很多債。爲了補償這一切,我理當將血肉等布施,你們可隨心所欲地享用。即使我今生中世出世間一無所成,那也無所謂,只要我的身體能償還你們的債務就可以了。”

然而,現在很多人並不是這樣,爲了保護自己,衆生再痛苦也不顧,只要自己能發財升官,就已經心滿意足了。但看看以往高僧大德的傳記,過去的大德並非如此,朗日塘巴曾說:「我所閱覽的一切甚深教法,都是將所有的過失歸於自己,將所有的功德賦予衆生。這一切的關鍵,除了'虧損失敗我取受,勝利利益奉獻他'之外,再也沒有更甚深的教言了。”

若把衆生看作跟佛一樣,便不會看到他的任何過失,就是因爲總覺得別人比自己惡劣、比自己還壞,把他當作特別低等的衆生,才會認爲自己各方面都超過他。但這樣的心,根本得不到真正的涅槃。不管是修什麽法,一定要想到利益衆生,有些大德在教言中說:「有了利益衆生的心,所有的違緣魔衆自然摧毀。」以此類推,如果滿心都是自私自利,則能招引諸多過患和災禍。

大家平時在修行過程中,應盡量斷除自私自利的心去幫助衆生,在幫助衆生的時候,也要把衆生看作是菩提的順緣。我們修行是爲了成佛,獲得釋迦牟尼佛那樣的果位,對佛怎麽樣恭敬,對衆生就要怎麽樣恭敬,如果缺少了衆生,同樣也得不到佛果。若能做到這一點,從見解上糾正以往錯誤的觀念,那你的修行絕對會有進步。

但現在有些居士並不是這樣。一聽到所謂的活佛,就興奮得手舞足蹈,而對那些沒地位、沒有錢的人,根本不放在眼裏,經常用蔑視的眼光去汙辱他,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索達吉堪布)

附註:不聞不睹,何懼魔軍,若以對治之心持咒念佛,反而不太靈驗,若能生起慚愧心,念佛持咒功德爲之回向,忏悔還債,反而不治而治!

出處:佛學教育


[ 此文章被amore12在2023-11-06 10:2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3-11-05 17:4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56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