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01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vivial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路人甲路人甲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3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品] [转贴]犹太牧师的礼物
犹太牧师的礼物
这是一个故事,也许还是个神话。就跟一些神话故事的特色一样,它有很多版本,而我要说的这个版本的起源难以探究,也是特色之一。我不记得在哪里或何时听到它或读到它。再说,我甚至不知道是否对它做了扭曲。我所确知是,当我知到这个版本时,它有个标题,叫做「牧师的礼物」。

这个故事与一个陷入困境的修道院有关。它曾是一个伟大的修道会,但因十七、十八世纪的反君主制迫害波及,十九世纪世纪俗主义的兴起,它的支会已全部结束,在萧条的总会里也只剩五个僧侣,真是萧条到极点:大院长和其他四个僧侣都已经七十岁了。很明显的它已是一个垂死的修道会。

在环绕修道院的浓密树林中,有一间小木屋,有个从附近城镇里来的犹太牧师,把它当做隐士生活的居处。这些老僧侣祈祷、灵修多年,有点通灵,所以当牧师在他的隐居处时他们总会知道。「牧师在树林里,牧师又在树林里了。」他们会彼此低语。由于大院长正为修道院
会迫在眉睫的死亡烦恼,他决定去拜访一下这个隐居所,问牧师是否可以给他任何拯救修道院的忠告。

牧师在小屋里迎接了大院长。但当大院长说明了来意后,牧场除了表示同情之外也束手无策。

「我知道它的状况,」他表示,「人们已经完全失去了它的精神。在我的镇上也一样,没有人愿意再到犹太教会来。」于是老院长和老牧师一起哭了起来。然后他们读了旧约圣经的前五章并谈论一些深奥的东西。时间到了大院长该走的时候,他们户相拥抱。

「我们在这把年纪还能相遇真好。」大院长说。「可是我还是没有达到来这儿的目的。难道你真的没有话要说。没有忠告要给我,帮我拯救垂死的修道会吗?」

「我很抱歉,」牧师回答,「我没有什么忠告。我唯一能告诉你的是,你们之中有个人是弥赛亚(犹太人所期待的救世主)。」

当大院长回到修道院后其他僧侣们围住他,问:「牧师说了什么?」

「他帮不上忙,」大院长回答。「我们只是相拥而泣,一起念了旧约圣经的前五章。我走时他只跟我说了一句话-----这句话有点神秘-----弥赛亚是我们之中的一个。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在之后的明天、每周、每个月中,老僧侣们一直在想牧师的话语有什么意义。我们之中有一个是弥赛亚?他指的可能是我们修道院僧侣的一个吗?如果是的话,是哪一个?你认为他指的是大院长吗?是的,如果他指的是某个人的话,他或许是指大院长。他当我们的领导人已经不只三十年了!不然,他可能是在指汤玛斯弟兄。汤玛斯弟兄是个有见解的人。很确定的他不是指艾尔瑞弟兄!艾尔瑞有时反覆无常。但再仔细想想,艾尔瑞虽然和人合不来,但在道德上没有瑕疵。也许牧师指的就是艾尔瑞弟兄。但绝不是菲力浦弟兄。菲力浦非常被动,绝对不是个人物。但是,接近于神秘的,他有一种当你需要他时他就在的天赋。他会奇妙的出现在你身边。也许菲力浦就是弥赛亚。当然牧师不会指我。他不可能会指我。我只是个平常人。但假设他指都就是我----假设我就事弥赛亚呢?

哦,上帝,不是我,对你而言我没有那么重要,我有吗?当他们为此沉思时,老僧侣们开始对彼此非常虔敬,怕他们其中有一个就是弥赛亚。同样的,他们自己稿不好就是弥赛亚,所以他们也开始对自己非常虔敬。

由于修道院所在地的森林非常美丽,所以人们偶尔还是会来拜访这个修道院,在它的小草坪上野餐,在它的小路上流连,有时甚或会进入荒废的礼拜堂沉思。当他们这样做时,不知不觉的,他们感到五个僧侣被环境绕在非常虔敬的灵气也散发出来弥漫在这个地方的空气里。

有些很有奇妙吸力的东西,不由自主的吸引人。不知为什么,人们开始回到修道院,来野餐,来玩耍,来祈祷。他们开始带朋友来,让他们看看这个特别的地方。朋友又带朋友来。

然后有些来修道院的青年人开始和老僧侣们谈得很投机。不久有个人问,他是否能加入。不久,又有另外一个。几年内,这个修道院又变成一个显赫的修道会。这都要感谢牧师的礼物,它是光亮里最有活力的中心点,也是这个领域中的精神财产。



幸福是一种感觉。
没有道理,没有原因。
当我看见你,甜美的微笑自然涌上眉间,
那就是一种幸福。
来自于你给的,幸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26 14:3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2665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