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7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here2dl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頭銜:▃︴▃︴
總版主
級別: 總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81 鮮花 x226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轉貼] 我36歲才結婚
二十八、九歲那年,很想結婚,只是苦無合適的對象,你問我:什麼叫「合適」?

我想,或者說,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我認為,不太需要把擇偶條件1234......列張單子,貼在浴室的鏡子上,每天照本宣
科一番。                      
選擇對象的標準並非放諸四海皆準,而是因人而異的。



曾有人問我:假如有一天,真有一位這麼好的弟兄站在你面前,妳小姐可配得上他?

驚聞此語,嚇得我全身冒汗!是呀,上帝為什麼要派一個好弟兄來受我的折磨呢?

所以諸君,預備自己成為一個合適的人,這是很重要的,我們挑別人,別人同樣也挑
我們哪!                      


[成為合適的人]如何預備自己?

學習做一個快樂的單身族。曾有高人指點我:

你要能做一個快樂的小姐,將來才有可能成為快樂的妻子(小姐、妻子換成單身漢、
丈夫,同樣成立)。              


HOW? 我個人的淺見和做法是:

(1)在工作上,專心致力,享受其中的愉悅,但別養成加班的習慣。

(2)在生活上,獨立自主,可以把自己照顧好。

(3)在經濟上,有計劃地存錢,有計劃地用錢。

(4)在情感上,與家人保持良好的關係,若有高堂老父老母,更要學習好好與他相處。

  相信我,這對你日後的婚姻生活大有助益。

  家人之外,不要忘記朋友。要有能一起禱告的同伴,也要有可以一同吃喝玩樂的
朋友,若能二合一,當然最好啦!      
(5)每天打扮整齊,保持容光煥發。小姐們最好上點淡妝,不但使你快樂,也會增添你
的自信。                    
(6)培養可持續一生之久的興趣和嗜好。我個人喜歡逛街、看書、聽古典音樂、種花、
看電影、看話劇、旅行。            
(7)健身。別誤會,我不是要你練成一身蟠龍糾結的肌肉,然後擦滿油,亮光光油滋滋
地展示自己,而是請? A保持健康的身體。  
  其實這是我近日的心得,年紀大了,才發現健康真的很重要,沒有健康,一切免
談。                        


談到這裡,大概有人要說:既然單身可以如此快樂,那就不必結婚了,何苦多找麻煩
呢?                        
我結婚至今五年四個月零五天,個人的感受是:

單身有單身的好,結婚有結婚的妙,兩者是人生不同的階段,如果上帝都賞賜給你,
何不好享受呢!                  


但如果沒有婚姻,一生都做個快樂的單身貴族,也是美事!那麼,幾歲結婚最好呢?

我有個姐姐廿六歲結婚,咱家我結婚時已卅六歲,我們都嫁得很好,過得很快活。

所以我認為,幾歲結婚不太重要,重要的是嫁對人(或娶對人)。

寧可找對人,快快活活的過十年,也不要被愛情沖昏頭,或在各種強大的壓力下,隨
便抓一個就步上紅毯,卻悽悽慘慘的捱卅年。


晚結婚並不可恥,沒有結婚也不丟人,結錯婚才是萬劫不復。



  論壇守則 - 會員必讀 - 常見問題 - 搜文技巧 - 論壇功能
  管理團隊 - 榮譽會員 - 論壇活動 - 論壇形象 - 工商服務
---------------------------------------------------------
獻花 x3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CZ88.NET | Posted:2004-10-29 06:41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here2dl於2004-10-29 06:41發表的 [轉貼] 我36歲才結婚:
二十八、九歲那年,很想結婚,只是苦無合適的對象,你問我:什麼叫「合適」?

我想,或者說,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
有時候慢一點的結婚可以學到很多的事情
但是也有一點的成長啦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8-15 19:4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947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