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66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立哥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攻略] 【轉載攻略】沉默之丘4 Silent Hill 4: The Room
買了很久最近開始玩
感覺上風格跟玩法蠻不同的
會飛的那個頗討厭的...打又打不死

------------------------------------------------------------------------------------------------

開端

序篇
從臥室開始進行遊戲。
往客廳去,往客廳去,調查了桌子的繪本和牆壁的臉之後,打算返回臥室的話事件會發生。

自宅房間
在玄關,道具箱,窗戶3處調查後,會發出大的聲響的事件。
門口下取得最初的信、書本的撕頁。
從浴室的大洞得到鐵水管,進入洞口。


地下鐵的世界
B1
遇到辛西亞。
前進到廁所的話,事件發生辛西亞離開。
從女子廁所的洞口通向自己的房間。

自宅房間
調動客聽的家俱的話可以取得手槍。
從牆的小洞口觀看艾琳的房間。
看完結束之後臥室的電話響著,接聽後進入浴室的大洞口。

B1
從女子廁所的女模特兒得到林區大街線的硬幣,往檢票口使用硬幣,下樓梯。

B2
往下一層移動。

B3
辛西亞被困。進入電車最末端的乘務員室,按按鈕開門。
與辛西亞會合後,從火車內部通往對面的月台。
進入對面月台盡頭的門的話,辛西亞脫離。
從上面的梯子下降。

B4
月台走道有9號鐵桿。
到月台途中的話,辛西亞傳來廣播。
走上自動扶梯。

B2
往上面的上一層。

B1
從檢票室的門得到誘惑的銘板。
進入檢票室的話此章節結束。

森林的世界

自宅房間
玄關有紅色日記4月8日。
從冰箱拿到巧克力牛奶。
冰箱還有白葡萄酒瓶。
進入浴室的大洞口。

森林北東部
車的駕駛座位側有賈士伯的記事本。

森林中央的希望之家
從這裡通向東北,東南,北西,南西的四個方向。
首先往南西方方向吧(在地圖左下)。

森林南西部的墓地
如果在墓地遇到了孩子,返回到中央的希望之家。

森林中央的希望之家
拿巧克力牛奶給賈士伯的話得到刻了血字的小鏟子。
接著通往南東方向(在地圖右下)。

森林南東部
在第三個房間,有棵大樹有著「手」的形狀的樹根,調查後使用小鏟子。
於是得到生鏽的染血鑰匙。
由於取得鑰匙後不能反回中央,要先回到最裡頭的區域回到自己房間。
最裡頭的區域有6號鐵桿。

自宅房間
把剛才得到的鑰匙放入道具箱。
接著進入浴室的大洞口。

森林南東部
返往希望之家。

森林中央的希望之家
往洞口回到家裡,拿出鑰匙出來。
進入希望之家中,地板上面取得的教典的撕頁。
從煙出來的房間的門,得到起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03-12 14:45 |
柴香華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4 鮮花 x150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 立哥 於 2005-03-12 14:45 發表的 【轉載攻略】沉默之丘4 Silent Hill 4: The Room: 到引言文
買了很久最近開始玩
感覺上風格跟玩法蠻不同的
會飛的那個頗討厭的...打又打不死
------------------------------------------------------------------------------------------------
開端
.......
會飛的那些就是命喪於華特沙利文手上的幽靈 ,

而遊戲開頭動畫裡的那位就是其中最駭人的吉米史東 - 沙利文的老師 ,

雖然打不死 ,

但可以把他們釘住 ,

部分幽靈只要一被釘住 ,

在之後就不會出現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6-15 05: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140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