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94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devil72521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狗狗][问题] 家中有狗狗得过狗瘟的吗
家中有狗狗得过狗瘟ㄉㄇ?我家ㄉ小狗买回来不到2个月就得狗瘟过世ㄌ.........................


[ 此文章被makotocat在2005-03-16 23:55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03-16 23:08 |
makotocat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路人甲
级别: 帐号封锁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知道楼主你想知道的讯息是哪方面呢?
是如何预防狗瘟?还是如何治疗?
其实无论狗狗是从宠物店买或者认养 都有可能发生
所以在此呼吁一开始要饲养宠物时,请先至兽医做一次全身健康检查
不过据我所只狗瘟有所谓的潜伏期,初期有些兽医也有可能误诊
至于痊愈后也会有部分后遗症
例如:
1.已康复的犬只常有神经系统的后遗症例如歪头, 不自主抖动,行动失调。
2.嗅觉,听觉及视觉等神经系统的永久损坏。
3.部份及全身麻痹亦是常见的。
4.已康复的幼犬由于珐琅质未能适当发展而引致牙齿变黄, 甚至有斑点出现。
5.鼻子及肉趾亦可能因此而变厚,故亦被称为 Hardpad Disease 。

我先将网路上的粗略介绍狗瘟资料转贴过来提供你参考看看
资料来源:http://www.asiavet.../p6.htm

‧什么是犬瘟热?
→俗称狗瘟,又称犬麻疹,是一种台湾地区常见的犬只病毒性传染病,
 发病死亡率高达80%~90%,尤其是幼犬死亡率更高。

‧感染年龄
→任何年龄均有可能,尤其未完成完整预防措施之犬只及有呼吸道问题之幼犬,更容易受到感染。

‧临床症状有哪些?
→依病毒侵袭何种组织而定,初期有持续性高烧39.5℃~41℃,没精神、
 食欲不振或无。
1》消化器官→呕吐、黄色黏液下痢或软便。
2》呼吸器官→流鼻涕或鼻脓、打喷嚏、咳嗽,甚至肺炎而死。
3》上皮组织→ a〉皮肤:皮肤炎、硬趾症﹝鼻头及脚掌﹞。
        b〉眼睛:结膜及角膜充血发炎、流眼泪或眼屎。
4》神经系统→步态不稳、哀嚎、抽筋等神经症状。

‧如何治疗?
→一旦发现上述症状,请即刻将爱犬送医。
1》血清治疗:越早注射,效果越佳,是目前最有效之治疗方式。
2》对症治疗:减轻各种症状对病畜造成的痛苦。
3》抗生素治疗:一般病程约7~30天,如果耐过没有死亡,有些可能
  有神经症状之后遗症,如歪头、不自主抖动、行动失调等。
4》加强身体免疫力:给予适当的营养,加强病畜的免疫力,以对抗疾
  病而耐过。如适时给予营养剂或处方食品。


‧如何预防?
→本病毒经由空气传播,防不胜防。唯一方法只有按时完成犬只预防接种计划,即使老犬也不例外。

另外如果楼主打算再饲养小狗的话,请注意下面的事情,
犬瘟热是属于病毒性传染病,传染性极强且患畜居住的环境并不容易完全消毒干净。
建议将之前小狗使用过的器具及环境以清洁剂及漂白水清洁消毒后,过半年后再饲养,
或直接饲养已完成预防注射约四月龄的小狗。
千万不要急着想养小狗,反而害了它,而且更耗费了更多的时间与金钱。


小狗一般最简单的预防注射计划如下:(其他还有莱姆病,心丝虫等等...)
1.幼犬专用疫苗:约45日龄注射
2.八合一或七合一:于注射第一剂预防针一个月后.
3.八合一或七合一:于注射第二剂预防针一个月后.
另预防注射前应先驱除体内寄生虫.

 


 


[ 此文章被makotocat在2005-03-17 10:07重新编辑 ]


已离开....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TANET | Posted:2005-03-17 09:5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89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