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21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til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7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離職如何漂亮?轉職如何成功?
又到了年度轉職熱潮,雖然今年由於失業率攀高,使得許多人都緊抱工作,不敢亂跳槽,但該走的還是會走,該換的還是要換,關鍵是:如何走得漂亮、走得令人懷念?就任新職,如何不損權益?在你忙著「迎新棄舊」之際,可得小心處理!

  刺骨的寒風,抵擋不了職場中躁動的心,每到年底,總有一批批對現職不滿而離職、轉職的員工,面對這一年一度的職場大換血,轉換跑道的員工除了尋求更高的薪水、職位、成長、企圖心……之外,在驛動、離去之前,想要瀟灑地揮揮衣袖,有些勞資權益事項還是要小心才是。

  換工作是一件大事,當您決定掛冠求去時,好聚好散是必要的,如何謀求勞資雙方的圓滿結局是離職的重點;面對新東家,原先談好的條件是否承兌、如何履行,更是關係自身權益的重要關鍵。離職如何漂亮?轉職如何成功?在這裡,提醒您幾個必要踐履的步驟:

STEP 1:依規定期限提出辭呈

  在決定接受新工作後,告知離職訊息是絕對必要的,同時應該提出一封正式的、書面的辭呈,以示慎重。書面辭呈除了表示對舊公司的尊重、讓人留下好印象外,也可以當作證據,防止舊公司不認帳、不放人。

  大部分的公司都會規定員工必須在多久前提出辭呈,若是公司沒有這類規範的話,員工應該遵照勞基法的期限提出離職預告,才符合法規;亦即「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依照勞委會解釋,勞工如果沒有依規定期限預告雇主終止契約的話,是屬於「違約行為」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4-11-15 18: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622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