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65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ao45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35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疾病] 新营爆本土霍乱 5年来首例
http://tw.news.yahoo.com/...1zh4p.html

卫生署疾病管制局昨天发布霍乱疫情,台南县新营市一位七十二岁老妇人疑因吃进遭污染的三色蛋,感染霍乱弧菌。这是民国八十九年迄今,国内首见的本土霍乱病例。

疾管局指出,老妇人居住的地区及购买食物的市场都没淹水,应与上周南部的水灾无关。台大医院感染科主任张上淳提醒,偶发事件是个警讯,最重要的是彻底调查污染范围及有没有其他人受染等。中研院生医所副研究员何美乡则表示,污染来源一定要查明并公告,并作适当处理。

疾管局副局长周志浩指出,这一个案廿日由台南奇美医院通报,老妇人仍在隔离治疗,但病情已稳定,粪便检体里分离出产毒性霍乱弧菌,今天整个确认程序完成后将通报世界卫生组织(WHO),WHO将在网站公告台湾发生霍乱单一个案,但不会宣布台湾为疫区。

疾管局防疫组组长吴炳辉指出,调查老妇人吃过的食物,发现她六月十二日之后的食物几乎都是咸鱼、稀饭、豆浆、米浆,只有十四日到市场买了三色蛋,隔天就出现胃闷、上厕所解不出大便等不适症状。

吴炳辉说,卖三色蛋摊位旁边有海产摊,推测很可能是因此遭污染,或者老太太自己在市场到处乱摸手不干净污染所致,但确实原因尚待追查。

周志浩说,由于老太太的食物没有留存,卫生单位已到市场买老太太平日吃的咸鱼、三色蛋及豆浆米浆等食物检体,并采集环境检体化验,约要四、五天才有结果。另外,老妇人在十五日开始不舒服,曾到诊所就医,十六日再赴奇美医院,卫生单位也将这段过程列为追查重点。

霍乱属第一类法定传染病,依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院需在发现后廿四小时内通报,患者必须隔离治疗,待停药后两次检体检验都呈阴性,才能解除隔离。

疾管局说,由于老妇人平常只与先生同住,但因先生卧病在床,并未一同进食,且七名子女中仅小儿子最近搬回同住,也无异状,初步看来应为单一个案,家人与邻居不需隔离,但卫生单位会密切监测。

近来南部淹水,外界怀疑会不会是水患引发霍乱?周志浩解释,不管是老妇人居住地区或是买食物的市场都没淹水,染病应与南部水患无关。

吴炳辉指出,国内过去曾发生牛蛙与甲鱼卵遭霍乱弧菌污染事件,但民国八十九年后,除零星出现的境外移入病例外,已有五年未见本土病例。

【联合新闻网】

霍乱真的是可怕的传染病,它的危险在于会让人非常严重的腹泻,曾听老师说过,从前霍乱流行的时候,病床都得开一个洞,因为病人根本就是不停的拉水,拉到他根本没有力气去厕所,而且可能一蹲就不用站起来了,因为根本拉不完,到后来会严重脱水而且电解质不平衡,所以得不断补充大量水分和电解质,否则可能就会完蛋了。希望这只是个案,大家都要小心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5-06-23 09:46 |
Foz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8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有霍乱的出现是不是代表一个字 脏?

好奇的问!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美国中部/南部(IANA) | Posted:2005-06-24 23:22 |
bao45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35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不一定
因为水中生物可能就带有霍乱弧菌
乱摸被霍乱弧菌污染的食物
且吃东西前没洗手
或是生食被霍乱弧菌污染的食物
就有可能把霍乱弧菌就有可能把吃下肚
跟脏的关系不大
不过个人卫生习惯要注意
而且台湾很少出现被霍乱弧菌污染的食物
所以卫生单位才会很小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台湾索尼 | Posted:2005-06-26 21:0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76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