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10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天狼星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30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籃球] 後場發動機 火箭裝上了
轉貼自 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D=545&f_ART_ID=20221

兵貴神速!休士頓火箭隊訓練營剛開張,就用替補詹姆斯從暴龍隊換來控球後衛歐斯頓(Rafer Alston),從而為今年夏季苦心經營的火箭新賽季陣容,安上了推力強勁的後場發動機,令一直在苦苦尋找傳球者的范甘迪教練終於如願以償。


如果單從組織進攻的數據來看,歐斯頓上賽季的表現甚至超過了火箭隊前任控球後衛法蘭西斯。歐斯頓上個賽季將29%的控球機會,轉化為給隊友的助攻。在NBA的控球後衛中,該項數據的平均值為25.5%,被換走的詹姆斯控球轉助攻率為22.2%,法老大的該項數據僅為22%。


主持這場走馬換將的火箭隊總經理道森認為,歐斯頓非常適合目前這支火箭隊,他說:「歐斯頓是一名傳統的控球後衛,他總是首先考慮如何傳球,而不是得分。」歐斯頓上賽季平均每場比賽還貢獻14.2分和6.4次助攻。


當然,暴龍隊上賽季戰績不佳,令歐斯頓所取得個人數據也為之減色。好在他曾經效力范甘迪老兄執教的邁阿密熱火隊,一向喜歡親身求證的范甘迪表示﹕「你永遠不能輕信在一支積弱球隊所取得的數字。我並不真正關心統計數據,我在意的是親眼所見的比賽錄像和從我哥那裡聽到的關於他的表現。他熱愛籃球,喜歡傳球,還能夠與隊友同心協力、和睦相處。」


前任教頭的積極評語也消除了歐斯頓在暴龍隊與教練隊友多次發生爭執和違規行為的負面影響。


在加盟NBA之前,歐斯頓還曾經是紐約街頭籃球的傳奇人物。對此范甘迪認為﹕「他在NBA的表現與打街頭籃球時判若兩人,也許他的身上還有一些街頭籃球的烙印,但他現在的球風穩定得多。」


對於歐斯頓的控球風格,火箭得分王麥葛雷迪讚賞有加。麥葛雷迪說﹕「他是一個真正熱愛籃球的人。歐斯頓已經證明了自己的投籃技術,但他在投籃之前,會優先考慮傳球。他過去一年的表現非常出色。我相信他是我們一個完美的選擇。」


今年夏天先簽下大前鋒斯威夫特(Stromile Swift)、得分後衛安德森(Derek Anderson),再用天價合約留住姚明之後,火箭隊急需補強的就是控球後衛。歐斯頓的加盟大大加強了火箭在控球位置上的深度。他樂於傳球的風格也頗對范甘迪胃口。


范甘迪在訓練營開始之初就曾經表示﹕「我們今年尋找的兩樣東西就是球場上肯做苦工的人和傳球者。」這也是他選擇得分後衛安德森的重要因素,范甘迪認為﹕「安德森有不少強項,但他是個傳球者,對於我來說,這才是他身上的第一優點。」


即使是在募得稱心的控球後衛,新賽季陣容齊備之時,范甘迪還是不忘給躍躍欲試的球員們嘴上掛一把鎖。在訓練營伊始,范甘迪就下令嚴禁火箭球員向媒體唱高調,他甚至威脅將處罰那些吹噓「奪冠」的人。


可是第一個「犯忌」的就是火箭隊老板亞歷山大。對於這支個圍繞姚明和麥葛雷迪重新組建的新班子,他在訓練營首次新聞發布會上又積習難改,大放「兩奪總冠軍」之類的豪言壯語。他說﹕「我認為我們已經有了基礎,我們擁有鋒頭正健的年輕球員。有時候我會想,我們是今年還是明年奪得總冠軍?我更願意兩年都能拿下。」


面對壯志凌雲卻口無遮攔的東家,范甘迪無可奈何。他表示曾經向老板通報過會對大膽做出預測的人處以罰款。但老板卻認為把新賽季目標公諸於眾也自有好處。范甘迪說﹕「他有這個權力,因為他是球隊的老板。他當然可以說任何他想說的話。」


【心得感想】

看來今年火箭不能小看
雖然上一季第一輪被小牛清掉
今年陣容又補強囉
看來想突破第一輪的決心已經出現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07 15:10 |
mj651215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看似沒啥用;除了姚明和t-mac其他人好像都不會打球似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教育網 | Posted:2005-10-07 18:4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38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