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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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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叫條子來可是大車撞小車~大車要賠~最起碼有個備案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29 11:56 |
sky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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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該有大車賠小車的觀念
要看當時的狀況 已車輛行駛路權為主
若以你說的狀況 應維持肇事車輛現場(不可移動)
請警察處理(既定流程:丈量、照相、製作筆錄)後 才可移動車子
所有的一切 才有依據




- 優質論壇 - 蠟燭因有心用心,而發光 -
請點一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台灣台灣索尼 | Posted:2005-11-29 18:21 |
angeltoto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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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林郁於2005-11-12 01:48發表的 :
台灣的不成文規定....後車撞前車..後車要賠
                  大車撞小車..大車要賠

都不看新聞嗎....
絕對路權早就通過了

跟本不用賠,就算事主把那個人碾斃也可以向對方家屬求償
請勿再說: 後車撞前車,後車要賠


對於事情只能相信一半千萬不要斷然相信他人的言語,應具備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心態自己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29 18:28 |
Foolishc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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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應該要叫警察來才對,一般道路機車都是禁行內側車道的,搞不好你說要叫警察來,他反而怕的要死,應該是那個機車駕駛人犯錯才是,像我自己開車也是,常常就有人騎機車在那鑽來鑽去,看了為他擔心外,也怕他碰到我的愛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11-30 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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