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87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hyua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5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前世仇家
有朱澤者,年紀三十六,未婚。這個人很聰明,讀書名列前茅,在美國留學,拿到博士學位,回國後,服務於半國營企業,是電機工程師,很好的職位。

    朱澤相貌,五官端正,身心健全,身高一七○,也不瘦,也不胖,無不良嗜好,身家清白。

    奇怪的是,他的婚姻始終查如黃鶴,一直沒有出現,有很多人幫他介紹,交往一陣子,便告吹了。他自己也曾經認識一些女朋友,然而一樣的,始終只開花,未見結果。

  朱澤去相命。

  相命師拿一條紅線給朱澤佩帶,講說是婚姻線,佩身上,半年必成。

  相命師拿走一千元。

  半年後,一樣不成。

  朱澤再找相命師,相命師說,上回一條是錯了,是單。要二條才對,是雙。

  朱澤給一千元。

  相命師說,不對,一千元也是單,朱澤給二千元,相命師說,也不對,如果要夠力,要六千元。因為「六」就是「得」的意思,這樣才夠力。

  朱澤勉強給了,心很疼。

  又半年過去了。朱澤去找相命師,想不到相命館搬了,當然一切杳然。

  朱澤在書局看到我的書,是「靈機神算漫談」,他便來找我。這時他已不再相信相命師了,但,他仍然為「靈機神算漫談」的內容深深的吸引。

  朱澤到寒舍的前一夜,我自己的壇城前小坐,我看見一位留著馬尾巴的少女出現在我眼前,年紀約二十四、五之間,我注意看,相貌光艷無比,我非常詫異,何以有如此景象相?

  忽聽耳報童子說:

  一對龍鳳侶,

  今年諧花燭;

  明日朱姓問,

  是喜但非福。

  耳報童子告訴我:

  「速將女子畫下,以為印證。」

  我取紙筆,迅速畫下。

  除了馬尾巴的髮型是標誌之外,其臉上的特徵是兩個眼睛特別大,凹凸分明。

  第二天,朱澤至。

  他還未開口。

  我已將女子的圖畫奉上,我說:

  「這位是你的妻子。」

  朱澤驚訝得不得了。

  「有這等事?」

  「是有。」

  「你不是騙我的?」

  「繪圖騙你豈不是無聊的緊。」

  我告訴朱澤,未來的妻子就是圖上的這一位,而且鐵定今年一定能成夫妻。唯一的,我保留了最後一句話,是喜但非福,這句話萬萬不能說,因為我想婚姻的事情,只問婚姻即可,何時可成。我們無法保證將來會不會生孩子,也無法保證夫妻不會失和,夫妻會不會有外遇,夫妻會不會離婚,婚姻問題多多。

  朱澤只來問婚姻何時?

  當然只告訴他這些。

  他高高興興的走了。


  朱澤在離開寒舍,回程的大巴士上,車停載客,他聽到車門開處,有笑語漸近,有三位女子上車,一位約五十許人,一位約四十許人,另有一位二十許人。

  這二十許的這位女子竟然留著馬尾巴頭髮,朱澤注意的看她,其大眼睛凹凸分明,細挑的身子,眉眼很媚,檀口含丹,她對朱澤笑了一下,竟然坐在朱澤隔壁的空位,真的巧得不再巧了,朱澤差一點暈了。

  朱澤掏出我畫的女子紙張,多瞄幾眼。

  隔座的女子也看到了。她說:

  「畫得很好,是誰?」

  朱澤說:

  「是妳!」

  「胡說,我看看!」女子一把搶了紙張,諦視。

  女子滿臉疑惑:

  「怎麼這樣像!快告訴我,這是怎麼一回事,誰畫的,好奇怪喲!好奇怪。」

  朱澤於是從頭至尾,毫不保留的,一五一十的全盤告訴了她。這位女子固然並不十分相信,但,這畫紙明明就是證據,不可能,剛一上車,對方就畫好,同時也不是三筆二筆就繪成。又不會專等她坐這部巴士,也不可能這麼巧就坐旁邊,這一切完全無法解釋。

  四目相對,二人相視而笑。

  女子很大方。

  朱澤與她談得很開心,竟然如同相識很久的老朋友一般,二人互相留了姓名住址電話,這女子姓劉名菲,服務於航空公司,是地勤人員。

  在這段日子,朱澤的生活,如詩如畫。

  「她的目光是一雙手

  來回撫摸

  撫摸那溫暖的我

  日子永遠沒有那麼深刻

  他已經無法自主

  只因為心已被她擊破

  往後

  記憶的一切全部倒塌

  未來的路

  期盼一齊走」

  奇怪的是,大眼睛的劉菲,她最喜歡的髮型就是「馬尾巴」,可以甩過來,甩過去。

  朱澤刻意來告訴我這一段姻緣,因為他覺得太不可思議了,簡直玄之又玄,同時他們決定年底就要結婚了,要我祝福他們的婚姻。

  我聽了,固然高興,然而我想起「是喜但非福」,心中也黯然,我靜靜的聽,聽完無太大的表情。我確實知道,意識下的看見,是真實的,那劉菲女子確實在光波中出現,而且不停的甩著馬尾巴的頭髮,那兩個大眼睛令我印象深刻,我的知覺在小坐的時候,?常地朝四面八方伸展,所以我聽見那首偈,尤其最後那
一句,我很難形容應該替朱澤高興,還是替朱澤悲哀,因為我知道,那一定會實現的。

  朱澤與劉菲結婚了。

  我很想用我自己的法力,去祝福他們的婚姻美滿。我在自家壇城,酌水獻花,廣設供養,用了八珍百味,採取了禳度之法。我在農曆的十月十五日,乃是水官解厄之日也,我嚴持心香燈火,精勤奉法,唸「玉音經」。

  這經咒能使陰陽相配,其上下血脈相通,終而復始,往來無滯與天地之正忝相交。

  而一切邪穢自去,陰陽調和,災病不能得生,內外虛白,鬼魅悉以消除。

  這是救度他兩人的大法。

  我為何用水官十月十五,而不用天官正月十五或地官七月十五,這是因為天官及地官均已過矣!

  唸「玉音經」到第六遍時,第七遍是圓滿。

  燈火熄了。

  我欲再點──

  忽然看見一個孤魂,滯泄水府,苦趣難言,是慘慘悽悽,啾啾唧唧,千百劫浮沉苦海,二六時中依傍寒冰,任其飄接不定,無由解脫,她向我喊冤。

  這位孤魂,正是劉菲。

  而害她的人,竟然是朱澤。

  我大驚駭。

  也就是說,在前世,朱澤害死了劉菲。這就是我唸「玉音經」第六遍時,剎那剎那的景象。

  我無法再唸「第六遍」。

  因為我知道「惡孽難消」了。

  前世的景況大致如下:朱澤與劉菲原是夫妻,後來朱澤發達了,也認識了其他女子,欲與她人成為夫妻。

  朱澤與劉菲在過江時,朱澤起了歹念,將劉菲推入水中,然後偽稱失足落水。……


  約婚後三個月,劉菲精神有異,時而大笑,時而大哭,時而枯坐,自言想自殺。

  劉菲說,同事要害他,因而辭掉工作。又說鄰居有人要害他,於是搬了家。

  劉菲說,朋友要害他,和朋友也斷絕往來。但情況並沒有好轉,反而愈來愈嚴重。

  她無法睡眠,也不吃東西。

  好好的煮一鍋飯,卻拿到馬路的中央倒掉。

  把結婚的鑽石、首飾、珍珠、金銀,全當垃圾給垃圾車全載走了。

  衣服、傢俱,只要看不順眼,全扔了。

  朱澤為此,找醫師診治,醫師斷定是精神分裂,但,治來治去,花費相當多的醫藥費,劉菲並無起色。

  朱澤去問神,乩童說沖犯,祭也祭了,拜也拜了,法也作了,仍然是老樣子。

  朱澤帶她去找中醫,中醫診斷是神經衰弱,說她精神過勞,睡眠不安,消化不良,心志薄弱,岌岌不可終日,有厭世思想。中醫師開的藥方是紫河車、龍骨、牡蠣、石決明珠母、鹿角粉。是鎮定神經的。

  中醫、西醫、神,全找了。

  完全沒有效應。

  劉菲反而變本加厲,床下藏刀。

  突然持刀砍朱澤。幸而朱澤眼明手快,把刀奪下。

  「為何砍我?」

  「是你害死我。」

  「你瘋了。」

  「我本來就瘋了,哈哈哈!」劉菲大笑。

  劉菲又有一日,持剪刀,把朱澤的衣褲,全部剪個稀爛,又把自己的衣褲,一樣剪個稀爛。

  劉菲又脫光衣服,大街小巷裸奔。

  也放火燒屋。

  …………………………。

  
  朱澤來找我。

  我說:「我無法。」

  「先生是大法力者,何以無法?」

  「確實無法。」我有口難言。

  「聽聞先生有尚字符,專治精神失常者,已治癒的病患上百上千,這都是有確實證驗的,為何獨獨對劉菲,失生無法可治?」

  「這。……」

  「同時,我與劉菲的婚姻,先生算來也是大媒人之一,你算的婚姻有準有驗,又為何不能援手救我們一救?我為劉菲,家財已耗盡,個人精疲力盡矣!再下去,我自己也要瘋了,老天何以如此的待我,我向你下跪!」

  朱澤向我真的跪下叩頭。

  我仰天長嘆:「前世仇家,為之奈何!」

  我將一切事情始末告訴朱澤。

  朱澤聽完,脛肢皆軟,搖搖若喪魂魄,竟不覺身為己有,黯然離去。

  後來,我聽說,朱澤一切財物全耗盡,自己被懲罰得身心皆疲,最後得肝癌死了。

  劉菲永住「玉里療養院」。

文章轉貼自:真佛資訊網路中文網

【心得感想】

實有因果,前世造的因,今世來受果報,這是佛家說常勸世人的話,希望大家都能心生善念多重善因,千萬不要造惡業,因果循環,報應不爽....

【心得感想】

實有因果,前世造的因,今世來受果報,這是佛家說常勸世人的話,希望大家都能心生善念多重善因,千萬不要造惡業,因果循環,報應不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05-11-06 00:0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50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