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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吃藥算對時間才有效
【來源出處】 蘋果日報 2005年11月07日
吃藥有一定的時間,最常看到的是飯前、飯後、睡前, 可是你知道正確吃藥的時間點嗎? 忘記吃藥時,該不該補吃? 如果不知道吃藥的時間點,很容易就會失去服藥的效用。
飯前吃要空腹 飯前吃藥的意思,是表示每餐飯後2小時或準備吃飯至少30分鐘前, 當胃中沒有食物時吃的藥。 這些藥較常見的種類包括:降血糖藥物、抗生素等。
睡前吃較安全 須睡前吃的藥包括降血脂類藥物等, 部份可能會讓人昏昏欲睡,如果忘記吃,不要在早上補吃。 睡前吃的意思不是一吃藥後馬上可躺到床上, 最好在就寢前30分到1小時吃, 否則容易卡在食道、未進入胃部。
飯後吃可保胃 飯後再服用的藥物,意思是胃中尚有食物, 可藉食物的消化作用,協助藥物吸收, 並降低藥物對胃的刺激,所以最好是飯後1小時內或隨飯一起吃。 這類藥較常見的種類包括:止痛藥、鐵劑等。
提醒你 忘記吃看時間 忘記吃藥時有一個簡單的判斷方法就是, 如果已超過服藥間隔時間的1/2,那麼建議不要吃了, 等到下一次服藥時間再吃。 以每天都必須服用的避孕藥舉例, 若固定在晚間10點吃藥,但今天忘了吃, 等到隔天下午2點才想起,那麼在本來應間隔24小時的情況下, 已過了16小時,超過24小時的一半, 12小時,就不應該在下午2點時補吃, 可等到晚上10點再吃。 若忘記的時間沒有超過12小時,可即時再吃, 晚上10點時再吃一次。 以下藥物建議盡量不要忘記吃:抗生素、治療肺結核、生殖泌尿道感染等藥物。
【心得感想】
說的也是 不然就很浪費藥了 也沒有什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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