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12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nickcheng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衛署草案 配鏡驗光師須考執照
【來源出處】 http://tw.news.yahoo.com/...2jfga.html

國人近視問題愈來愈嚴重,但驗光、配鏡的規範卻付之闕如,
衛生署草擬的驗光師法草案,未來業者須通過考試取得執照後,
才能執行相關業務,而且三歲以下幼童,必須由眼科醫師驗光、配鏡。
衛生署醫事處昨天舉行驗光師法草案會議,包括眼科醫學會、
鐘表眼鏡商業同業公會等團體與會。醫事處表示,
三歲以下幼童因有表達和眼睛發育等問題,才規定限由眼科醫師執行驗光、
配鏡業務;三到六歲孩童,須在醫師指導下,驗光師、生才能幫忙驗光、配鏡。



【心得感想】

驗光配鏡真的需要專業醫師來協助你,
以前常常在自家巷口配鏡,結果一年生200度
結果造就了我的大近視500度,現在配鏡都先找眼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1-17 09:2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444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