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29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roland-999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2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小说][爱情] 江映瑶/不能嫁的男人
他是怎么当上国际知名新锐导演的?

恐怕只有他那记者女友最清楚。

当然他的才华不可抹杀,但是她运用影剧版职务之便,不断地发布并大做他的消息,使得他在同辈导演之间,俨然是最受瞩目的一位。

她又为他打听了各大小国际影展,将他的作品拷贝寄去参赛,结果得到了日本某一影展的青睐,因此助片商卖掉了影片的日本播映权。

在那段期间,他是片商捧着钱等他点头的少数本土导演,他终于有机会将场景拉到了他梦想的大中国,在四川省出了几个月的外景,也改变了他的命运。

在那出电影里,他启用了几位新人,年轻女孩们相处在一起,难免互相争宠起了竞争心;其中一位台湾女孩,虽然明知导演有位相知相惜多年的记者女友,但却乘便百般展现她的小女孩魅力,终于在一个导演酒酣而心扉大开的夜晚,和导演发展了亲密关系。

此后这女孩的戏份渐渐加重,而两人躲在房里的时间也愈来愈多,当剧组人员向记者女友通风报信而赶到四川时,一切为时已晚,因为导演无法抛开热恋中的新女友。

导演原先已和记者女友订了婚,这时只好解除婚约,记者女友伤心欲绝地回到台湾,悔教夫婿觅封侯。

在往后的二、三年里,导演和那位新人女孩同居,为她量身订做了几部戏,转眼间也将她捧成了颇具知名度的新秀,并为她寻找经纪公司,为她争取权益,而得到了到香港演出的机会。

此时导演已少有创作心力,也无甚执导机会,台湾国片景气下滑,导演怀念起凡事有记者女友打点的日子,开始为自己的创作瓶颈找藉口,便时常和朋友出去喝酒玩乐,在女孩们的奉承声中重振雄风。

明星女友拍完片回来后,发现男友已不再是那个令她崇拜的风光导演,在事业上,她根本不再需要依赖男友,反而男友是因她才上得了报纸版面。

当她逮到男友花心的证据之后,她也坦承杂志报导是真,她确实已和知名男港星关系斐浅。

导演前后查证,才知有几次女友都是瞒着他,从别的男人床上爬起来后,才又回到他的怀抱中;导演愤然和她分手,继而又在报纸上得知那位记者女友即将步入礼堂,心情大乱而懊悔不已,甚至企图要记者女友回头,但记者女友对他已毫无信心,宁愿要一份平凡的幸福,也不愿再跟着他过担心受怕的日子。

导演在筹不到资金的状况下,许久都没有机会再开拍新戏,意气风发时期快速扩展的制作公司,在会计师的建议下也结束营运,因为他的积蓄早已耗尽,而他的母亲更因染上赌博恶习,私自向他的朋友借了许多钱偿还赌债。

身边的一切资产都已卖光的他,过了一段夜夜昏醉的日子,朋友们鼓励着他、开导着他,甚至经常一大群人到他住处煮火锅陪着他,只因担心他放纵自己而吸毒过量。

朋友之中有位女孩对他特别关怀,而他却是醉时嚷着找她,醒时形同陌路;女孩明白他只是在利用她,却仍尽心地为他介绍金主,无奈他的萎靡表现,让金主不放心为他投资。

有一次导演为了许久不被媒体注意而心烦,竟然打电话询问女孩愿否和他结婚?

但当她听他说︰「我想我干脆和你结婚算了」时,她才明白这男人是如何自私而幼稚!


【心得感想】

女人要张大眼睛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05 21:51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roland-999于2005-12-5 21:51发表的 江映瑶/不能嫁的男人:
他是怎么当上国际知名新锐导演的?

恐怕只有他那记者女友最清楚。

当然他的才华不可抹杀,但是她运用影剧版职务之便,不断地发布并大做他的消息,使得他在同辈导演之间,俨然是最受瞩目的一位。
.......
我觉得很多东西都是当事人比较了解
对自己也会比较好啦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0-10 14:5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407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