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033 个阅读者
观星资讯》 观星气象 | 全天星图及月相 | 即时影像 | 每月星象 | 台北星空 | 晴天钟 | 亲子观星会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eh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1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新医学 人脑鼠干细胞 疗法大突破
编译朱邦贤/美联社旧金山十三日电


美国科学家十二日宣布,研究人员将少量的人类干细胞注入老鼠胚胎的大脑,生出带有人类脑细胞的老鼠,创造接近人类大脑模型,用以研究巴金森氏症等神经失调症,为干细胞疗法带来重大突破。

这项研究工作由圣地牙哥沙克研究所的盖吉领军。研究人员在十四天大的老鼠胚胎大脑注入人类大脑细胞,每只大约注射十万个细胞。

老鼠出生后,每只头部只有百分之○点一的人类细胞,距离将老鼠「人类化」十分遥远。盖吉说:「这说明,将人类干细胞注入老鼠大脑,并不会重建老鼠的大脑。」

话虽如此,这项研究工作将人类和动物的细胞混为一体,仍使人对干细胞和复制研究的伦理问题忧心忡忡。老鼠的基因和人类有百分之九十七点五相似。

史丹福大学生物医学伦理中心主任马格纳斯说:「各界疑虑,如果让动物太人类化,就很可能逾越界限。我倒不认为上述研究有接近逾越之处。」

但已有三位复制研究人员申请专利,希望将一套完整的人类去氧核醣核酸(DNA)注入动物卵子内,以制造人类胚胎干细胞。

专利申请人之一的希贝里最早在一九九八年进行这种实验,当时他将自己脸颊的细胞注入母牛卵子中。

希贝里说:「我的想法是劫持卵子的构造。」他目前在密西根州立大学进行研究。

研究人员宣称,将人类和动物组织混在一起十分重要,可以确保实验药物和新组织替代疗法用在人体上安全无虑。

医师将猪瓣膜移植到人类心脏已有多年,科学家将人类细胞注入实验室动物体内的历史更悠久,但将人类大脑细胞注入动物体内,总是让人多了一层疑虑,对广大民众而言,「兽面人心」终究无法接受。

【2005/12/14 联合报】 @ http://ud...om

http://www.udn.com/2005/12/14/NE...3061171.shtml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2-15 22:28 |
Yeh23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1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老鼠胚胎注射人类干细胞 鼠仍是鼠
【编译钱基莲/综合外电报导】

圣地牙哥沙克研究所13日宣布,他们为老鼠胚胎注射人类胚胎干细胞后,制造出含有少量人类脑细胞的老鼠,而且这些人类细胞在新环境里依然能发挥功能,鼓舞了希望研发干细胞疗法治疗巴金森氏症等神经退化病的科学家。

这项研究首开先例证明:人类胚胎干细胞会在动物体内长成机能性人类脑细胞,并和四周的脑细胞良好接合。以往虽曾把堕胎胎儿的脑细胞注射到老鼠脑部,并证明人类细胞能存活并转移到脑部其他部位,但因为这些人类脑细胞相对来说已成熟,因此比老鼠细胞大,所以到底有没有发挥功能并不清楚。

研究员为每个只有14天大的老鼠胚胎注射约10万个人类胚胎干细胞,结果每只出生的小老鼠脑部含有约0.1%人类细胞,数量微小,不足以发生老鼠变人的情形,对老鼠的行为也没有明显影响。主持研究的盖吉说:「这证明注射人类脑细胞到老鼠脑部,不会改变脑部的结构。」研究报告刊于「美国科学会公报」。

盖吉说,这项研究为克服干细胞研究最大技术障碍──何时为患者注射干细胞,迈出另一步。这项结果显示,人类胚胎干细胞一旦注射到人体,就会长成注射部位四周的细胞。到目前为止并无人注射人类胚胎干细胞,因为科学家并不知道这些细胞注射到人体后会长成哪种细胞。

干细胞和复制研究混合人类和其他动物细胞的做法,一向会引起动物变人的道德伦理疑虑,盖吉的研究也不例外,毕竟老鼠97.5%的基因和人类相同。史丹福大学生物医学伦理中心的梅格纳斯说:「令人担心的是为动物注射太多人类干细胞,会越过某种界线,但我觉得这项研究根本谈不到此。」

【2005/12/14 民生报】 @ http://ud...om

http://www.udn.com/2005/12/14/N...3060876.shtml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2-15 22:2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20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