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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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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敏原 食品強制標示
日本、美國均已立法強制食品標示過敏物質,避免容易食物過敏的人不慎踩到「地雷」。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昨天呼籲國內衛生單位見賢思齊,儘速推動食品過敏物質的標示制度,節省健保支出。
台大醫院小兒科兼任主治醫師施宗義指出,較常見的過敏物質包括:豆類、花生、奶、蛋及帶殼海鮮類,有過敏體質的人要是不慎食入,輕則全身發癢、嘔吐、流鼻水,嚴重時甚至會導致休克。
日本厚生省在2001年4月修正「食品衛生法」,規定以「蛋、牛乳、小麥、蕎麥及花生」等5種食物為原料的加工食品與添加物,業者均須在容器與包裝上清楚標示。
日前日本政府再擴大保護範圍,鼓勵業者標示鮑魚、墨魚、鹹魚子、蝦、橘子、蟹、奇異果、牛肉、核桃、鮭魚、青花魚、大豆、豬肉、松蕈、桃、山芋、蘋果及動物膠等19種食物,但未強制。
美國參、眾議院也在今年8月一致通過「食品過敏標籤和顧客保護法案」,要求美國食物生產商徹底摒棄拗口難懂的科學術語,改用最簡單的詞彙標示食物成分,像是「(凝乳)脢凝乾酪素」要改標為「牛奶」,含有牛奶、雞蛋、魚類、甲殼類動物、植物堅果、花生、小麥和大豆等8類食物也要強制標示。
美國這項法案同時規定,若辣椒、香料、色素中含有任何一種過敏原,也要註明;同時更要明確界定什麼是「不含麩質」的食品並加註標籤,以避免由於不能正常消化麩質而引起的各類疾病。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指出,強制食品過敏物質標示就是「食品履歷」制度的精神,讓消費者知悉食品產自何處、用過什麼原料、藥品,添加什麼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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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再用小人作為只叫人更唾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 | Posted:2004-12-05 2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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