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25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巴士屠夫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3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靈異] 我埋的屍骨不見了
傍晚宋平一個人,坐在回家的公共汽車上。中途他忽然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上了車。宋平趕忙將頭轉向車外,全身不由的開始緊張、顫抖。他用余光看到,她就近坐在了,前門附近的一個空座上。忐忑不安的宋平,立刻起身衝下了車,神情慌亂的攔了一輛出租車向家逃去。

車到郊區,在公路邊停下。宋平付了錢,不由得長舒了一口氣,暗自慶幸逃過了一劫。可當他轉身要往家走時,卻一下子又怔住了。因為他看到她正一步一步的向他逼來。宋平連忙轉身快走了幾步,他百思不得其解,不可能啊!?她明明是在公交上,怎麼會這麼快?莫非她……

這時天已經黑了下來了,鄉村的崎嶇小路上,只剩下了他倆的身影。宋平快,她也快,宋平慢,她也慢,似乎她是跟定宋平了。宋平也不敢再多想了,開始小跑似的往家奔。啊!她竟然也小跑似的緊緊跟在後面,仍然是一副不依不饒的態勢。慌亂的宋平,似乎都可以聽到她急促的喘息聲。

宋平心一橫心說:對不起了,這可是你逼我的。只見他突然一個箭步,一下子竄到路邊。迅速撿起了一塊大石頭,轉身猛的砸向了她。只聽嘭的一聲,腦漿四射,人當即就斷了氣。就這樣宋平,神不知貴不覺的背著一具死屍回了家。

回到家,看著血肉模糊的她,和全身上下血跡斑斑的宋平,在恐慌的同時竟然想到了更變態的—奸屍。隨後色膽包天的宋平,迫不急待的撕碎了她的衣服。像禽獸一樣發泄了數次獸性後,仍不肯罷休。接著他又殘忍的將其用斧頭剁成了數塊,掏了內臟,扔進自家的大鐵鍋裡,煮了後津津有味的吃掉了。最後喪心病狂的宋平,擦了擦嘴邊的鮮血,將一堆白骨和殘餘的人肉,一同埋進了屋後的小樹林裡。
剛埋完,這時忽然間烏雲密布,雷雨交加。一個閃電,一下子劈著了,宋平剛才埋屍骨旁的那棵樹。好險呀,再偏一點就劈死我了,宋平心裡暗想。著了火的樹被雨水澆滅了,只見一縷青煙直升雲霄。嚇得他雙手抱頭,跌跌撞撞的往家跑。

當跑到山坡時,他又忽然看到,有一位身穿一身白衣服的披頭散髮女子,正朝山上跑來。深更半夜,大概是鬼吧?宋平的心裡又是一陣抽搐,全身上下的漢毛全都豎了起來。

等他偷偷的看清了“女鬼”的臉,雙腿一軟,嚇的一屁股癱坐在了地上。因為他看到的“女鬼”不是別人,正是剛才被他殺了、奸了、吃了、埋了的—那華。只見她頭髮散亂著,臉上紅一塊、黑一塊,好像還在流血。宋平怎麼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拼命跑回剛才燒焦了的那棵樹旁,用力去挖剛才自己埋的那堆屍骨。可挖了近半米深,卻什麼也沒挖到,就連一絲骨渣也沒找到。

“我埋的屍骨不見了!”宋平歇斯底裡般的狂吼著,瘋狂的又竄又跳。他看到自己的雙手和臉上的血,順著雨水在不停的流,只覺得頭皮早已麻的失去了知覺。這時宋平仿佛聽到遠處有人在喊:“拿命來……”他抬頭一看,那華正從遠處向他飄來,他此時早已被嚇得魂飛魄散,一邊飛奔一邊喊道“有鬼呀,我埋的屍骨不見了……,有鬼,真的有鬼!”

被嚇的精神恍惚殺人惡魔,在公安局裡主動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可他說的最多的仍然是那句:我埋的屍骨不見了!審訓他的民警在了解了全部詳情後,告訴了宋平這件事的全部真相。

原來幾個月前,宋平看到同事那華漂亮迷人。便在她下班回家路過的小樹林裡,用自製的迷昏藥,將其迷奸。事後由於做賊心虛,總怕那華認出自己就是迷奸她的罪犯。於是索性辭了職,搬到郊區租了間平房躲了起來。可巧的是,那華的雙胞胎姐姐—那茗,也住在宋平的那個村子裡。那天她也正是到姐姐家去看望那茗,所以才有他倆在同一輛公交車上的巧遇。宋平心中有鬼,怕自己罪行敗露,便下車倉皇而逃。他下車看到的其實是那茗。那茗外出回家,天色已晚,一個人走在鄉村的小路上,感覺有些害怕。但她認識剛搬來的宋平,就尾隨其後,想給自己壯壯膽。可不曾想,竟引來了殺身之禍。再後來的暴風雨和雷電劈焦了好幾棵樹,而不是一棵樹,也都是一系列的巧合。慌亂中的宋平,又把另一棵被劈焦的樹誤認為,是自己剛才埋屍骨旁的那棵樹,當然也就挖不到他自己埋的屍骨了。

再說那個“女鬼”—那華。她到姐姐家,等了許久仍不見姐姐回家,就滿山邊野的去找。宋平聽到的“拿命來”,其實是那華在喊那茗。那華被大雨澆的頭髮散亂,臉上的妝也衝花了,樣子嚇人是一定的了。最重要的是宋平他自己心裡有鬼。

真可謂不做虧心事,不怕鬼叫門!!

【心得感想】

天啊!真可怕!果然是心中有鬼,實在有夠恐怖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1-17 10:2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055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