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620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郁金香的种子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关于简讯内容语带恐吓
请问各位大大:
我狓前妻发了简讯(内容如下)
1.你不接没关系,我会一直打不过到时候有人再被辞职那就真的是你的错...
2.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郁金香的种子在2006-11-19 23:50重新编辑 ]


最爱雨中不撑伞...用最慢的速度走过最多人的街道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1-19 23:26 |
SaintChris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鲜花 x71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两个例子,要成立恐吓危害安全最大概只有1.可以...不过还要看您的情况,才决定是否成立。

至于申请保护令~ 用不到吧=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6-11-21 00:54 |
石虎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在她简讯中并未题到要对你人身攻击的字眼或可能要
所以可能不被受理吧!
但是你怎么不接她电话呢?真的不想接你也可以接起来跟他说

你别打来了.....再打我要换电话了... 表情


一寸长.一寸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6-11-28 14:27 |
刺鸟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像他老婆那种无理取闹个性
就算是换电话也没有用吧~
他可以直接去工作地方 住家地方
甚至亲戚朋友
总之 对于一个只想报复的人
他什么手段都做的出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6-11-28 16:57 |
weden032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可以直接到警局询问就知道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6-12-11 15:51 |
rt8001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29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郁金香的种子于2006-11-19 23:26发表的 关于简讯内容语带恐吓:
请问各位大大:
我狓前妻发了简讯(内容如下)
1.你不接没关系,我会一直打不过到时候有人再被辞职那就真的是你的错...
2.你可以不接我的电话!反正,对我来说你只是个垃圾...比垃圾还不如!不要以为你自己很行,在别人
眼中你只是个没有用的男人...没有用到连一个十五岁的小孩都会讨厌你..你还真是非常可悲啊...
.......
以上两点依法官的自由心证论定是否带有'恐吓'意味,并非自己意识到的意味,只不过你是否可以提出其他佐证,否则很难判定有无恐吓事实。


点下面的连结就是对我最大的回馈,并不花你半毛钱
http://bbs.mychat.to/index.php?u=200012
请支持小弟开版(有关社区管理或社区生活上的相关问题回覆)
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595610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6-12-26 07:16 |
jencen3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刑法恐吓罪要件是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因此前妻简讯内容尚不致构成吧

保护令是家庭成员间有暴力行为才能申请,既已离婚当然不适用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没有资料 | Posted:2007-11-29 10:57 |
netman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贴图大师奖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推文 x115 鲜花 x6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郁金香的种子于2006-11-19 23:26发表的 关于简讯内容语带恐吓:
请问各位大大:
我狓前妻发了简讯(内容如下)
1.你不接没关系,我会一直打不过到时候有人再被辞职那就真的是你的错...
2.你可以不接我的电话!反正,对我来说你只是个垃圾...比垃圾还不如!不要以为你自己很行,在别人
眼中你只是个没有用的男人...没有用到连一个十五岁的小孩都会讨厌你..你还真是非常可悲啊...
.......
1.以上这两点应该是无法提出刑法恐吓罪告诉,因内容没有指名道姓,且只是心里层次面的发表,
  至警察局也是不受理的。
2.至于申请保护令的部份应该也是无法申请,她是你的前妻(这一个部份会有争议)
3.简讯内容可以请通讯行帮你影印出来,(需与通讯行申请)因为这对你是一个保障。
4.这一个案例应该最多只能申请毁损名誉罪来提出告诉。
5.本案件至警察局报案时应该警察不会受理,而且也不会当一回事。所以你要有心理准备。
6.本案若提出告诉最多最多也是以先协调,协调不成才会进行法院程序。

以上回覆提供给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2-18 11:05 |
心烦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恐吓罪与公然诽谤罪

收到这样手机的简讯内容实在让人很让人不安
这样子我算不是被恐吓了
收到这样子手机简讯内容
发送简讯内容的对方恐吓罪是否成立?


前阵子因为家庭中的一位长者因病住院
在家中听闻父亲使用电话与其中一位妹妹交谈内容
内容提到讨论要趁家中长者意识尚为清楚时
请代书或是律师到院中将长者名下不动产作处置
但因为考量到家庭成员庞杂浩繁
因恐父亲如此做为会引起其他成员纠纷
所以我也就以简讯的方式将大约的谈话内容
传送了父亲的其中两名兄弟
并有提及到父亲的妹妹名字
结果事后就收到了这样子的简讯内容
请问这样子以简讯方式传送告诉父亲的哥哥及弟弟
我自己所听到谈话内容及经过
后来父亲的妹妹好像是知道了传送手机简讯内容及经过
结果.....就是我的手机收到了以下简讯内容
请问我是否真涉及到公然诽谤罪
麻烦~有人可否替我解答相关法律责任
还有对方发送下列的简讯内容给我
是否也涉及到了恐吓罪?


我的手机里收到的内容如下:


乱发简讯公然污辱.
此乃公然诽谤罪.
本人已向电信警察报案侦办中.
(此乃公诉罪非告诉乃论之民事罪)
如要消案需在家族中公开道歉了事.
受害人X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8-02-19 12:1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61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