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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u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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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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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和解與調解傻傻分不清
如題
為什麼法學說調解是起訴前後,和解是訴訟中
可是公民卻又寫調解是起訴前,和解是起訴前後

到底要聽誰的,天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07-21 23:03 |
ryback22 會員卡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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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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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是訴訟上和解
調解是在起訴前為了避免訴訟之程序為調解
惟第一審訴訟繫屬中也可經兩造當事人合意將事件移付調解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 (by 霞客) | 理由: 嗯嗯 正確 而且這個好像滿多書都有比較的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07-22 00:44 |
jose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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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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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與調解傻傻分不清--->你的標題跟學X補習班某位老師的冷笑話好像喔!!
調解效力

1.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告訴或自訴。
2.經法院核定的民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以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為標的者,該調解書可以作為執行名義。

和解之效力

稱和解者,謂當事人約定,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或防止爭執發生之契約。和解有使當事人所拋棄之權利消滅及使當事人取得和解契約所訂明權利之效力。


很多人在面對人生很多的選擇之時,總求助無形力量的協助,忽略了自身才是一部強大的發電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7-22 0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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