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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aone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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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公務人員相關法律的適用對象疑問
請問一下..有關公務員之協會法,撫卹法,退休法,保險法,保障法,訓練法,陞遷法,考試法,任用法..
..等等之適用對象..為何?我看的好模糊啊..連問題都不太曉得要從何問起.. 表情

以下四個有何不同?
"現職經銓敘機關審定資格登記有案人員"
"經銓敘機關審定資格發記有案人員,以有給專任人員"
"組織編制內,有給專任人員"
"各機關組織編制中,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以下三個有何不同?
"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機要人員外,定有職稱及依法任用,派用人員"
"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官等人員"
"擔任組織編制內職務,支領俸薪人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08-19 09:23 |
jose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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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 表情 我看的也好模糊喔!!SORRY~
不過很多"公務員名詞"都會有身分重疊的物問題,小的知識寡陋,很難詳細解說,
我就把"法規適用對象"做個簡介給你,做個小解:

國家賠償法-->適用所有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

公務員服務法-->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 與 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所稱俸給,不僅指現行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俸給而言,其他法令所定國家公務員之俸給亦屬之;又不以由國家預算內開支者為限,其由或鄉鎮自治經費內開支之公務員,亦包括在內。

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保險法-->係指官等為特任、簡任、薦任、或委任之文職人員,包括事務官及政務官在內(反正有給他官等的都適用)

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考機法、公務人員保障法-->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只有經銓敘任用的文職人員而已喔!!(純事務官)

大致上就醬子了 如有問題 請其他大大多加指導 表情 thx~


很多人在面對人生很多的選擇之時,總求助無形力量的協助,忽略了自身才是一部強大的發電機...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8-19 12:14 |
ju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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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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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大的說明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7-29 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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