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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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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不确定帮助犯意』此句何解?
HELP~!
小弟我被起诉,起诉书中有这么一段话....
...仍以纵若有人持之犯罪亦无违反本意之不确定帮助犯意....

请帮我解决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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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要装监视器 可以找我       中部地区要装监视器 可以找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29 19:25 |
负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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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是逼不得已的,我推自己一下,推啊~推!推!
(我没做过推文这种事情过,拜托....请解答,我会感激的) 表情


中部地区要装监视器 可以找我       中部地区要装监视器 可以找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29 20:30 |
chaode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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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刑法第13条第2项,间接故意的意思﹗及第30条帮助犯的规定~
...仍以纵若有人持之犯罪亦无违反本意之不确定帮助犯意....
我举个例子你参考看看:
A拥有一把按摩棒(情色专用那种),有一天,A知道B要去对C性侵害﹗(假设A、B、C彼此都认识,且A与C之间,因为C嘲笑A太小(...哪里小请自己想像)所以结下心结),然后在B尚未着手侵害C时,故意把按摩棒放在B一定会看到的地方,后后B果然取去使用来侵害C,后来B被抓了,供出侵害C的各种过程及使用工具,于是检察官认为B属于帮助犯﹗﹗
针对这个例子,我们来看看,A明知B要去侵害C,而故意将按摩棒放在B随手可取之处以达帮助B的目的,让B能对C用更变态的手法来凌虐C(变态还是爽快﹖ㄟ....其实我是不懂啦),依据刑法第30条第1项后段,虽他人不知帮助之情者亦同。所以就算B不知道按摩棒是A故意放在给B使用,A仍以帮助犯论。
再搭配刑法第13条2项,行为人对于构成犯罪之事实,遇见其发生而其发生并不违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论。合起来看,A就是帮助犯,当然啦,其中还有细节待检察官举证,大致上举这个例子你参考一下。
上述例子你可以换成如果你持有枪械,被你朋友拿去犯案,撇开枪炮弹药那个条例,检察关上不确定你的犯意为何或是你根本没犯意,所以先以不确定帮助犯意来认定,最后是否确定你是帮助犯,还要看检察官找你怎么谈,你怎么回答来论定。
我猜你收到的应该还不算是起诉书吧﹖我猜啦﹗
至于你说你要怎么表达不满﹖上了法庭,是讲证据的,你在庭上表达不满,没啥用处﹗激怒检察官,到时就抓你语病来突破,把你认定成另一犯罪嫌疑人就划不来了﹗到不如请律师来帮你答辩,反驳检察官的论点还比较实际。
因为我没看过你的起诉书,我不敢说是不是这样﹗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8-29 21:15 |
bee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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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以纵若有人持之犯罪亦无违反本意之不确定帮助犯意....



这个就是有犯意的意思啦,台湾的检察官都是这样的,

一定要制被告(没权~没势~没钱~的平民)于有罪之地,

他就是认定你有帮助正犯犯罪的故意.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29 21:31 |
chaode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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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检察官都是这样的,一定要制被告(没权~没势~没钱~的平民)于有罪之地,
他就是认定你有帮助正犯犯罪的故意

呵呵~beeking何必如此愤世嫉俗呢﹖正如我们从小读书到现在,应该不否认吧﹗好学校也有坏学生,坏学校也有顿悟而奋发向上的好学生一样﹗
检察官里面也有认真的检察官,倒是不必全盘否定检察官﹗有的检察官也是很认真,一丝不苟的、默默的在做他该做的事情﹗
而且...检察关说实话也没有至被告于有罪之地的能耐,因为有罪无罪最终还是要交给法庭去处理﹗检察官仅是被告有罪无罪的第一道门槛﹗
而且这么愤慨﹖检察官又不痛不痒,反而气坏自己身体,多划不来啊﹖你说是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8-29 2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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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chaodetest于2007-08-29 21:15发表的 :
请参阅刑法第13条第2项,间接故意的意思﹗及第30条帮助犯的规定~
...仍以纵若有人持之犯罪亦无违反本意之不确定帮助犯意....
我举个例子你参考看看:
A拥有一把按摩棒(情色专用那种),有一天,A知道B要去对C性侵害﹗(假设A、B、C彼此都认识,且A与C之间,因为C嘲笑A太小(...哪里小请自己想像)所以结下心结),然后在B尚未着手侵害C时,故意把按摩棒放在B一定会看到的地方,后后B果然取去使用来侵害C,后来B被抓了,供出侵害C的各种过程及使用工具,于是检察官认为B属于帮助犯﹗﹗
针对这个例子,我们来看看,A明知B要去侵害C,而故意将按摩棒放在B随手可取之处以达帮助B的目的,让B能对C用更变态的手法来凌虐C(变态还是爽快﹖ㄟ....其实我是不懂啦),依据刑法第30条第1项后段,虽他人不知帮助之情者亦同。所以就算B不知道按摩棒是A故意放在给B使用,A仍以帮助犯论。
.......
所以我现在是不是要有证明
证明我完全不知道B要做什么事情,对吧~ 表情
必须存在的第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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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8-30 23:21 |
chaode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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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羞身痒性于2007-08-30 23:21发表的 :

所以我现在是不是要有证明
证明我完全不知道B要做什么事情,对吧~ 表情
必须存在的第三行...
是的﹗你什么都不知道,完全不关你的事﹗
不过到底是为何检察官会将你列为帮助犯﹖你要仔细看起诉书,我个人建议,你最好还是请个律师帮你辩护会比较好~
祝你幸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08-31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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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倒是不用太担心
小弟对于法律也有稍微猎涉,今日就要开庭,祝我好运吧!
担心的第三行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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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9-03 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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