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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台湾] 96年地价税优惠申请期限顺延至9月26日!
更新日期:2007/09/12 11:56 记者:本报讯
台北县税捐处表示,今年房地产景气复苏交易热络,如果您在今年有买进新屋,或曾因子女就学等原因将户籍迁出或继承、赠与取得原按自用住宅用地优惠税率课税土地之民众,应注意自己可否适用优惠税率,只要赶在限期内完成申请手续,地价税负即可减轻四倍。

依据税法,地价税基本税率为千分之十,符合规定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者,地价税税率只有千分之二,若用途没有改变,以后不必逐年再申请。惟享有特别税率及减免税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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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网 | Posted:2007-09-12 1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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